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民生 > 正文

台风“潭美”28日上午进入24小时警戒区 省防指部署海上防御工作

2018-09-26 16:46:36 张静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26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 张静雯)今日上午,省防指再次召集气象、海洋、海事、防汛等部门会商24号台风“潭美”发展趋势,部署海上防台风工作。

会商指出,26日11时台风中心位于台湾省花莲市东偏南方向约840公里的洋面上,近中心风力17级(58米/秒)。预计未来将沿北偏西方向缓慢移动,强度变化不大,28日上午将进入24小时警戒区,29日前后在东经125度附近转向东北方向移动,移速逐渐加快,并穿过闽外渔场。

受“潭美”影响,28~29日,闽东、闽外渔场,以及闽中渔场局部和钓鱼岛海域阵风可达10级以上,台风中心经过的海面可达17级以上;闽外渔场有9.0~13.0米狂涛,闽东渔场东部和钓鱼岛海域有6.0~9.0米狂浪到狂涛,闽中渔场和闽东渔场西部有4.0~5.5米巨浪;上述海域风大浪高、海况恶劣。

为确保海上渔船作业和航运安全,省防指要求:

一、在闽外、闽东、闽中渔场和钓鱼岛海域的所有作业渔船务必于9月28日11时之前全部撤离到东经120.5°以西的海域。

二、沿海各地要加强值班值守,密切监测台风动向。气象、海洋部门要加强预测预报,及时发布台风预警信息。

三、海事、海洋部门要强化指挥调度,及时向过往船只发出航行警告,确保航行安全。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