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路口,不少电动车和行人闯红灯。 东南网记者 卢金福 摄 东南网10月16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 文/图)近日,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在公路、铁路、民航、水运、城市交通等多个交通出行领域分步开展失信专项治理,治理对象既有企业也有自然人。 第一阶段,治理对象为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道路、水路客运企业,城市出租企业(含巡游和网约出租)和铁路、民航旅客。第二阶段,将针对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道路客运驾驶人、出租汽车驾驶人,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通知》的出台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和热议,福建不少城市出台规定将交通出行领域纳入失信惩戒。专家认为,交通领域失信体系的建设要由顶层设计来完成,而交通出行文明的养成还需靠法律来支撑。 出行乱象丛生 监管存在“缝隙” 不久前,在由济南开往北京的一趟高铁上,一名男子强行霸占其他乘客座位。事件发酵后,男子被处治安罚款200元,计入铁路征信体系,限期内被限制乘坐火车,引发了网友对扰乱公共交通秩序行为列入失信惩治的关注。 福州城区交通出行各种失序和违法行为屡见不鲜,缺少规则意识、诚信意识和服务意识现象频发。近日就有网友反映,福州一辆158路公交车的司机不顾乘客劝阻在车上吸烟且态度恶劣。 不少出租车司机为了利益拒载和绕道,也频频被市民投诉。数日前有福州网友“现身说法”,本想从仓山去东街口,却被司机以堵车为由绕道,还被要求提前下车。 在福州街头记者看到,各种交通违规行为随处可见,机动车压线、加塞、抢行人行道,电动车驾驶人不戴头盔、电动车和行人闯红灯等问题均比较严重。 不规范的驾驶行为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引发人员伤亡。福建省公安厅每月都会对外发布全省典型交通违法(事故)案例,涉及酒驾、醉驾,伪造变造、遮挡车牌,无证驾驶、违反规定载客,超速、闯红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违法违规也是一种失信行为,比如已明文规定喝酒不能开车,还去开就是失信。”福州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甘满堂说,破坏各项交通运输出行的秩序,也是诚信缺失的一种体现。 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控,会导致各类交通问题屡禁不止,造成诚信缺失。福建工程学院交通运输研究所所长、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特约专家吕英志表示,一些交通违法行为违法成本低,执法无法覆盖所有区域,对交通违法行为人的威慑作用有限。 |
相关阅读:
- [ 10-09]泉州新行政服务中心:群众点赞新环境 交通服务待完善
- [ 09-20]莆田启用无人机抓拍路面交通违法
- [ 09-19]中秋小长假全省多地降温降雨 多处路段交通受影响
- [ 09-17]福建省交通厅再取消证明事项7项
- [ 09-04]交警护航“开学第一天” 福州城区交通平稳有序
- [ 09-01]昨起福建省内交通监控违法可实现异地缴款
- [ 08-31]省内交通监控违法实现异地通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