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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不合格食品 福建两家单位被点名

2018-11-14 22:25:45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责任编辑:林瑶  
11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2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0号)。此次共抽检906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79批次、不合格样品27批次。

11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2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0号)。此次共抽检906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79批次、不合格样品27批次。

销售商涉及永辉、特易购、华润万家、新华都等;涉及品牌王朝、Aji、羊樓洞、亿龙源......

不合格食品名单

■ 饼干、茶叶、酒类、食糖、蔬菜制品、调味品、特殊膳食各一批次:

  ■ 食用农产品14批次:

通辽市科尔沁区批发城观光大厦兔儿岭超市所售的该批次猪肉,经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不能被确定为通辽金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

河北保龙仓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柏林店所售的该批次芹菜,经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北京朝远绿洲商贸有限公司不是该批次产品的供货方。

■ 水果制品2批次:

  ■ 薯类和膨化食品4批次:

不合格产品立即下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广西、青海等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商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浙江、福建、湖北、广西、四川、甘肃、青海等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安徽、甘肃、青海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

北京、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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