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原创新闻> 正文
分享到:

福建明年建成全省血液管理信息系统

2018-10-24 22:05:0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24日,省卫健委召开献血法实施20周年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献血法》自1998年10月1日实施以来,我省血液管理制度体系和血站采供血服务体系日益完善,血液供应能力、血液安全水平和临床用血水平显著提高。

新闻发布会现场(东南网记者 张立庆摄)

东南网10月24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24日,省卫健委召开献血法实施20周年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自1998年10月1日《献血法》实施以来,福建省血液管理制度体系和血站采供血服务体系日益完善,血液供应能力、血液安全水平和临床用血水平显著提高。临床用血从有偿供血到全部来自公民自愿无偿,福建的无偿献血取得了跨越式发展。

献血量20年来翻了15倍

数据显示,1998年,我省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的比例仅为36%。经过20年的发展,全省无偿献血人次从1998年的2.93万人次上升到2017年的34.1万人次,献血量从1998年的6.85吨提高到2017年的111.8吨,献血量增加了15倍之多。今年1-9月份,全省无偿献血人次达24.9万人次,献血量达41.6万单位。我省采供血机构共向400余家医疗单位供应临床用血,2017年供应红细胞及血小板109.8吨,较1998年增长4倍。

近年来我省无偿献血统筹协调机制不断完善。省直机关文明办、省卫计系统文明办连续10年在春节前后开展“热血送暖·为生命接力”活动;福州市直机关工委连续20年在“七一”期间组织市直机关“我为党旗添光彩”无偿献血活动,极大地缓解了春节和暑假期间季节性血液短缺状况。省委文明办将无偿献血纳入“文明单位”考评指标、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评价体系,要求全省“文明单位”每年至少要组织1-2次无偿献血活动,单位职工献血率至少要达到10%。三是建立以街头自愿无偿献血为基础,团体献血为保障的无偿献血模式。2017年底全省团体献血比例达39.8%,较2012年增长26%。

全省血站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我省将采供血体系建设纳入《福建省“十三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加大投入,加强软硬件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采供血服务网络。全省共设立了9个采供血机构,其中省血液中心设在省会城市福州,其他8个设区市各设立1个中心血站。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设置60个固定献血点,配备30辆流动献血车和30辆送血车,比2015年分别增加12个、6辆和4辆。

血液安全水平持续提高。一是建立健全血液质量管理体系。各采供血机构均适时调整完善质量体系文件,推进血液质量安全管理,杜绝血液质量安全事件。二是坚持实行质量监督和质量审核制度,各血站每年度均至少开展1次质量体系内部审核活动,对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审核。三是全省9家采供血机构均已全部开展血液样本核酸检测和HTLV检测,保障血液质量安全。四是加大血液质量监测力度。省卫计委委托省临检中心,对全省采供血机构综合开展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室内质控评价,以及现场不定期抽查等工作,多管齐下,突出第三方监管,保障血液安全。

20年来,福建省的无偿献血工作在巩固中持续深入开展,公民自愿参加无偿献血和安全献血的意识不断增强,涌现了像高永华、林瑞班、吴佳色等一大批无偿献血的先进典型,形成了良好的无偿献血社会氛围,大批的无偿献血者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

此外,20年来,福建省还有一大批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社会团体和个人荣获“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同时越来越多富有爱心和社会责任感的市民参加了“献血服务志愿者”组织,开辟了志愿服务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新阵地,有力促进了无偿献血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更多>>相关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