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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问题说“不”

2018-10-25 16:21:16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王培欣 王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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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环保局李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判处刑罚,没有及时移送,时隔近一年,才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这是日前,福建省龙岩市纪委监委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边查边改的一幕。

加强日常监督执纪,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是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的重点工作之一。今年以来,福建省纪委监委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聚焦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问题,通过分级自查、全面排查、边查边改等“组合拳”,抓住突出问题深入整改,切实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据悉,自今年6月起,福建省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先提拔再处分、先明处再暗用、先解聘再返聘、先撤职再‘升职’、虽判刑仍领薪”等“五类现象”,对全省市、县和省直部门2013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逐件甄别、件件过关,坚决纠正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问题。截至8月底,全省共自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案件20648件,发现“五类现象”5件,执行不到位问题9件,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全面摸底排查,既突出检查重点,看是否有“五类现象”,又注重全面筛查,看纪律处分决定涉及的被处分人职务、职级、工资、有关待遇、年度考核影响、组织处理、违纪款物等处理事项是否执行到位,确保问题全起底。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自查工作高度重视,层层落实责任,在查找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整改上狠下功夫。”省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介绍,在自查工作中,发现一县级市交警大队大队长罗某存在先提拔再处分问题,第一时间组织调查,对该问题进行了核实,并责成作出整改,近期罗某被免去市交警大队大队长(正科级)职务,降为副大队长(副科级)。省物价局原副主任科员林某2011年因严重违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2013年12月被开除党籍,在此期间该局仍向其发放工资、奖金,目前该局已作出整改,取消林某退休待遇。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对自查发现的省石化集团公司3家权属企业分别存在先撤职再升职、虽判刑仍领薪等问题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质量评查。目前,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据悉,在此次自查工作中,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除了重点自查“五类现象”,还发现党纪政务处分未配套、涉案款物处理未到位、对年度考核影响未按规定执行、办理职务工资变更滞后等其他问题。针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各级纪委监委通过抽查案件、集中评议、反馈通报等形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及时纠正执行纪律处分决定中存在的偏差,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事事有反馈、件件有着落。

在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问题动真碰硬的同时,福建省纪委监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压紧压实处分决定执行主体责任,制定具体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时间、责任单位和措施,同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上下联动、内外衔接、左右协调的协作运行机制,坚决杜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问题。

省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还要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巡视巡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现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的常态化。

“纪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如果违纪者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执行、不落实,违纪人员就会产生侥幸心理,就不会对党的纪律心存敬畏。要坚决纠正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作变通’‘打白条’问题,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学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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