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闽侯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2-11 12:50:02 来源:闽侯县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王培欣 王培欣 |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5月8日至6月8日,省委巡视六组对闽侯县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18年11月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充分体现了省委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县委迅速贯彻落实,强化担当,传导压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推进整改,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 (一)树牢“四个意识”,增强思想自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确立巡视工作方针,明确巡视政治定位,形成了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省委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于伟国书记多次主持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强调巡视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检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监督责任的标尺。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和省委于伟国书记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做好新时代巡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县委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深入学习于伟国书记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和省委“五人小组”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和带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 县委坚持把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闽侯坚决贯彻落实、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出发,主动扛起抓整改落实的重大政治责任,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带领并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以旗帜鲜明的政治态度和高度的行动自觉全力以赴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11月10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反馈会精神,审议通过《巡视整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人和牵头单位、责任单位。11月14日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六组关于巡视闽侯县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具体整改措施。紧接着召开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部署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省委于伟国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全县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集中精力、不折不扣、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确保以实际行动向省委、市委和全县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及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第一时间召开党(工)委(党组)会议传达贯彻省委巡视反馈会精神,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县委切实担当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带动、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不折不扣抓实整改工作。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整改办抽调8名干部集中办公,形成工作专班,建立整改台账,挂图作战,确保整改一个、巩固一个。 县委坚持从自身做起,带头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督促各党(工)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主动认领责任、严肃落实整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认领39项整改细化问题。县委常委班子按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党(工)委(党组)承担本部门本地区主体责任,全程紧盯、全程督办,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良好格局。 推进巡视整改落实期间,县委常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领会省委于伟国书记和省委巡视组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各位常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主动认领巡视反馈问题,坚持刀刃向内,深刻查找问题根源,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为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及尚干镇、廷坪乡等党委均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巡视整改会议17次(6次县委常委会会议暨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1次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对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如就小流域整治、民生补短板等问题进行督导,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全力推动整改措施落实。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16次巡视整改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各位县委常委也从各自分管领域,认领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共同负起省委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将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各部门整改工作落实。 (三)细化整改措施,持续精准发力。县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努力做到让省委、市委满意,让人民群众认可。 对照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县委制定了《关于落实〈福建省委巡视六组关于巡视闽侯县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问题分为“当下改”和“长久立”两大类,分解细化整改措施194条,进一步明确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当下改”就是能即知即改的,明确在2019年1月9日前必须完成;“长久立”就是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整改事项,明确在2019年1月9日前必须取得阶段性成果,之后转入长效整改。特别是对涉及全局性、战略性的整改事项,由县委直接牵头、攻坚突破,确保以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带动整个巡视整改工作的落实。 同时,强化督查,由县委副书记牵头,成立专项督查组。建立巡视整改周报制度和整改单位“一表一单”机制,全程跟踪督办,听取督查情况汇报,发出整改通知单和催办单87份,对整改进度缓慢、措施不实的单位进行通报,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四)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县委坚持把问题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加快建章立制,从源头堵住漏洞,促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为推动闽侯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制度保障。 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过程中,县委将存在的问题分为个性和共性问题,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个性问题,抓长抓细抓小,以坚韧持久的政治定力和行动担当,确保问题不反弹,错误不重犯。对需要长期研究落实的共性问题,在既定的时限内积极稳妥予以推进、固化,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县委整改办编发巡视整改工作简报28期,并通过《闽侯乡音》、“遇见闽侯”微信公众平台以及闽侯电视台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应知应会”“微课堂”“知识讲堂系列”“监察法释义”等巡视整改的专题专栏。 同时,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抓好制度建设,从全面从严治党、班子队伍建设、权力运行监督、机关内部管理、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制定出台相关文件59份,形成一套健全管用的制度体系,加强对违反制度行为的责任追究,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严格按制度决策执行、用制度管事管人,保证各项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经过一个月的巡视和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全县各级各部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不断提升,深刻感受到这轮巡视的政治要求,切身体会到巡视既增强了各级抓从严治党的压力,又帮助我们从政治上找差距、思想上找症结、工作中找问题,非常及时,十分必要。我们将以这些问题为抓手,持续深化整改,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向省委、市委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增强“四个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够紧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压实压紧管党治党责任,以高度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共问责33名党员干部。调整了尚干镇领导班子。二是坚决纠正“四风”。加大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力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起28人,通报曝光4批次典型问题。三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汇编党章党规党纪等基础理论知识,依托县乡党校、党员e家等平台,面向全体党员开展教育培训,重温入党誓词,牢记党员身份,引导他们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四是强化压力传导。修订《县委工作规程》,建立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下级党(工)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关于个别领导干部未能发挥“头雁效应”的问题 整改情况:注重发挥头雁效应,从县委常委班子做起,对标五个过硬,深刻审视自身,从严要求自己,督促带动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规矩,走前头、做表率。