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近日下发《福建省实施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提出到今年年底前,巩固全面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的成果,全省56人及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3%以内,随迁子女占在校生25%以上的设区市控制在4%以内;到2020年,56人及以上大班额基本消除。 福建要求,各地要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销号管理。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学校学生转学管理,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问题,确保到2020年底前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义务教育大班额数占比低于1%,达到基本消除大班额的目标,2020年后逐年减低,直至全面消除。 福建强调,要落实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的主体责任,坚持以县为主,设区市整体推进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实施。各地要组织力量开展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学校“三同步”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消除大班额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市督导”“两项督导”“教育强县”等综合督政的重要指标,对工作不力、发现问题不作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据介绍,福建省教育厅将组织人员或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对各地中小学的班额情况、在校生学籍信息进行随机抽查、核验,并定期将结果进行通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记者 龙超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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