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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的福建行动

2018-11-06 09:56:20 罗小春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监管难题症结何在

目前,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进入整改攻坚阶段,日常监管机制尚未建立,难点究竟何在?福建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列出一个清单:

一是安全隐患问题较突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问题涉及消防、住建、食品、疾控、交通等多方面,综合治理较为复杂,导致校外培训机构摸排、整治安全问题不够全面。很多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存在人员过于密集、消防设施不足等安全隐患。

二是监管职责界定不清晰。举办正规教育培训机构投入大,许多举办者以教育咨询等名义注册门槛相对较低的工商营业执照,而后超范围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教育部门又缺乏监管的法律授权。还有一些校外辅导、非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的培训机构,面向青少年的体育、科技、艺术类培训机构,监管主体也不清晰。

三是教育行政执法较困难。由教育部门负责前置的办学许可证审批,承担了大部分的治理责任压力。教育部门虽有执法权,却没有强制执法权,也没有执法队伍,对无证无照培训机构,既不能扣押其物品,也不能强制查封场所,执法威慑力度小。

四是设置审批标准不统一。长期以来,国家对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缺乏明确的指导意见,我省也尚未出台统一的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部分市、县(区)自行制定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但由于缺乏上位文件依据,导致各地设置标准千差万别。还有一些地方根本没有标准,导致审批工作无规可依。

五是培训教学评判较模糊。由于对培训机构是否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的行为缺乏有说服力的评判标准,只能查阅培训项目招生对象、课程安排和教学计划等材料,无法在检查的短时间内对培训机构的教学内容进行准确界定,培训机构也往往予以否认,存在判定难问题。

探索实践重在建立长效机制

为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全省各地都在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据了解,福州市较早出台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审批办法,研发正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查询系统,率先推行培训机构场所信息公开。

“正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查询系统由福州市教育局与海峡教育报社联合打造,囊括了福州市区数百所正规教育培训机构的基本信息。该系统可以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提供便捷服务,对正规合法经营机构起到保护作用,也将为行政部门依法管理提供有力有效的辅助手段。”福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念琪介绍。此外,福州市教育局及时定期向社会发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对无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建立“白名单”,对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建立“黑名单”。

厦门市教育局将各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市对区绩效考核范围,倒排工作时间,积极推进专项治理。

莆田市起草完成《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启动相关标准和办法的研制试行工作。

针对社会关注的教师有偿家教问题,2018年4月,省教育厅就下发通知,在全省开展中小学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和公办在职教师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情况排查摸底。

福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念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严重违背了师德师风,破坏了正常的教育秩序,我们必须坚决制止”。

为此,福州市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多次下发通知,严禁在职教师正常教学时间内不完全教授教学内容,诱导、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到校外办学(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证。

漳州市由市长研究部署,开展为期两周的治理有偿补课自查自纠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包片蹲点到校、校领导包干蹲点到年级、年段长或内设机构负责人包干蹲点到人,通过教师人人签订《中小学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校校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加强治理。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快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省教育厅正抓紧研制《福建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以及加强日常监管的指导性意见,致力于通过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达到退烧、规范的成效,最终实现真正减负。

评论

治理关键在于“理”

□关文

“无证无照四大名补被查处”“给校外培训机构戴上紧箍咒”,近来这样的字眼频频出现在各类媒体。说起校外培训机构的弊端,身边的家长孩子们谁不是一边痛斥,一边继续投身到浩荡的培训洪流中去,敢怒敢言只是不敢不去。

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的问题并非一日之寒,有复杂的综合性社会成因。包含了家长望子成龙的迫切愿望,应试教育观念的根深蒂固,对于未来竞争的焦虑等等,不只是教育部门一家的担当。但一些不规范的培训机构在其中,也确实起到了推波助澜的负面作用。

记者在采访相关教育部门时,他们都谈到,此次国家专项治理不是要关闭校外培训市场,而是重在规范行业秩序,使培训机构真正成为课堂教育和多元发展的“有益补充”,而不是拔苗助长、引发焦虑的推手。

“剧场效应”的产生,证明管理者不能缺位。此次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有的放矢地提出面向校外培训机构的“六大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首次明确校外培训不能超纲、不得举办竞赛,及针对中小学校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理办法等。这都是对广大家长学生关切热点的回应,是管理者的责任担当。

治理治理,除了治,关键在于“理”。那么,要如何更好理清行业秩序,建立长效机制?

首先是顶层设计。要尽快制定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审批和管理。有规可依,违法必究。以法治理念构建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把治理关进法治笼子里。

还要有奖惩。比如宁波市决定从2018年开始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诚信办学行为开展星级评估,每两年组织实施一次,评估等级分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三档。评估主要内容包括必要条件、招生行为、收费退费、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社会服务等。以评促建,以评促管,建管结合。

此外,还要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布教育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并及时更新,引导家长学生理性选择。目前,我省福州、厦门多个地市就已经开始实施“黑白名单”管理制度。

除了提出了一系列治理措施外,教育部等四部门文件也强调了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对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负担发挥着重要作用。

治理行动,治是形式,理是机制。治理的方式并非“一刀切”,而是要坚持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实现培训机构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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