一是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召开“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纠正四风、持续正风肃纪”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陈乐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进行深刻剖析,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强化班子建设。县委制定《关于加强县委常委自身建设的意见》,从“做忠诚干事的表率”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切实发挥县委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通报严金官案例,以案释纪、吸取教训。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也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正风肃纪。三是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出台《关于对县管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 (3)关于抓党委(党组)规范运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高标准推进党委、党组规范化建设,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增强规范意识。二是修订《闽侯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闽侯县政协工作规程汇编》,严格依规办事。三是县委主要领导约谈县政协党组、县经信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求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四是加强对“三重一大”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提升规范运作能力。五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党组)议事制度的通知》,指导各党委(党组)完善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政分工、决策程序等内容,确保各级党组织高效运转。 2.关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省委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目标的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1)关于创新驱动有待增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18年闽侯县列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44位,列全省县域经济实力“十强县”第4位。一是发挥大学新校区、福州高新区驻地优势,加强校企、校地共建,推动科技成果在我县就地转化,全县落实产学研合作项目12项。组建科技工作小分队,由分管副县长带队对接福州大学、闽江学院、福建江夏学院、福建中医药大学等高校和高新技术企业。二是实施高新技术培育工程,扶持和培育县内高新企业发展壮大。2018年,全县规上高新技术工业企业43家,占全县规上工业企业的12.2%,比2017年提升4.5个百分点。市级以上众创空间9个,专利授权1947件,新认定专家工作站6个,特别是全县院士(专家)工作站增至28个,总数位居全市前列。三是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福州软件园闽侯分园于10月29日挂牌开园,29家企业签约入驻,总投资32.3亿元;旗山湖智谷于12月31日开工动建。四是积极对接洽谈中科曙光、寒武纪、龙芯科技、中庚共立环保等新兴产业,完成比特大陆子公司福建算丰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落地。五是研究制定《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意见》,出台优化创新政策环境等三个方面9条措施。 (2)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效果显现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快推进供给侧改革,调整经济结构,优化要素配置,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一是深入实施龙头企业帮扶计划,支持引导现有工业企业改造提升,2018年实施技改项目69项,完成技改投资53亿元,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二是实施三产跃升季行动,发展商贸物流、总部经济、全域旅游等服务业,出台《2018年第三产业“跃升季”行动方案》《闽侯县关于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实施方案(2018-2020)》,23个项目列入市级服务业跨越发展项目盘子,万家广场、国惠酒店等项目建成运营,新增规上企业88家,完成服务业增加值215亿元,增长10%,占GDP35.8%,比重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三是加快建设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认真开展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清查单位数17282家,单位数比第三次经济普查增长203.4%。 (3)关于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守好绿水青山。一是全力抓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涉及我县整改任务15项,目前已完成10项,其余按序时进度推进。闽侯县环保生态产业园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于2018年6月29日动工,已完成桩基工程量30%,2019 年底试运行;福丰、华阳生猪养殖场污染问题已完成整改,通过省级行业审查;根雕加工企业污染问题已完成整改,正在进行省级行业审查。二是加大小流域整治力度,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安平浦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动工,全面开展十六浦、浦里浦、中房溪、溪源溪等4条小流域整治,省控小流域水质保持稳定达标。三是深入推进闽江流域闽侯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保护工作,完成投资2.52亿元,鸿尾乡穆源溪流域防洪排涝工程、甘蔗街道江滨湿地景观综合整治等项目提前完成。四是推进垃圾、污水设施建设。甘蔗、尚干垃圾非正常堆放点整治项目进场施工,青口、鸿尾、小箬垃圾转运站建成投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全覆盖;完成211个行政村污水治理,铺设污水管网建设50公里,全县14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1.2万户。五是以争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开展高速高铁沿线等人居环境整治和畜禽整治提升月行动,推动城乡面貌明显改观。 (4)关于城市化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力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快三大城市组团建设,2018年,城市化率达65.8%,提高10个百分点。一是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整治裸房6975栋,建筑面积235万平方米。二是实施县城旧城改造(三期)和青口、上街、荆溪等乡镇旧村改造23个项目,完成房屋征迁164.34万平方米。三是全力推进地铁建设,实现与中心城区互联互通。地铁二号线进入车辆动态调试阶段,地铁五号线荆溪新城站已完成所有地下管线迁改,盾构始发区正在进行围护桩施工。 (5)关于民生事业发展补齐短板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加大财力向民生事业倾斜力度,努力补齐民生短板。一是加快推进竹岐卫生院建设,按序时进度推进,2019年2月底前完成主体封顶,8月底前竣工投入使用。对县卫计局和竹岐乡等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责任谈话。二是实施2018年民生补短板项目322项,完成投资45.49亿元。教育方面,县第二实验小学、青口大义幼儿园等12个项目建成投用,扩容学位4739个;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3.7%,比市下达指标高5.7百分点。卫生与健康方面,实施县医院新病房大楼等10个项目,鸿尾、南通卫生院新院基础设施建设动工。养老方面,县社会福利中心主体建成,廷坪、小箬敬老院竣工;全县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行政村居覆盖率达80%。城乡基础设施方面,省委党校配套路网、竹岐新区路网等项目动工建设,新改建道路98.83公里、新增公共停车泊位4500个、公园绿地697亩。 3.关于脱贫攻坚仍存薄弱环节的问题 (1)关于扶贫措施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确保真脱贫、脱真贫。一是对全县548户1895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对14户14人信息予以核实更新。二是健全城乡低保和贫困帮扶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对未纳入低保的18户20人,重新排查研究,其中1人符合条件,已纳入低保。三是持续做好农村低保扩面工作,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新纳入低保、五保合计78户184人。四是在全面脱贫的基础上,继续实施政策扶贫、产业扶贫,目前脱贫明显不享受政策562人,占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数约30%。 (2)关于资金监管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扶贫资金监管,规范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确保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一是严肃查处廷坪乡危房改造项目滥发补助金问题,已追回违规领取补助金13.55万元,剩余林桂华户4.5万元以贪污罪起诉,对在审核中未认真履职的廷坪乡时任副乡长周建斌等7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二是出台《闽侯县县级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级以上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强化专款专用意识,确保资金精准使用。 (3)关于资金拨付滞留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扶贫、民政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一是县农业局省级产业扶贫发展等扶贫资金结余904.89万元,其中878.9191万元造福工程款已拨付到乡镇使用,26.073万元雨露计划和省级产业发展资金已按文件精神收回。二是县民政局各类救灾、捐助资金滞留84.09万元,已全部收回县财政局。三是全面开展扶贫、民政救灾资金使用情况核查摸底,对资金“最后一公里”拨付情况进行延伸管理,督促各部门加强资金管理与申报工作。 4.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津补贴项目设置,清理规范津补贴。一是开展已发放的违规津补贴清退工作,经核实,全县应清退5384.65万元,截止2019年1月9日,已清退4854.63万元。甘蔗街道向包街道县领导超范围发放重点项目五大战役奖金6.78万元已收回,青口镇违规发放2013年度绩效奖金21.41万元,已收回20.62万元。县经信局下属食品公司违规将屠宰管理费结余资金1.83万元直接用于抵扣领导班子及职工个人所得税已收回,并对食品公司支部书记、时任经理陈仰平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出台《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发放管理的通知》,加强规范管理,严禁新增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发放津补贴。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还不够全面深入的问题 (1)关于部分乡镇和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十九大精神学习,还停留在一般性的文件传达,未制定具体贯彻意见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一是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组织讲师团、宣讲队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两新组织开展宣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二是加强督促检查,白沙镇、廷坪乡、甘蔗街道和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分别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工)委(党组)扩大会议、三会一课等加强专题学习,并制定出台相关学习制度。