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提醒: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2019-01-23 22:42:4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月23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寒假来临,日前,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下发《给家长的一封信》,呼吁家长与学校一起为孩子减负,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应尽可能给孩子们多一点休息时间,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这封信表示,部分市场主体无证经营现象突出,特别是个别市场主体因经营不善导致破产倒闭,给人民群众利益带来不同程度损害。因此做好以下提醒: 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教育培训是一种市场行为,但目前培训市场部分培训机构存在无证经营、虚假宣传、违规收费、价高质低等现象,希望家长谨慎选择。如果家长和学生确有教育培训的需求,建议家长在选择时要仔细了解对方是否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合法审批、是否年检合格,并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谨慎选择缴费方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对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几年甚至数十年学费的,家长应高度警惕,拒绝缴纳并向区物价部门、区教育局举报,以防止经营者卷款走人等潜在风险。 依法签订培训合同 家长应当主动要求和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培训合同。对合同中培训项目内容和质量标准,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收费项目、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尤其要细看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是否具有霸王条款。 采取正当手段维权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在家长与从事教育培训的市场主体发生纠纷时,建议您第一时间与该培训机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请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建议家长采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若发现教育培训机构使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价格手段,诱骗教育培训对象或者其监护人交纳培训费用,或者收取未向社会公示的任何费用的,或涉及跨学期收费等收费方面的违法行为,可向区物价局举报;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教育培训活动,可向区民政局举报;对未经登记擅自从事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和个人,或者有公司执照但超范围从事教育培训业务的(托管及教育咨询公司无文化培训资质),可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仓山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黑白名单”信息查询网址: http://cs.fuzhou.gov.cn/xjwz/xxgk/tzgg/gsgg/201812/t20181212_2703440.htm http://cs.fuzhou.gov.cn/xjwz/xxgk/tzgg/gsgg/201812/t20181212_2703473.htm 仓山区无证培训机构黑名单(来源:仓山区政府网) 仓山区无证培训机构黑名单(来源:仓山区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