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2018-09-25 14:19: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晖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9月25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 实习生 陈舒怡)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25日,福建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新出台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详细的政策解读。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和平,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强,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强,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国龙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记者:教师素质,重在师德。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强调“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应该是师德师风”,请问省教育厅下一步抓师德师风建设有哪些考虑?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和平: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和教育工作基础性工程,事关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大局。近年来我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的要求,始终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通过抓师范规范、师德教育、师德示范、师德考核等举措,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绝大多数老师敬重学问、关爱学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尊敬和爱戴。但也有极少数教师理想信念淡薄、师德涵养缺失,师德失范行为仍时有发生。对于师德失范行为,我们坚决“零容忍”、坚决予以“一票否决”,近三年我省重点督查师德问题信访举报447件,共清退违规收费27.5万元,有290人受到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党政纪处分。 师德师风建设的永恒的主题,今年5月,省政府杨贤金副省长还专题研究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就加强有关工作作出明确指示。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实施意见》精神和省领导指示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引领,持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不断强化党建引领和党员教师的示范标杆作用。以“立德树人、敬业爱生”为核心,以“教书育人、规范从教”为重点,持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广大教师敬业修德、奉献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用真心真情关爱学生,构筑浓厚的师生情谊,用自身的高尚师德影响学生、感染学生,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二是创新载体,着力提升师德教育成效。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方法,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育德与育心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不断增强亲和力和针对性,切实改变部分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薄弱的状况。实施师德养成教育工程,把师德养成教育贯穿于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全过程,研制出台在教师培养培训中加强师德修养培训课程标准。建立常态化的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增强新教师职业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健全老教师荣休制度,传承教书育人优秀传统。今年我厅已在上杭古田会址设立全省教师培训基地,正在争取将古田会议会址列为全国师德教育涵养基地,将古田红色教育资源融入培训课程,传承好红色教育基因,激发教师育人情怀。 三是健全制度,不断加强师德考核监管。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同时,建立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健全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快速处置机制及师德失范通报机制,形成问责高压态势,营造“不敢为、不能为、不想为”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导向,营造重德养德良好风尚。切实落实好教师待遇,提高教师地位,突出教师主体地位,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教师职业既有“面子”也有“里子”,让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加强师德奖励,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注重感召,弘扬楷模,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爱岗敬业、默默奉献、辛勤耕耘广大一线优秀教师,定期开展名优教师评选、“最美教师”寻访等活动,推动并支持展现教师时代风貌的题材影视和文学作品创作,树立起一大批教师职业榜样。大力弘扬师道尊严,正确区分教师正常履职与师德失范界线,保护教师管理教育学生的正当权力,以解决班主任没人愿意当、教师对学生“不敢管”等问题。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开展经常性尊师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记者:加大投入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保障,请问省财政厅近年来就加大教育和教师工作投入采取哪些举措,下一步还有哪些考虑和安排?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强:近年来,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省财政不断完善财政教育投入政策,加大教师队伍建设投入,提高教师待遇保障。2017年,全省教育支出842亿元,比2012年562亿元增加280亿元,年均增长8.4%。我省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在18-21%之间,居全国前列。教育支出中教师工资支出占了很大的比例,保障了教师工资的足额发放,稳定了教师队伍。 首先,在支持教师补充方面,从2009年起,新录用到我省一般转移支付县(区)乡镇及以下的公办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毕业生,实施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任教满1年后每人每年退费5000元,连续4年退还最高2万元学费。2014年,农村紧缺教师师资代偿学费实施范围由一般转移支付县(区)调整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8年,此项工作省财政安排了1500万元。同时,从2009-2013年,省里对经济困难县新补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工资性支出进行经费补助,按每人每年1.5万元的标准,省级财政每年补助20个县600名新补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工资性支出。2014年起,调整实施经济欠发达地区补充教师资助计划,按每人每年1.5万元的标准,省财政连续3年补助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补充教师工资性支出。2018年,此项工作省财政安排资金5500万元。 其次,在支持教师培养和专业发展方面,2015-2018年,省财政分别安排师资队伍建设资金6000万元、7000万元、11000万元、16000万元。主要用于(一)免费师范生培养;(二)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校(园)长省级骨干示范培训,乡村教师、校长能力提升培训,送培送教、跟岗学习和扶贫支教,教育管理干部相关业务培训,教师境外培训等;(三)名优教师和校长培养,包括名师名校长、学科(专业)带头人、名校长后备人选培养、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等;(四)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相关项目,包括组织实施教学技能大赛、相关项目评审、课题研究、委托项目以及开展教师节有关活动等。(五)对高校人才培养及市、县(区)教师校长培训工作奖补。 最后,在支持提高教师待遇方面,从2016年起,建立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乡村教师除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外,按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予以生活补助,具体由各地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补助额度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予以综合奖补。2018年奖补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平均400元,2019年提高到每人每月平均500元。2018年,此项工作省财政安排资金8200万元。同时,从2009年起,国家部署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改革时,省级财政每年补助地方财政12.61亿元,支持地方财政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进一步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实施意见》部署,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和师范生奖学金标准,支持引导高校扩大师范生招生规模,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师范生,保障优秀师资来源。根据测算,按现有拨款标准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50%,全省约需增加1.7亿元,省级需增加0.85亿元,各地需增加0.85亿元;目前,师范生奖学金标准是每年每生1064元,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教育厅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适当提高师范生奖学金标准。同时,我厅将指导各级财政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领域,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加大师范教育投入、提高教师专业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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