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安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2-11 13:07:43 来源:福安市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王培欣 王培欣 |
分享到:
|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6月15日至7月15日,省委巡视四组对福安市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18年11月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守政治责任,全力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福安市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持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政治担当,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2018年11月9日省委巡视反馈会后,市委随即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反馈会精神,动员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化政治巡视意识,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自觉性。11月12日市委印发《情况通报》,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迅速传达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对照、主动认领、坚决整改。市委于12月14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反馈问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市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牵头领办7个巡视反馈问题,先后主持召开6次市委常委会会议、3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次专题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紧密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分管领域整改任务,推动形成层层负责、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为强化整改工作督查问效,市委成立由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巡察办主任任组长的三个督查工作组,先后开展2轮督查,覆盖55个整改责任单位,约谈10个整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有效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措施。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7个方面23项61个问题,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负责人研究会商,认真梳理、严格把关,制定《福安市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提出239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主体、目标要求、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市委同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和整改进度周报告制度,全程跟踪督促整改进展,各整改责任单位对照整改方案,倒排时间、挂图作战,推进反馈问题“件件有整改,周周有进度”。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1)关于群众来信来访持续高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委、市政府牵头抓总,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责,迅速行动,努力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突出机制创新、长效治理,切实化解苗头隐患,减少信访存量,荣获“2018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市”称号。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市信访联席办牵头,印发《关于强化信访积案和重点信访问题包案化解工作的通知》,将2018年省、宁德市重点信访问题57件和本级信访问题101件逐一明确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并加大督促力度,目前已化解8件。二是强化矛盾排处。印发《关于强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化创建“三无”乡村社区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开发区、乡镇(街道)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实行分片挂钩联系制度,与乡镇(街道)共同分析研判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1338起,成功调解1313起,创建“三无”村(社区)381个。由市信访局牵头,对现有201件存量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相关部门抓紧依法依规办理,现已全部办结反馈。三是强化会商研判。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坚持每月定期会商,分析研判形势,讨论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健全完善多元调解,推动信访工作落地见效。四是强化考核问效。继续实行信访事项控新化旧绩效管理,坚持每月下发全市各单位信访维稳绩效考评的评分及排名情况通报,并对每月第一名的加1分,倒数第一名的扣1分,切实倒逼各级各部门加快信访事项化解。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反映涉及民生的问题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牢固树立“民生问题无小事”意识,坚持“四下基层”作风,紧盯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好引导和化解工作,增强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民生难题的实效。一是严格落实接访制度。坚持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月15日集中接访和市处级领导干部每周一上午在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以及乡镇每日轮流接访制度。2018年以来,市领导共接待来访628批969人次。二是注重分类指导化解。针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重新梳理34件涉法涉诉举报件,其中涉及法院的12件,已化解4件,正在走法律程序的5件,建议向其他部门反映受理的3件;涉及公安局的22件,已息访的4件,办结7件,网上追逃嫌疑人2件,正在化解稳控的3件,诉求无依据的3件,建议向其他部门反映受理的3件。下发《关于落实〈关于2018年案件评查情况的通报〉涉及我市问题整改任务的通知》,组织各政法机关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征地拆迁问题,2018年2月制发《关于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导有关乡镇(街道)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目前街尾陈志平、赵师武2户已完成问题全面化解,实现息访息诉。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市信访联席办制发《关于现阶段重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回头看”的通知》,督促相关部门抓紧依法依规办理办结反馈。三是突出正面引领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先后召开“先进政法基层单位”“十佳政法干警”表扬暨先进事迹报告会和全市政法系统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警示教育活动大会,鞭策、激励全市政法干警提振精气神,主动担当作为。四是推进“阳光信访”建设。在福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网上信访”快速通道,办理网上诉求件11件;在福安新闻网开通“开发区、乡镇(街道)、市直单位领导留言版”,答复留言4条。答复“市长信箱”网络来信54件,群众来信134件;转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诉求件2268件。诉求受理率、及时查阅率、按时办结率、反馈回复率均为100%,群众满意率98.5%。五是构建多元化解体系。组织行政复议案件经办人员学习行政案件案例,提升业务能力;设立律师接访窗口,通过第三方参与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有效参与案件调解;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2018年共评定福安市金牌调解工作室2个,获评宁德市金牌调解工作室2个,参审省级调解工作室1个。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补齐民生短板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提高政治站位,紧盯民生短板,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让民生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一是逐步解决缺编问题。2018年9月公开招聘职校教师4名、中小学教师127名,外县调入小学教师1名,福安职业技术学校已外聘专业教师35名;2018年完成学业的本、专科医学定向生20名已到岗。11月26日,市长办公会议议定,2019年除自主招聘研究生外再招录120名新教师统筹安排使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代课教师243名,所需经费列入2019年市财政预算;福安职业技术学校每年自主招聘双师型人才10名。二是加快民生补短板项目建设。11月30日,市委书记叶其发、市长钟宜国召开补短板工作推进约谈会,对滞后单位进行约谈,研究解决补短板项目实际问题。