三是举办潮涌首邑图片展和“扬帆新时代·首邑再出发”文艺晚会,组织观看话剧《县委书记廖俊波》,开展“以理服人”基层理论宣讲比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四是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县委巡察和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县委第六轮巡察对8个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十九大精神主动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领导带头宣讲,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向深入。一是召开全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座谈会,县四套班子领导带头交流学习体会。举办县管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参训人员750人。二是2018年县委主要领导带头上党课3次,带动各级领导干部到挂钩联系的乡镇、村居等宣讲十九大精神。三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的通知》,对领导干部讲党课的内容、次数、对象、范围等作出具体明确规定,建立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上党课内容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审核把关机制,每半年向县委组织部报送一次讲党课工作安排表。四是县审计局6名党组班子成员逐一在局机关干部会议上党课,宣讲十九大精神。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一是健全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机制,2018年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执纪监督等环节,倒逼责任落实。三是制定印发《进一步规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2018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工作清单》《关于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常态化机制》,构建意识形态工作大格局,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 (2)关于制度规范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政治引领,守好阵地。一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中期督查和全县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检查,落实媒体“三审制”,从源头上把好新闻导向关。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宣传平台管理的通知》,加强属地管理宣传平台建设,指导部门、乡镇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三是针对洋里乡未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督查问题进行督促指导,并对党委主要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四是制定《2018年度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纳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 (3)关于舆情研判应对能力仍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网络媒体的有效监督管理,牢牢掌握舆论工作主动权。一是配齐配强舆情信息员,推动网络舆情研判分析和处置工作落细落实,避免发生青口固废处理厂环境污染问题、县城旧城改造(二期)征迁工作等类似舆情事件。二是开展全县新闻发言人和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培训班,设置网络突发舆情处置等实践课程,提升全县新闻发言人、新闻联络员及舆情信息员的网络舆情研判、分析和应对能力。三是印发《关于在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指导各级各部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四是督促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加强舆情信息报送和网络舆情反馈,印发《2018年新闻信息报送及网络舆情工作情况通报》,每月通报各单位报送情况。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工作群作用,并与相关企业合作加快舆情平台系统建设,打通信息通道。2018年上报网络舆情8613条和舆情信息287条。 (4)关于人员队伍能力素质不够均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队伍建设,规范管理,配齐人员,提高整体素质。一是严格抽借调程序审批,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抽调人员管理的通知》,规定被抽调干部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抽调单位及派出单位共同管理。二是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人选,待中央和省、市有关机构改革精神明确后即配备到位。实行局队合一,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兼职问题已整改到位。2018年受理调查各类举报83件。三是挂牌成立闽侯县融媒体中心,县级媒体整合资源、集中办公,推出融媒体产品《讲有味》,为本土文化、高端文艺等人才搭建展示才华的舞台,吸引全媒体、网络管理队伍复合型人才来县工作。四是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全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培训班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整体水平。 7.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紧、学风不实的问题 (1)关于部分机关、乡镇集中学习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推动政治理论学习规范化常态化。一是县人大党组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学习流程,严格考勤纪律,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和学习档案管理。二是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检查,制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的意见》,对理论学习的内容、形式、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2)关于党支部学习“走过场”“做样子”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基层党支部学习活动,确保不走过场,提升学习成效。一是组织开展支部学习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县委主要领导约谈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强调健全学习制度,扎实做好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工作,规范会议记录。二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结合相关工作会议、座谈会等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基层党建工作基本业务知识常态培训。三是实行“双单”指导,开出学习指导清单和任务清单,对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进行规范。四是建立动态督导机制,每季度对基层党支部学习情况开展一次集中督导,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将督导情况作为基层党支部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8.关于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通盘考虑不够的问题 (1)关于年轻干部储备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足一线实践,大力培养和发现年轻干部。一是实施“七个一批”工程,新考录年轻干部43名,建立35岁以下866名年轻干部动态管理信息库。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召开全县年轻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座谈会,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年轻干部专题培训班,组织47名优秀年轻干部赴厦门培训学习。三是加大提拔使用力度,对14名80后优秀年轻干部提拔重用。四是制定《关于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常态化选派年轻干部到急难险重一线工作,实施领导干部“一帮一”的结对帮带年轻干部制度,定期分析和通报年轻干部成长情况。 (2)关于专业型领导干部紧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不断适应新时代岗位要求。一是配齐配强专业型领导岗位。全面摸排机构改革后全县专业型领导岗位可能出现的空缺情况,配齐配强了县发改局总经济师、县林业局总工程师、县交通局总工程师、县财政局总会计师等专业性领导岗位。二是常态化引进专业人才,做好与高校、科研机构沟通联系,引进8名清华、北大等高校博士研究生到乡镇、村居和县人社局、工信局等单位挂职。三是选送326名基层干部赴各级党校与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等高校进行专题业务培训,着力培养一支具有专业能力、专业素质干部队伍。四是着手专业性岗位竞争性选拔工作,对暂无合适公务员人选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住建局总工程师等技术性行政岗位,已制定竞争性选拔工作方案,待机构改革完成、报上级组织部门同意后组织开展。 (3)关于部分班子较长时间未配齐,个别班子正职空缺1年以上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乡镇和县直部门班子建设,配齐配强班子成员。一是加大一线考核力度,分批完成了县国土局、县水利局等10个单位的蹲点调研工作,为机构改革人事调整提供重要参考。二是充分运用一线考核、蹲点调研的工作成果,提任17名、同级非领导转任领导9名、平级转任重要岗位5名,配齐配强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等岗位。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与领导班子状况定期分析,建立完善全县科级领导职数台账,准确掌握全县领导班子职数设置及使用情况。 (4)关于少数班子老化严重,未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调整交流,优化县委台办等单位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县委台办领导班子平均年龄由55.5岁下降至51.5岁。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定期分析,对全县各单位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进行摸底分析,更新掌握老化领导班子名单,适时进行调整。 (5)个别事业单位班子职数被变相挪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全县事业单位班子职数的使用。雪峰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潘某已调整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9.关于干部选任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部分单位人员超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干部交流任职、到龄退休、编制分流等方式,有效解决了县水利局、县经信局、县政协超编问题。二是严肃编制纪律,加强动态管理,对超编单位实行“只出不进”,严禁“超编进人”。 (2)关于执行乡镇党政正职任期制不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制度不平衡、部分非领导职务的行文表述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任期管理,规范职务表述。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从严控制任期不满3年调整的对象,严格执行相应报批制度,保持乡镇(街道)正职稳定。