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福建防控青少年近视 拟规定严禁电子设备带入课堂

2018-10-18 19:52:11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培欣 赵舒文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0月18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 实习生 陈舒怡)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推广可调节课桌椅、建立学生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近视防控纳入学校考核机制……这是记者从《福建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中获悉的。

合理安排年级作业数量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方案》拟规定,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内学生视力健康管理组织,建立视管小组。同时,要求统筹管理年级组合学科组作业总数量、总时间和内容,做到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初、高中生每日电子作业总时间不长于20分钟,严禁给小学生布置电子家庭作业。

除此之外,学校应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

全省小学推行课中暂停制度

《方案》拟在小学执行课中暂停制度。小学每节课中间(20-25分钟左右)安排1分钟眼疲劳放松时间,教师组织学生远眺或其他眼部放松措施,学校或教室应设置定时提醒功能。

使用护眼照明设备 推广可调节课桌椅

《方案》拟要求,学校改善设施和条件,推广符合条件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全省中小学新购配备的学生课桌椅必须可调节高度,新购的大屏幕显示设备应具备健康护眼、防蓝光功能。同时应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并在2019年秋季开学前,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达到100%。同时,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对学生的座位、课桌椅高度进行调整。

严控电子产品的使用

《方案》拟要求,学校应制定电子产品和教辅软件使用管理细则,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便携电脑等带入课堂,幼儿园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内禁止使用电子通讯终端设备,高中阶段学生在校禁止使用智能手机。同时,学校教育应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严格控制教育信息化软件布置作业,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建立学生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确保一人一档

《方案》拟要求,学校建立学生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为每名学生建立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同时,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要求每学期不少于2次视力检测制度,对检测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学校要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视力筛查,将视力检测和筛查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档案。除此之外,学校应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分析学生体检数据,实施必要的个体干预与学校群体防控。

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学校考核机制

《方案》拟要求将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学校管理、教师管理和班级管理考核内容,根据学生近视率制定出量化细则或考评标准,作为学校年终考核、班级评优评先、班主任与任课老师年度考评的依据。同时,将学校年度学生总体近视率、新发近视率列入文明学校评选、达标高中晋级评估、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示范幼儿园评估指标。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儿童视力档案

《方案》拟要求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要求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要求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同时,在检查的基础上,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除此之外,在学校配合下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要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

《福建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各界人士可在10月18日至10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登陆福建省教育厅(网址:http://jyt.fujian.gov.cn/)通过首页公众参与意见征集的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征求《福建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联系人:彭杰

联系电话:0591-87091241

电子邮箱:jyttwyc@fjedu.gov.cn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