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广电报道 自10月5日起,国内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收取30元燃油附加费,记者9月30日获悉,在厦多家航空公司将执行。 据悉,燃油附加费的收取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即10月5日以前出票的国内航线客票,如果要变更至10月5日(含)以后,不用按新标准补交燃油附加费。 加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主要是因为国际油价不断上涨。今年上半年的财报中,多家航司均提及了航油价格增长对企业经营造成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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