二是有序推进干部调整交流任职,摸排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十年或连续任期达到两个任期的情形,对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县档案局局长、地震办主任、安监局局长、党校常务副校长、残联理事长等14名科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三是根据《公务员法》《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将保留或括号正副科级职务全部规范改为正副主任科员,理顺规范了21名干部职务名称。 (3)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一是对尚未开展审计的43个县直单位、7个乡镇进行梳理,其中20个单位因机构改革财务合并、离任审计对象被法院判决、任内其他类型审计等原因不再安排审计,另外30个单位分批推进审计工作。2018年安排审计县人社局等12个单位,现已完成3个单位;2019年安排审计11个单位、2020年安排审计7个单位。二是加快“大数据”应用和审计系统建设,选派2名业务骨干前往南京审计大学参加审计署计算机中级考试,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10.关于重选轻管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关于企业兼职清理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清理工作,县机关局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甘蔗街道办事处主任、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等9人违规在企业兼职的已全部清理整改;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欧阳聪因涉及“裸官”问题,已改任非领导职务。二是下发《关于严格落实组织工作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对企业兼职、社团兼职和“裸官”等涉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有关情况进行摸排、核对。 (2)关于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信息收集,突出监督重点,提升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实效。一是紧盯关键节点,深化“1 X Y”纪律集中督查,整治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吃喝及八小时以外参与赌博等违反生活纪律问题。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请(休)假和“夜学夜办”等制度,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三是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利用信访举报、“12380”举报电话、“12345”市民服务热线、网络舆情监测等方式,收集干部各方面的动态信息,重点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对群众反映涉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风等问题进行专项核实。 11.关于临时工作人员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1)关于部分单位违规招聘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清退工作,25个单位擅自招聘的339人,其中2015年12月23日以后违规自行招聘154人全部清退;县卫计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招收的临时人员185人,经重新审核,因不适合岗位清退11名。对违规招聘的县信访局等8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同时对全县用人单位招聘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清退。 (2)关于少数人员安排违反任职回避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共调整岗位3人,清退21人,其中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江某妻子已调整岗位,县司法局大湖乡司法所所长陈某妻子已清退。 (3)关于违规聘用临时人员任职重要敏感岗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违规聘用临时人员任职重要敏感岗位的调整或予以清退,已调整岗位80人,清退8人,其中县信访局4个科室负责人已调整岗位。 (4)关于临聘用人员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查处临聘人员违规违纪问题,2018年共查处8人,其中辞退6人,批评教育2人。二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加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 12.关于干部档案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县管干部档案754卷重新核查,其中入党原始材料缺失的42卷已补齐,奖惩和工资审批等材料已全部归档,入团材料缺失的356卷,目前已补齐83卷,其余因入团时间久远等一时查找不到《入团志愿书》的,由相关单位核实后出具入团证明。青口镇党委宣传委员林某、祥谦镇副镇长林某、住建局林某等错误信息均已重新进行认定。二是配备一名责任心强、综合素质较高、组织纪律性强且能够安心档案工作的年轻干部专门负责档案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干部凡提必审制度,对每位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进行逐一核对,对发现档案中存在问题的,在档案信息核实清楚前暂缓上会研究。 13.关于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县委全面系统研究党建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制定计划,扎实推进党建工作。一是召开专题县委常委会,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2019年度县委党建工作计划。二是修订《县委工作规程》,健全完善定期研究党建机制和党建重点项目督办机制。三是建立督查督办机制,由县委中心工作督导组定期督查通报党建重点项目落实情况。 (2)关于县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落实抓得不够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进一步明确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挂钩乡镇(街道)、联系基层支部指导党建工作职责,每月至少1次到联系单位开展调研督导。各基层党(工)委也建立了相应挂钩制度。二是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规范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将党建重点项目、创新项目、年度计划等作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推动工作落实。三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三强三点三评”基层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工作的通知》,压紧压实抓基层党建责任。 14.关于基层党组织仍存在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 (1)关于个别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 整改情况:开展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一是通过村级换届、一村一策等方式持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反弹回潮的青口镇镜上等4个村级党组织已整顿转化到位。二是开展整顿转化“攻坚行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督导推动,2018年确定的20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已全面整顿转化到位。三是出台《闽侯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制度》,健全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摸底建账、“一支一策”整顿转化、挂钩帮扶、督查问效、考核验收、责任落实等6项制度,推动整顿转化常态化、长效化。 (2)关于“两新”党组织覆盖面不全,党员流动频繁,“空壳化”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两新”党组织建设,扩大覆盖面。一是推进两个覆盖。开展两新党组织组建集中攻坚行动,实行乡镇(街道)兜底管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党组织覆盖率分别达到90.2%和88.1%,超过省市要求。二是破解“空壳化”。落实“防瘫预警”机制,建立预警工作台账。通过企业内部找党员亮身份,采取动员企业招聘党员职工、向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发展党员倾斜等措施,推动37个“两新”组织党员数不足3人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突出两新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出台《关于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选派11名党员干部包企挂职,推动16个机关单位与两新组织共建共发展。 (3)关于接收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把程序质量关,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一是开展近五年来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回头看工作,对可能存在的涉嫌党员身份造假问题及时核查、整改。针对祥谦镇琯前村11名在云南三鑫公司党组织违规入党,党员组织关系涉嫌造假的问题,对郭松斌等7人做出党员身份不予承认的处理,对认定违规入党证据不足的林国胜等4人,将其党员组织关系退回云南省原先所在的党组织,并发函要求当地组织部门进行查处。二是针对甘蔗街道部分党员发展材料审核不认真问题,对甘蔗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和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已予以纠正。三是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工作的通知》,实行“六必问一必查”,防范“假党员”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混入党内。四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制度,完善抽样谈话核查和发展党员工作两级预审机制,将预审出错率列入年度党建绩效考核扣分项,从严发展党员工作。 (4)关于党费缴交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青口镇机关党员已按月足额缴纳党费,并对青口镇党委组织委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对2018年度党费缴纳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实行党费收缴专人负责,落实党费收缴逾期提醒,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 1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一是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18年12月12日,县委常委班子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召开三场座谈会征求意见49条,会上常委班子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356条。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班子等也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尚干镇党委召开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进一步规范有关材料。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制度》,健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进行严格审阅把关,会后整改跟踪督办,定期通报整改成效,组织纪检部门全覆盖全过程督导跟踪等机制,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2)关于组织生活会落而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民政局和县政府办机关党支部、县农业局机关第二党支部等党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深入查摆剖析巡视反馈问题,扎实抓好整改。