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并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公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以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为主线,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全面落实“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要求,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审批服务便民化全过程,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理好,让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坚持“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将“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贯穿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全过程,依托省、市、县、乡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和省网上办事大厅,全面推行“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用最短的时间、最优的服务、最快的速度,把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理好。
——坚持改革与法治辩证统一。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着力破除审批服务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相关政策法规立改废释工作,构建更加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审批服务制度体系。
——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协同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和监管方式创新,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模式,落实监管责任,以更高效的监管促进更好地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管理真正转向宽进严管。
——坚持体制创新与“互联网+”融合促进。强化互联网思维,推动政府管理创新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进审批服务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改革目标
全面落实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措施,推行“一网、一门、一次”办事模式,加快全省域“一张网”建设,依托政务云、企业云,推进政务信息汇聚共享,实现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到2018年年底前,省级自建审批系统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50%以上政务数据汇聚共享,100%同步生成电子证照;省级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市县级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除特别复杂事项外,实现全省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统一压缩至法定时限的50%以内;5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全省8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省、市、县三级各30个高频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5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趟”。
到2019年年底前,省级自建审批系统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100%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审批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省、市、县三级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7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便民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立等可取;群众凭一张身份证、企业凭一张营业执照就可以办理个人和涉企便民服务事项,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省、市、县三级各50个高频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趟”。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完善“马上就办”办事清单,全面落实“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全面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梳理事项目录,分别列入“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由省级统一汇总公布。
1.全面落实“马上办”“一次办”。进一步完善即办制度和限时办理承诺制,推进更多个人事项、简单事项、高频事项快速办、马上办,减少群众和企业现场办理等候时间。推进复杂事项简化办、一次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实行马上响应、联合办理,明确办理时限并对外公开承诺。梳理“马上办”“一次办”事项,对不需要到现场即可办结的事项列入“一趟不用跑”办事清单,对跑一次可办结的事项列入“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
2.全面落实“网上办”“就近办”。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逐项明确网上办理星级,进一步提高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比例。已在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补填网上流程。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等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加强村(居)服务代办点建设,推进更多面向群众的个人事项实现就近办理、多点办理。梳理“网上办”“就近办”事项,对五星级“网上办”事项和便民代办、社区就近可办的事项,分别列入“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
(二)强化“马上就办”窗口建设,全面推进线下“一门办理、集成服务”。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服务大厅建设,推进实体大厅“多门”变“一门”,优化办事窗口设置,实现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和“只找一个窗口”。
3.完善“一门式”办理。优化提升各级行政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完善省、市、县、乡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实现企业和群众“进一扇门,办所有事”;市、县政府加大整合行政服务分中心力度,分中心设置一般不超过5个,对于关联度较大的事项,统一集中到一个实体大厅办理;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加强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有条件地区的派出所办事窗口可直接入驻县(市、区)行政服务大厅;推动派出所业务特别是户籍、身份证办理业务等入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到2018年年底前,除涉密或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市县级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行政服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
4.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建立健全窗口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在企业设立、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社会事务、通关贸易等领域,依据事项关联度和办件量整合入驻部门受理职能、划分功能区域,将按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由“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制定各功能区“一窗受理”办事流程,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
5.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按照中央部署,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厦门市翔安区,漳州市南靖县、平和县,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等试点地区依法设立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鼓励在有条件的市、县和开发区扩大改革试点,进一步整合优化审批服务机构和职责,依法设立的行政审批局办理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具有法律效力,原主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再加盖本部门印章,杜绝重复盖章。
(三)强化“马上就办”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线上“一网通办、信息共享”。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进一步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6.加快构建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汇聚共享平台。充分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12345便民服务平台,推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构建全省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建设省、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完成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明确数据格式、共享范围、更新频率等信息。各级各部门按照“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的要求,清理整合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将业务系统接入省、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并统一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依数据资源目录汇聚数据。同步构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强化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制定平台数据使用安全规范,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电子证照及审批服务等政务信息的可靠交换与安全共享,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除有特殊保密要求外,各业务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审批服务业务平台系统。2018年年底前,省直部门要会同各设区市编制完成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完成省直部门业务系统与省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对接。2019年上半年,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完成市级部门政务数据资源汇聚,实现省、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互联互通。
7.加快建设基础信息应用库。依托省、市两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健全完善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电子证照库、公共信用库等基础信息应用库。以公民个人身份证号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整合自然人、法人的基础数据、业务数据、证照数据和信用数据,建成审批服务“一人一档”“一企一档”。推进省网上办事大厅、设区市行政审批系统以及各部门相关业务系统与“一档”对接,实现对自然人和企业身份核验、纳税证明、不动产登记、学位学历证明、资格资质、社会保险、信用情况等数据查询。加快推动电子证照的生成与应用,进一步规范电子档案管理,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
8.推进“一码通行、一证通用”。进一步完善数字福建公共平台的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完善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的基础功能,提升安全二维码、人像识别、eID等多元认证的支撑能力,让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全省漫游”,自然人凭身份证号码、企业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可登录各类网上办事平台,实现“一号通认、一码通行”。加快各类网上办事平台入口整合,实现登录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可以办理各级各部门业务系统的业务。建立电子证照移动端二维码共享机制,各类证明证书材料从电子证照库中调取使用,群众凭一张身份证、企业凭一张营业执照就可以办理个人和涉企便民服务事项,实现“一证通用”。2018年年底前,省、市、县三级各推出20个高频便民服务事项,让企业和群众体验“一码通行、一证通用”的便利、快捷、高效。
9.提升闽政通APP服务功能。进一步健全完善闽政通APP服务功能,推广“e福州”“i厦门”“e龙岩”等移动便民服务方式,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通过互联网移动端、自助端办理。开展市民个人网页和企业专属网页建设,提高网上办事精细化水平。运用大数据精准分析和评估审批服务办件情况,有针对性地改进办理流程,让办事更快捷、服务更优质。2018年年底前,通过闽政通APP可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不低于40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