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社会 > 正文

泉州通报碳九泄漏事件:多名领导干部受处分 涉事企业恶意隐瞒泄漏量 泉港空气恢复正常值

2018-11-25 21:04:48  来源:福建日报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陈晖   我来说两句

因碳九泄漏事件多名领导受处分

泉港空气指标恢复正常值

海水水质稳定在一(二)类

福建日报微信11月25日讯 ( 福建日报记者 刘益清 王敏霞 ) 25日下午,泉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长王永礼就碳九事故重点通报事故调查及后续处置的最新情况。

王永礼说,这次碳九事故的发生,主要是涉事企业(东港石化公司、天桐1号油轮公司)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的,也有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这次截至目前最新的通报说,调查组认定,东港石化公司、“天桐1号”油轮公司无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直接责任单位。

8日,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肖厝港务管理站已勒令东港石化公司停业整顿,海事部门已限制“天桐1号”离港配合调查,并派员赴宁波对船业公司进行调查。

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东港石化公司包括法人代表黄某仁在内的6名企业人员和“天桐1号”油轮包括值班水手长叶某彪在内的4名操作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已批捕黄某仁等7名直接责任人员。

属地责任

王永礼在通报中说,调查组认定,泉港区党委、政府没有按应急预案分工组织实施,个别部门履职不到位,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

经泉州市委研究,已责令临时主持泉港区委工作的区委副书记、区长颜朝晖向泉州市委、市政府作深刻检查,待进一步查清责任后再作处理;

给予泉港区委常委陈相成免职处理,建议按法律规定免去其副区长的职务;

责令泉港区给予区交通局局长朱辉阳、区安监局临时负责局务工作的主任科员刘建康停职检查处理,待进一步查清责任后再作处理。

行业监管责任

调查组认定,辖区湄洲湾港口管理机构存在行业安全监管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日常安全检查走过场,以及履职不积极、报告不及时、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湄洲湾港口管理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陈文雄已被责令停职检查,待进一步查清责任后再作处理;

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肖厝港务管理站站长李庆社已被责令停职检查,待进一步查清责任后再作处理;

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肖厝港务管理站副站长连建兴已被免职处理。

通报说,鉴于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对辖区内船舶运输安全工作也负有监管职责,泉州市委还决定,给予临时主持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工作的党组成员吴福荣诫勉。

东港石化公司化学品泄漏量的调查情况

通报说,事故发生后,东港石化公司依据商检机构(第三方)装船储罐前检尺及储罐后检尺对比进行计算,得出的泄漏量为6.97吨。调查发现,东港石化公司一开始就刻意隐瞒事实、恶意串通、伪造证据、瞒报数量,性质十分恶劣。依据商检机构的报告及调查取证结果,调查组认定,东港石化公司实际泄漏量69.1吨。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力量,吸回约40吨油污,其余大部分自然挥发,小部分最终进入海洋水体。

事件发生后环境主要指标

空气指标恢复正常值

大气方面,4日布设3个大气监测点,6日又增设1个对照点,实时发布事发及周边区域大气监测的数据。5日起,泉港城区各项空气指标恢复正常值,7日起保持在良以上。

海水水质稳定在一(二)类

水质方面,事故发生后,省、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对特定海域水质进行监测,6日、7日特定海域为中度污染,目前稳定在一(二)类海水水质,符合养殖区域海水水质标准。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