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福建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2018-10-10 17:38:01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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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通报2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 日前,福建省泉州市通报2起近期查处的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 1.晋江市公安局安海派出所第三警务队原副队长陈双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陈双春利用职务便利为李某、吴某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每月收受涉黑组织头目李某贿送财物。此外,陈双春还涉嫌其它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2018年9月,陈双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南安市公安局金淘派出所警务一队原副队长王巧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5年10月至2017年9月,王巧进任洪濑派出所警务二队副队长期间,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头目侯某父子涉嫌寻衅滋事案件过程中,接受侯某父子请托,收受其所送物品,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致使侯某父子逃避刑事责任追究,为该犯罪集团发展壮大提供了帮助。此外,王巧进还涉嫌其它违法犯罪问题。2018年9月,王巧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宁德:通报3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案例 日前,福建省宁德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案例。 1.屏南县屏城乡厦地村原党支部书记郑家基、原村委会主任郑家亮拖欠村民垦复毛竹林工资款项问题。经查,1997年8月至2000年9月间,厦地村村委会雇用村民发展毛竹林垦复,拖欠村民工资22133元。2000年9月,郑家亮离任后未将毛竹林垦复账目等相关材料移交下任村委,郑家基连任后也未着手衔接有关事宜,造成村委拖欠村民垦复毛竹林工资长达十几年之久,村民连年不断反映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直至2017年7月,拖欠村民工资事宜才得到妥善解决。2018年5月,郑家基、郑家亮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蕉城区经信局办公室主任、九都镇华镜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蔡小宁履行驻村蹲点工作职责不力问题。经查,2016年11月,蔡小宁受区委组织部选派,到九都镇华镜村驻村蹲点,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驻村期间,蔡小宁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每月仅入村3-4次,远低于有关文件规定的每月驻村蹲点不少于22天的要求;为应付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蔡小宁在未参加村党支部有关会议的情况下,采取抄录会议记录的方式,虚增入村参会13场次;同时,蔡小宁在未按规定驻村蹲点的情况下,违规领取驻村生活安置费1500元、驻村生活补助费每月500元。2018年2月,蔡小宁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规领取的钱款被如数追回。 3.寿宁县鳌阳镇茗溪村党支部书记范圣林、村委会主任范少明等人精准扶贫履职不力导致扶贫资金被违规领取问题。经查,2016年初,范圣林、范少明和村委会副主任叶成兴在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调整过程中,工作流于形式、应付了事,未按要求对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入户调查,未履行规定的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程序,将不符合条件的范某峰户上报为建档立卡扶贫开发对象,导致范某峰户被列为国定贫困户,违规领取各类扶贫资金共计1474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范圣林、范少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叶成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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