二是制定下发《关于突出政治属性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3)关于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规划局、环保局、审计局等单位机关党支部对会议记录重新整理规范,县农业局第二党支部按要求上党课,廷坪乡纪委书记林善忠就党课内容抄袭问题在乡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县人大机关总支、支部党员已规范党员大会和党日活动,对甘蔗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未按规定落实组织生活会进行约谈。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等9份规范性文件,统一下发基层党支部、党小组、支委会会议记录本范例,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6.“四风”问题树倒根存的问题 (1)关于文山会海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决落实省、市关于整治“文山会海”的要求,着力改进文风会风,加强对文件、会议的统筹管理,精简文件简报数量,实行多会合一,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提高文件和会议活动质量。 (2)关于形式主义较为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重在找准短板弱项,解决实际问题。一是推行一线工作法,县处级领导每周至少3次以上到所挂钩联系的乡镇、企业和重点项目调研督导,协调解决问题。二是加强调研成果转化,2018年,县人大共开展调研12次、形成调研报告10篇、占83.3%;县政协开展调研39次,形成调研报告14篇,占35.9%。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完善调研机制,出台《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通知》,改进调研方式,注重实际效果,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多到条件艰苦、落后地方进行调研。 (3)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敷衍塞责、履责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祥谦、竹岐等乡镇对救灾救济资金搞平均分配的问题开展核查,廉政谈话提醒2人。二是把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单位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以制度推动工作落实。 (4)关于部分单位服务群众的意识较为淡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一是大力整肃“虚、僵、躲、拖、腐”等问题,开展行政服务效能和干部精气神明察暗访活动,深入开展“阳光监督下基层”等活动,共查处党员干部作风问题12起,问责34人。二是开展全县城居保摸底核实工作,目前,到龄未核定及暂停人数占60周岁以上人数占比率已降低至1.5%以下。同时,对县城居保中心主任开展廉政责任谈话。 (5)关于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气神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全面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一是实施《闽侯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方案》《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常驻窗口单位“局长服务日”工作制度》,在全市率先实行八部门联审,项目选址从至少两个月缩短至5个工作日,提速审批时效,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二是深化“提振精气神、建设新闽侯、争当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坚持一线考核干部,2018年选派967名干部到一线锻炼,提拔重用优秀干部81名,其中急难险重一线干部47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一线建功立业。关心关爱山区干部成长,2018年提拔重用交流15人。三是制定《在项目落地百日冲刺和三产“跃升季”等重点工作中进一步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的工作方案》《关于在百日冲刺和三产“跃升季”行动等重点任务中开展科级领导干部担当作为专项考评的方案》,把干部精气神集中到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上来。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专题学习教育的通知》,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学习《习近平论担当》,撰写心得体会,强化担当作为。 (6)关于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存量余额规模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财经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快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已盘活2017年末财政存量余额38.28亿元,其中支出29.89亿元,由财政收回统筹8.39亿元。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督促预算单位加快支出进度。三是坚持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在安排2019年度预算时,将2018年需结转项目资金编入2019年度预算。四是健全存量资金定期清理制度,每年3月31日组织预算单位基本支出存量资金清收,对未编入当年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结转资金,一并予以收回;每年6月30日组织预算单位项目支出存量资金清收。 (7)关于上街建平2号(蔗洲)安置房项目(共40幢2680个单元),于2009年动工建设,至今近10年仍未完工回迁,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回迁进度,完成上街建平2号(蔗洲)安置房项目回迁工作,完成回迁1062套。二是创新安置房建设模式,由原先政府投资建设模式转换为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模式,采取优先报批、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供地等措施予以支持和保障。三是盘活存量安置余房,出台货币回购安置办法,探索更加灵活、便捷的征迁安置工作方法,多渠道解决征迁安置问题。 17.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问责力度。①针对县供销社下属农资公司列支接待费不规范问题,对农资公司时任经理林震给予诫勉谈话,对其他相关责任人3人给予谈话提醒。②针对廷坪乡违规接待问题,对廷坪乡党委副书记、时任纪委书记林善忠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廷坪乡政府经济发展办副主任兼机关会计江云林(并案处理)给予警告处分,并责成廷坪乡加强食堂管理。③针对青口镇违规接待费问题,对经办人李东永立案审查,对青口镇时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林连奇、财务人员吴垚熹给予诫勉谈话,对其他4名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退缴餐费。④针对尚干镇以会议费名目上报接待费问题,对尚干镇时任财政所所长给予批评教育。二是汇编印发公务接待、会议开支、公务用车、食堂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重申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管理。三是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做好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深落细落实。四是加大财政监督和审计力度,开展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督促检查。 18.关于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问责。①针对县民政局违规报销私人车辆费用问题,追回报销费用8134元,对县民政局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②针对三叠井森林公园管理处出纳陈小红违规报销私车加油费问题,追回私车加油费5760元,对陈小红给予立案审查并辞退。③针对青口镇闽A68581、闽A6G665以加油发票报销加油费问题,责成青口镇加强公车管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④针对荆溪镇环卫所违规报销车辆维修费用问题,追回虚假报销款1130元,辞退临时聘用驾驶员,对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⑤针对青口镇两辆公车封存车辆仍报销车辆维修费问题,责成青口镇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相关纪律和公车管理使用规定。⑥针对县供销社长期借用下属企业车辆并在下属企业县资产营运管理中心列支车辆费用问题,县供销社已将车辆归还下属企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⑦针对荆溪小城镇建设指挥部租用社会车辆提供给荆溪镇主要领导专用并列支租车费用问题,已清理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公务用车平台建设,实现公务用车全程监督,严格落实定点维修、定点停车、定点加油、一车一卡、统一保险等制度。规范公务车辆租用行为,清理违规租车现象。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检查工作。 19.关于虚报“三公”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查处。①针对县林业局瞒报“三公”经费支出问题,对县林业局会计给予谈话提醒。②针对县水利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瞒报公车运行维护费用问题,对县水利局会计等3人给予谈话提醒。③针对县森林公安分局下属派出所违规向竹岐、小箬等乡镇收取办案费问题,对竹岐森林派出所所长等3人给予谈话提醒。④针对县供销社违规在下属企业列支接待费、借用人员工资等费用问题,对县供销社办公室主任等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对时任县供销社主任等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⑤针对青口镇无依据报销21场会议费用问题,责成青口镇对财务缺项资料补齐,进一步完善报销手续和程序,规范财务报账和财务纪律,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对经办人李东永立案审查,对时任青口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林连奇、财务人员吴垚熹给予诫勉谈话。二是加大“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力度,建立月报制度,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时如实上报“三公”经费,做到实时监控支出情况。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20.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位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发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五抓五看”和“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加大问责力度,综合运用教育引导、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等手段,及时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打“预防针”。二是严肃查处征迁补偿、土地开发、民生扶贫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共查处土地领域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42件、扶贫领域案件33件,工程领域案件19件。三是严格落实《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抓好省、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检查问题整改,加强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2)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强化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意识,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廉政谈话,带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好廉政谈话工作。