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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8-08-16 17:41:52 来源:东南网
    

三、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机制

(八)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城市风险管理和防灾抗灾研究。根据中央部署和指导,对城市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评估,建立城市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绘制“红、橙、黄、蓝”四色等级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编制城市安全风险白皮书,制定高危行业安全风险辨识标准,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切实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专项治理工程研究,基本查清城市重大风险源、风险点并提出整治管控措施。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加强新建项目的管理,在项目报批、报核、报备前明确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并依法依规编制建设期间安全标准规范;在项目审批、核准阶段,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明确风险管控的责任部门和单位,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较高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科学应用风险评估结果,督促承办者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人流的监测预警,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建立安全联防联控机制。

(九)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城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监管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实现城市安全风险隐患的分级分类管控,加快提升在线安全监控能力。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动企业全员自主参与隐患排查,全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实行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强化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建立健全隐患整改不落实追责制度。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等安全专项整治,提升地铁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加强施工前作业风险评估,强化检维修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空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立体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以及塔吊、脚手架在使用和拆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禁违章违规行为,防范事故发生。推行城市市容秩序精细化管理,加大城市管理巡查执法力度,规范户外广告牌设置,依法处置存在安全隐患的构筑物、附着物,严防倒塌和坠落事故。强化市政设施运行和安全管理检查,加强城市隧道、桥梁、易积水路段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排查治理,有序开展城市隧道、桥梁定期检测。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加强供水企业安全运行评估考核和水质抽检,汛前组织排水设施安全检查。完善城乡管网设施建设规范,解决公共管线违规占压、违章开挖等问题。加强安全社区建设,落实重大火灾隐患分级督办制度,强化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建立社区消防安全长效整治机制;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制度,建立自我管理机制;加强老旧城区火灾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线路短路、线路老化和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等问题。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安全责任,督促使用、维保单位加强检测维护,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强化燃气安全监管,严格把控充装源头,继续抓好餐饮场所供气安全整治,推进更换使用燃气安全软管工作。组织开展防雷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加强对油、气、煤等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隐患排查,建立健全问题隐患清单,加强防雷安全信用管理,强化对防雷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重点加强无资质检测、弄虚作假以及拒绝整改安全隐患等行为的查处。加强地震风险普查及防控,强化城市活动断层探测。

(十)提升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坚持快速、科学、有效救援,健全城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建立城市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各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职能,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实现政府网格化综合信息指挥平台与社会媒体和社会信息传播资源的对接、共享,建立快捷高效的重大突发事件地市级绿色发布通道,提高城市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水平。联合开展城市安全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不断提升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基层和企业加强预案演练和动态管理,实现政府预案与部门预案、企业预案、社区预案有效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各类专业化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相对集中区域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开展专业救援力量能力分级测评及资质认定,建成多处专业化训练场地,开展救援队伍标准化研究,定期开展各类各级专业队伍协同演练,提升队伍综合救援能力。建立完善日常应急救援技术服务制度,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中小型企业要与相邻有关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强化应急状态下交通管制、警戒、疏散等防范措施。强化应急专项经费保障,改善救援物资装备水平,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按照有关规定配备高层建筑等条件下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加强安全使用培训。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和现场应急处置技能,选送安全专(兼)职管理干部参加全国应急疏散演练实操培训,开展省内二级培训。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三网一员”(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防震减灾助理员)队伍,推进防震减灾公益事业向社区延伸。根据城市人口分布和规模,充分利用公园、广场、校园等宽阔地带,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应急避难场所;依据城市防灾减灾总体要求,推进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建设,将防灾公园等各类绿地列入“绿线”范围严格保护。

四、提升城市安全监管效能

(十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城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研究推进城市安全发展重点工作,明确城市安全发展新业态领域安全监管职责边界,夯实综合监管、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做到责任落实无空档、监督管理无盲区。严格落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

(十二)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内综合执法,提高城市安全监管执法实效。合理调整执法队伍种类和结构,加强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科学划分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功能区的类型和规模,明确健全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厘清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推动重点旅游城市和重点旅游景区的执法机构建设,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完善民航、铁路、电力等监管体制,界定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职责。理顺城市无人机、新型燃料、餐饮场所、未纳入施工许可管理的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依照民航规章要求,加强无人机管理,进一步督促机场落实无人机的升空管理措施,指导机场协调所在地政府适时召开净空保护协调机构联席会,制定落实无人机联控方案,促进民航安全运行。健全完善城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机制,控增量、减存量、抓规范,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全面提升城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实施联合执法,通过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等方式,依法加强对企业公示信息和经营行为等的监督检查,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城市病”。完善放管服工作机制,梳理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在行业规划、资源配置、许可审批、标准规范,以及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审核转报等方面,全面提高安全监管实效。

(十三)增强监管执法能力。进一步推进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完善安全监管执法制度和执法程序,全面推行“双随机”动态监管机制。推进信息技术与安全监管的深度融合,充分运用移动执法终端、电子案卷等手段提高执法效能,改善现场执法、调查取证、应急处置等监管执法装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实行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或委托执法等方式,加强街道(乡镇)和各类功能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全面推广应用福建省危险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构建“互联网+安全监管”格局,不断提升政府部门监管效能,推动危险物品的源头预防和治理。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教育培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通过组织开展公开裁定、现场模拟执法、编制运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指导性案例等方式,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能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严格执行执法协作相关规定,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移送的案件,及时依法审查,形成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联动工作格局;定期开展执法效果评估,强化执法措施落实。

(十四)严格规范监管执法。完善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量化考核,保障监督执法工作质量。严格执法程序,加强现场精准执法,对违法行为及时作出处罚决定。严格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依法明确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设备,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查封、扣押、取缔和上限处罚等执法决定的适用情形、时限要求、执行责任,对推诿或消极执行、拒绝执行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下达执法决定的部门可将有关情况提交行业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作出处理。加强执法监督和巡查考核,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依法采取相应执法措施或降低执法标准的责任人实施问责。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林雯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