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四位副市长收到主体责任问题抄报单
2018-10-25 10:46:39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孙劲贞 林雯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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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薄,发表错误言论、国有资产违规出租、违规采购、监管缺位、基层党组织未按时换届……”近日,福建省厦门市的四位副市长分别收到了市廉责办报送的抄报单。 本次抄报单涉及13家单位及其下属主管单位,抄报的内容主要是省委、市委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同时,抄报单还附上相关单位2017年以来领导干部接受谈话函询和受处分情况,让分管市领导全面掌握该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据了解,分管市领导收到其分管或联系的市直部门主体责任问题的抄报单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从去年开始,厦门市就尝试创新压力传导方式,将对市直部门的主体责任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抄报给该部门的主管市领导,不仅让主管市领导对该部门的政治生态有整体认识,同时对该部门也是一个压力传导,以促进部门领导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一年多的实践中,取得了积极效果。 为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近日,厦门市将向分管市领导报送抄报单形成制度化,将定期把日常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各区、市直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抄报给涉及单位的分管或联系的市领导阅知,并协助市领导开展提醒谈话,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等,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为做好这项工作,市纪委相关部门对抄报单的内容、抄报程序、抄报单式样都进行了明确。原则上每季度抄报一次,如有重大问题需要及时开展提醒谈话的将及时抄报。抄报的内容,除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外,还包括各区、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等市管干部被谈话函询情况,以及中层以上干部受到纪检监察机关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任检查、诫勉及纪律处分的情况,此外还有市纪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单位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或个人遵章守纪方面存在一些苗头、倾向性的问题。 “抄报制度主要是为了促进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时,也为市领导开展谈话函询提供依据和参考。”厦门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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