二是对各单位廉政谈话记录进行抽查,发现不规范的予以督促整改。县政协、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已整改到位。三是明确领导干部个人述责述廉报告由单位主管审核把关,确保问题分析透彻,执行廉洁自律等情况说明到位。四是严格落实《关于印发<闽侯县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暂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廉政谈话内容,规范廉政谈话行为。 (3)关于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整改情况: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压力传导到位。一是坚持落实一岗双责,县四套班子成员均到所分管联系部门督促检查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二是坚持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带队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直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考核。三是针对尚干镇部分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问题,对5名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21.关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还不够的问题 (1)关于部分乡镇纪委书记“三转”不到位,派驻纪检组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化“三转”,完成全县14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和纪(工)委书记职数分开设置,并由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督促指导挂钩乡镇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履行好监督职能。上街纪委书记已配备到位。二是抽调优秀干部充实4个单位纪检组,并结合本次机构改革,逐步配齐配强派驻纪检组干部队伍。三是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通过抽调基层纪检干部跟班锻炼、委托高校办班、邀请市纪委领导授课、县纪委监委业务骨干“手把手”指导等方式,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 (2)关于纪律审查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审查力度,推动审查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实行《闽侯县乡镇(街道)纪(工)委、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职情况考核办法》,明确目标任务,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量。2018年共立案222件,其中乡科级22件,经济大案32件,对4人采取留置措施,劝返在逃犯罪嫌疑人1人、追回赃款12.3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15人,挽回经济损失526.29万元。二是对派驻纪检组自办案件工作滞后的进行约谈、督办,抓实抓好执纪审查工作,近期新增自办案件4件。 (3)关于执纪监督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强化“一案双查”,形成强大震慑作用。一是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严肃问责33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4人。二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廉政提醒谈话等制度,巡视以来处理58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76人次、第二种形态162人次、第三种形态21人次、第四种形态27人次。三是县纪委监委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谈话工作的通知》,规范谈话工作流程。 (4)关于警示教育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思想防线,增强防腐拒变能力。一是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和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公开通报“严金官”等典型案例,通过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叶标”等案件、举办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警示教育展和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暨廉政文化书画作品展、组织观看《铁纪强军》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等单位相继召开会议通报典型案件,做好警示教育。二是开展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以案释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县级媒体共刊登14篇相关报道,在市级媒体刊登《清风吹得“廉”花香》等文章。三是对12起典型案件开展“一案一整改”,通过发案单位“点”上反思剖析,推动系统、领域“面”上警示教育。四是开展以“倡清廉扬正气促发展”为主题的“十个一”党风廉政宣教月系列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2.关于县委巡察工作仍存薄弱环节的问题 (1)关于巡察力量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巡察人才库建设,从审计、财政、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等专业部门筛选专业人才90人,充实到巡察人才库,并根据人才流动情况实施动态管理。二是建立常设联络员制度,分期分批选派素质好、党性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委巡察机构挂职锻炼,增强巡察干部力量。 (2)关于巡察整改抓而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一是采取巡察“回头看”、机动式巡察、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对已巡察的13家单位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约谈整改不到位的尚干、荆溪、小箬等乡镇党委和县供销社党组主要领导。二是召开全县巡察工作情况通报会,对共性问题进行通报,做到举一反三,未巡先改。三是利用微信公众号“首邑清风”平台,通报巡察发现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四是落实“三报告”“两跟踪”“三移交”制度,并严格按照工作路线图全面执行,构筑立体监督格局。 (3)关于县纪委对巡察工作支持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县委第四轮巡察,共移交巡察发现问题线索93件,其中已处置20件,正在初核31件,首轮巡察剩余18件问题线索全面开展初核。二是建立县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跟踪台账,加强对巡察移送线索的跟踪督促。三是充分发挥执纪监督协作区作用,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开展集中攻坚,确保问题线索依纪依法处置到位。四是出台《中共闽侯县委关于建立县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关于建立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的方案》《闽侯县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等制度,规范巡察工作,保证巡察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一是加快水利、道路等项目征迁、设计、预算、财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对已完成的项目,严格验收、审核、结算把关,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干部廉洁。白沙镇公路工程项目27项,拨出工程款2640万元,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水利工程项目209项,拨出工程款7095万元,建成验收192项。二是对林业项目资金使用和种苗采购等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专项资金责任清单制度,将苗木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清单,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避免发生规避公开招投标和串标等现象。成立苗木采购验收工作小组,依法依规进行政府采购并保证采购苗木质量。根据市里审计情况,对青口镇、祥谦镇关联企业投标林业造林项目问题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制定出台《县林业局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组建工作组全程跟踪监督。三是严格招标管理,依法依规核准招标方式,招标事项纳入电子监察系统跟踪监督,实行电子化招标投标,并加强招标文件审查备案与招标投标现场监管。四是推行政府采购网上超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五是加强招投标问题线索收集和核实。业务部门常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及时处理招标投诉事项,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查处并向纪检监察机关、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同时,做好招投标公示期间异议与投诉处理。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24.关于财政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正在执行的企业奖补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梳理,规范企业奖补优惠政策管理工作。二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统筹安排财政预算资金,切实承担起应由本级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做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对应。三是海峡传媒港项目已多次对接福建报业集团,督促提醒按合同规范补助金使用。 25.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不够严格的问题 (1)关于违规转让国有资产股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南屿总部经济园项目合作双方均存在违约责任问题,已将三盛公司应承担的所有违约金与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前解除EPC合同应赔偿的损失,以及县国土局逾期交地所产生违约金相互抵消,消除了违约赔偿风险。二是对县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给予批评教育,县住建局原党组成员、城管大队教导员林榕给予诫勉谈话。三是印发《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通过拍卖、招投标等公开交易方式处置。 (2)关于国有物业租金未及时收回,造成集体财产流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全县开展拖欠租金专项整治工作,下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领域违规租赁、拖欠租金等背后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台账,对拖欠金额较多的青口镇派人进行督导,目前全县已追收租金1530万元,其中青口镇镇办企业和村级经营项目逾期未收租金563万元,已收回347万元,未收回184.36万元,已向法院起诉6宗111.54万元,已签订分期还款协议72.72万元。海西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南阳林场地租金经核实31.64万元已全部收回。 26.关于工程项目涉嫌违规操作的问题 (1)关于未经审批同意,擅自变更工程设计方案,导致项目超概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落实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严控工程增量。一是尚干镇淘江大道项目已建成投用。二是加强重大项目管理,将监督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进一步规范重大项目建设管理,防止随意变更设计,严控超概算支出,从制度上堵住管理漏洞。三是修订出台《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增量管理规定》,对项目执行中的变更事项须先审批后执行,对未予审批变更设计的,暂停接收财审、暂停拨付结算资金,并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倒查问责。 (2)关于部分工程监督管理严重缺失,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廷坪乡文化服务中心综合楼项目已补办理施工许可证,通过消防审核验收,部分楼板承载力不足、墙体局部开裂等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第三方资质评估机构已出具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符合使用要求。二是建立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企业诚信体系的联动机制,严查违规行为,2018年共查处违法违规施工行为11 起,处罚金额共计256.54万元;对8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1家上报省住建厅予以信用扣分,2名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3)关于部分勘察设计项目未公开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扣减市民广场至绕城高速桥段绿道及景观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县建投公司该项目建设管理费10%,计8万元,已上缴财政。同时,对设计单位扣罚该项目设计合同费用30%,计11.4万元。二是对增量工程达到公开招标限额以上的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采购,严格按独立项目进行会审立项、单独发包。 27.关于国有土地开发建设领域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对2014年7月30日前设置条件出让的福建同元龙旺文化古镇旅游公司竞得702亩用地,责令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监管部门全过程监督,确保按合同约定执行。2014年7月30日后,我县出让的所有经营性用地,没有违规设定前置条件。二是针对违规确定土地出让金起始价问题,对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予以批评教育。同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要求,先委托地价评估,待正式评估报告出具后,再上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三是针对2014年至2017年间9宗土地出让中,申请人没有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的问题。严格规范竞得人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竞得人必须在申请签订变更协议的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并严格执行。四是对已出让土地的土地出让金缴交问题全面回头看,收回未缴交的土地出让金。针对御宇公司因项目地块与水源保护区冲突而延迟缴交土地出让金问题。已与御宇公司签订了《补充合同》,核减出让面积和调整成交价款,御宇公司已将剩余地块未缴的土地成交价款9666.67万元缴交到位。出台八部门联审制度,所有出让地块在八部门联审无误后进行出让,确保所出让的地块与各类保护区不冲突,以及避免与其他用地红线交叉重叠。五是全面清理处置土地闲置问题。对13宗工业项目闲置土地,面积1063亩。目前9宗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开工。未开工正在整改的4宗,县政府专题研究,逐宗编制整改方案。(1)福州世纪天元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工业用地,该项目规划调整已经上报审批,在规划调整完成后1个月内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并动工建设。超过期限未动建的,予以强制收回。(2)闽侯宇祥食品有限公司工业用地,该项目规划调整已经上报审批,在规划调整完成后1个月内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并动工建设。超过期限未动建的,予以强制收回。(3)中国外运福建河西储运公司工矿仓储用地-仓储用地。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企业签订补充合同,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督促该公司2019年7月15日前办完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超过期限未动建的,予以强制收回。(4)福建福丰食品有限公司工业用地,该宗地限定2019年4月底前收回。六是建章立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闽侯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流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国有土地从选址、用地报批,土地收储到土地出让办理流程。 28.关于扶贫领域问题依然多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扶贫领域资金使用管理,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一是严查拖欠、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共查处扶贫惠民领域案件21起70人。洋里、大湖、白沙等乡镇部分村干部冒领、侵占、骗取扶贫惠农资金等问题整改到位。对洋里乡后坑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洪鼎吉、文书林世团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大湖乡兰田村原党支部书记胡礼佺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对白沙镇院埕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华宝、原村委会主任余福杨、原支委张国琛、时任支委黄立海等4人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追回扶贫惠民资金64801.25元。二是完善惠民资金网管理工作机制,建立惠民资金平台信访举报的“绿色通道”,推动惠民资金监管落到实处。三是制定《关于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纠正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 (七)落实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29.关于上轮省委巡视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把上轮省委巡视反馈整改不到位问题纳入本轮巡视整改范围,加强督查督办,推进整改落实。 (1)工程项目建设方面。一是严控项目增量。加强事前管理,做实做细工程建设地勘、设计、预算编制等前期工作,避免产生增量。建立工程增量责任认定制度,对2013年-2017年送审工程增量审结情况表进行分析,针对上一轮增量管理实践中产生的问题,对增量管理文件进行了修订,出台《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增量管理规定》。二是规范项目建设公开招投标。针对项目拆分规避招投标问题,加强招标监管,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电子监察系统,稳步推进招标电子化进程。严格落实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及时查处围标、串标等行为。三是加强施工单位工期违约处理。组织对全县施工单位工期违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分清违约责任,逐一提出处理意见。科学安排工期,合理确定项目开工、竣工时间,确保工期与工程量、工程进度相匹配。四是严厉打击村干部违规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多渠道收集反映村干部违规参与工程项目建设问题线索,2018年共查处工程领域违纪违法村干部19人,其中1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干部增强党性观念、树立法纪意识,促进农村干部廉洁履行职责。 (2)违规建房方面。一是强化部署推进,整改期间县主要领导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两违”整治工作。二是加大整治力度,2018年5月份巡视以来,全县共组织开展大型拆违行动221场,拆除整治违建44万多平方米。2015年至2017年新增违建1311宗,采取拆除、没收等分类处置措施,现已全部整治到位。三是构建全覆盖、网格化的“两违”防控机制,建立属地及相关部门联动和快速查处机制,落实与绩效挂钩机制,制定出台《闽侯县“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办法》。采取日常管控和重点巡查相结合,季度卫片航拍与无人机航拍相结合,拆除整治任务清单与定责追责督查通报相结合的方法,严控新增“两违”。四是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违建,特别是严格审核各类晋级晋职、评优评先、代表候选人资格、村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等对象,一经发现参与违建,坚决予以取消相关资格。 (3)干部工作方面。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期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文件,明确领导干部的岗位任期、职务任期,强化任期考核,规范交流程序,统筹考虑领导班子换届、干部交流等工作,切实保证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相对稳定,从严控制任期不满3年调整的对象,保证县管干部队伍的连续性、稳定性。二是持续提升干部档案工作质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健全档案工作规章制度,配齐配强干部档案工作人员,加强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和归档,坚持“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确保干部档案更加完整、干部信息更加准确。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2018年5月,省委巡视六组对闽侯县开展巡视工作以来,共移送检控类信访件184件,现已办结145件。其中反映科级干部信访件14人17件,已办结13人15件,未办结1人2件。巡视整改以来,已对145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科级47人),其中,立案73人(科级1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7人(科级12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综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66人(谈话提醒29人,批评教育30人、诫勉谈话7人),其中乡科级35人;责令辞退临时工5人。 党纪政务处分67人。(1)对廷坪乡公务接待、财务管理不规范及公车管理混乱等问题,分别给予廷坪乡时任党委书记李华存、廷坪乡时任乡长叶振典、廷坪乡组织委员黄金凤、廷坪乡政府财政总预算会计林德峰、廷坪乡政府经济发展办副主任兼机关会计江云林、廷坪乡政府财政所副所长林宇斌等六人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廷坪乡党委副书记、时任纪委书记林善忠,司机李华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廷坪乡政府财政所出纳林少玲政务警告处分。(2)对荆溪镇关西村擅自以村委会名义发布不真实征地公告等违纪问题,分别给予荆溪镇关西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张松、党支部原书记谢淑镇、党支部原第一书记陈思梅严重警告处分。(3)对竹岐乡蒲洋村村干部截留、挪用或贪污专项资金和冒领护林员工资的问题,分别给予蒲洋村党支部时任书记陈丽英、蒲洋时任村委会主任方信斌、蒲洋时任村委委员方建国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蒲洋原村委会主任张忠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对鸿尾乡南下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朱育成挪用专项资金、截留生态林联户补偿款等问题,给予朱育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南下村党支部原书记陈谟朝党内警告处分。(5)对在三溪口村委会在畜禽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给予三溪口时任村委会主任黄宝章、时任村委委员林伟党内警告处分。(6)对闽侯县第二医院院长郭威等人未经院两委会同意,擅自购买不锈钢宣传杯及蔬菜处理器作为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品和骗取国家医保基金等问题,给予郭威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销郭威闽侯县第二医院院长职务;分别给予闽侯县第二医院副院长陈学发、闽侯县第二医院保卫科科长林福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闽侯县第二医院干部职工陈秀清、谢冰仙、翁声锦、林勇、黄长迁、林崧、吴斌栓、梁知林等8人党内警告处分。(7)对青口镇副镇长杨胜制止违法建设不力问题,予以党内警告处分;(8)对甘蔗街道双池村原党支部书记林善锬、原村委会主任林善俊等人违规发包项目和违规转让集体土地等问题,分别给予林善锬、林善俊留党察看一年处分。(9)对鸿尾乡南园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张学安等人贪污旧宅复垦补偿款问题,分别给予南园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张学安、原书记陈友灼予以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分别给予鸿尾乡副乡长郑清、鸿尾乡国土资源所干部陈龙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0)对福建永华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曾永杯等人破坏林地等问题,分别给予县林业局干部职工肖家兴、罗兴清、王依木、李树、叶聿茂,大湖乡岭头时任党支部书记朱光、时任村委会主任张小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大湖乡国土资源所副所长林新、大湖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陈端方、大湖乡副乡长林施忠、时任大湖乡副乡长庄求忠党内警告处分。(11)对上街镇红峰村委会时任主任许善涛违规转让土地问题,分别给予红峰村时任党支部书记陈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村委会主任许善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12)对闽侯一中原校长姜祥炎违反生活纪律问题,给予姜祥炎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一中校长职务并调离。(13)对违规发放廷坪乡危房改造项目补助款问题,分别给予时任县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农办副主任吴贞林,廷坪乡时任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吴达星,廷坪乡时任副乡长周建斌等3人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廷坪乡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黄荘东、廷坪乡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冯绍枝、廷坪乡池坑村党支部书记林济琇、时任村委会主任池世兰等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4)对洋里乡后坑村冒领扶贫资金问题,分别给予后坑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洪鼎吉、时任文书林世团党内警告处分。(15)对大湖乡兰田村党支部原书记胡礼佺侵占村民补助款问题,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处分。(16)对白沙镇院埕村两委干部骗取集体机动田国家种粮补贴问题,分别给予白沙镇院埕村时任村两委干部张华宝、余福杨、张国琛、黄立海等4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17)对廷坪乡西山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曾光美截留挪用上级补助款等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诫勉谈话7人。(1)对县供销社下属农资公司未按财务规定开支接待费问题,给予农资公司原经理林震诫勉谈话。(2)对青口镇无公函接待、变相报销接待费问题,给予青口镇时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林连奇,财务人员吴垚熹二人诫勉谈话。(3)对国有资产股权转让违规设置条件问题,给予县住建局时任党组成员、城管大队教导员林榕予以诫勉谈话。(4)对廷坪乡公务接待、财务管理不规范及公车管理混乱等问题,给予廷坪乡乡长李必伟诫勉谈话。(5)对赖启武在建设防火林带过程中破坏林地问题,给予廷坪乡石坑村时任村委主任赖启武诫勉谈话。(6)对尚干镇洋中村村干部未认真履职,造成不良影响问题,给予尚干镇时任分管副镇长林善忠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基本完成整改。截止目前,已清退4854.63万元,尚有530.02万元未清退。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清退力度,全力做好思想工作,确保清退到位。 整改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基本完成整改。其中,人员队伍能力素质不够均衡问题,由于省、市编办通知要求机构改革期间严格执法队伍编制和人员管理、锁定执法人员编制底数,待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进一步明确后即予以配备。 整改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三)关于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通盘考虑不够的问题 基本完成整改。其中,专业型领导干部紧缺问题,目前已配备县发改局总经济师、县林业局总工程师、县交通局总工程师、县财政局总会计师等专业性领导岗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住建局总工程师等技术性行政岗位暂无合适公务员人选。现已制定竞争性选拔工作方案,机构改革完成后组织开展。 整改时限:2019年6月30前 (四)关于干部选任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基本完成整改。其中,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够及时问题,2018年安排审计12个单位,已完成3个,2019年1月完成3个,3月完成6个;2019年安排11个、2020年安排审计7个单位。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五)关于国有土地开发建设领域管理混乱的问题 基本完成整改。其中,工业项目闲置土地13宗问题,目前9宗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开工,还有4宗未开工。下一步对4宗未开工的闲置土地,逐宗制定处置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开展整改。(1)福州世纪天元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工业用地,该项目规划调整已经上报,在规划调整完成后1个月内动工建设。超过期限未动建的,政府予以强制收回。(2)闽侯宇祥食品有限公司工业用地,该项目规划调整已经上报,在规划调整完成后1个月内动工建设。超过期限未动建的,政府予以强制收回。(3)中国外运福建河西储运公司工矿仓储用地。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企业签订补充合同,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督促该公司2019年7月15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超过期限未动建的,政府予以强制收回。(4)福建福丰食品有限公司工业用地,该宗地限定4月底前收回。 整改时限:2019年8月15日前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巡视办、省委巡视六组的指导下,坚持态度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力以赴做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不断把从严管党治党工作引向深入,为闽侯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强保证。 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兴起新思想“大学习”热潮,坚持深学深悟、常学常新,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党员干部教育轮训,将新思想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教学布局,作为县委党校主体班次的必修课,用好“党员e家”“福州干部在线学习网”等平台,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深入实施理论宣传“千军万马”工程,发挥首邑讲坛、闽都民俗园等基层宣讲示范点作用,分层次、分领域、多形式开展新思想交流研讨,把“大学习”向纵深推进。 二是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推进“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管理,强化舆论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实施“红色领航”工程,完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等制度,持续整治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提升“中心基地”党员创业就业等党建品牌,更好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快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三是全面提振干部精气神。深入开展“提振精气神、建设新闽侯、争当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急难险重和日常工作一线建功立业。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坚持一线考核干部,强化正向激励、反向问责,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努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着力解决“虚、僵、躲、拖、腐”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认真落实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措施,严格兑现“五个优先”激励机制,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真心实意为基层干部排忧解难,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认真学习省委巡视组先进工作经验,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持续加大巡察工作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省委巡视后续整改,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常态长效。深化政治巡察,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严格问题整改落实,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促进巡察监督向纵深发展。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机制,统筹用好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方法,把巡察与纪检、组织等党内其他监督有机结合,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任务。加强巡察队伍能力建设,完善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形成巡察工作强大合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五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查处“四风”问题各种新表现,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利用身边人身边事等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免疫力。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领域基本制度,持续开展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涉黑涉恶腐败、移风易俗等四个专项治理,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化“1 X Y”纪律集中督查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监督效能。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惩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712;通讯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2号闽侯县委巡察办;电子邮箱:mhxczg@163.com。 中共闽侯县委 2019年2月11日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