12月1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下发督办通知,将补短板项目纳入督查周报。调整后教育补短板项目为20个,其中已竣工投用4个,其余16个正有序推进;12个医疗项目已完成3个;4个养老补短板项目加快建设,其中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项目完成91.18%投资额;提升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项目完成100%投资额;新建农村幸福院64个完成98.9%投资额;乡镇敬老院整改项目和12所乡镇敬老院全部完成房屋质量可靠性鉴定。三是贴近民意选好为民办实事项目。12月3日下发《关于征集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同时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市各单位及群众广泛征集,目前共收到33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此项问题部分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4)关于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没有全覆盖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做到学思用贯通,推动新思想落地生根、入脑入心。一是进一步兴起“大学习”热潮。2018年在市委党校共举办10期新一届村(社区)主干培训班,其中10月15日,市委书记叶其发以乡村振兴为主题上党课;11月16—17日,在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礼堂举办全市科级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其中市委书记叶其发于11月16日上午为全体学员作开班报告;11月21—22日,在市委党校举办为期2天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对61名未参训人员进行补训;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均以乡村振兴为主题为所辖的村(社区)两委成员上党课,有力有效推动新思想落地见效。二是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全覆盖。一年来,市委常委上党课和下基层宣讲42次,实现“每年度至少上1次党课作辅导报告,至少下基层开展2次宣讲”的目标。11月份以来,理论骨干开展宣讲活动86场。印发《福安市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方案》,成立1个文明实践中心、22个文明实践所、485个文明实践站,构建“117”文明实践体系,通过组建理论宣讲、社会宣传等七大平台,促进新思想进入千家万户。同时,12月4日,市委分管领导带队到城阳镇对“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没有全覆盖问题”开展督导;12月25日,市委宣传部再次组织人员对城阳镇进行督促检查;截至目前,城阳镇已完成全镇35个村居的宣讲工作。三是进一步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在福安新闻网开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集纳新闻190条;市广播电视台刊播十九大新闻92条;在《福建日报》《闽东日报》分别刊发10条、48条我市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报道。12月10日市直媒体“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专栏进行更新,添加相关文章30余篇。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规范开展学习,加强督查考评,全面自查自纠,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确保学有实效。一是推动学习规范化制度化。认真落实《福安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中共福安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理论学习计划》,转发《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印发《中共福安市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全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一年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累计开展学习20次。二是自查与考评并进。制发《中共福安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全市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自查工作的通知》,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意识形态工作督查的通知》,在各级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市60个重点检查单位的理论学习进行督查。三是认真落实整改。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市委台工办、市旅游局认真开展整改,分别制定了《福安市委台工办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福安市旅游事业局2018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认真开展理论学习,确保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取得实效。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加强培训,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迅速抓好整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所辖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督查,针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结合年度基层组织建设考评工作进行复核,确保整改成效。潭头镇党委已对渔溪洋村进行提醒谈话;市农机局党支部重新修订“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并对2018年“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二是加强督导检查。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于8月份对24个开发区、乡镇(街道)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制发整改通知书24份,涉及“三会一课”制度问题29个;10月份结合宁德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重点工作督查,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开展自查,针对抽查发现的城南街道莲池社区等6个党支部存在问题,均当场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目前所指出的问题已整改到位。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对下辖237个支部开展全覆盖督导,重点检查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规定动作的情况,促进“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逐步趋于规范。三是严格落实制度。2018年7月至9月,举办五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轮训班,培训“三会一课”制度等党务工作业务;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党支部工作手册》等,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党务业务水平。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的问题 (7)关于在2017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有9名市政府党组成员撰写的学习廖俊波心得体会未能结合自身实际,空话大话连篇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教育管理,加强督促检查,以支部主题党日为抓手,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两学一做”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一是狠抓整改落实。11月30日,市政府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市政府党组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未认真撰写廖俊波心得体会问题进行通报批评,会上党组成员对廖俊波心得体会、述责述廉问题进行查摆。11月29日,市政府党组致函宁德市公安局党委,告知钱昌平同志整改;对于其他已调离的2017年时任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均已通知要求查摆该问题。钱昌平同志已对该问题进行检讨和整改,并形成《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的报告》,重新撰写学习廖俊波心得体会。11月19日,上白石镇党委对林清云同志进行批评教育;林清云已重新撰写发言材料,并于12月18日在上白石镇落实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7月27日,市教育系统党委对时任福安七中党支部书记林朝贵进行批评教育;7月30日,福安七中党支部围绕“践行‘四讲四有’标准、争做‘四个合格’党员”主题重新召开“两学一做”第二专题讨论会。11月28日,市教育系统党委对时任福安七中党支部组织委员刘祥清进行诫勉谈话;12月11日,福安七中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林朝贵和刘祥清在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二是深化学习研讨。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从2018年8月起,每月下发《关于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对农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和教育系统党组织分领域指导,对“学”和“做”重点内容进行提示,第三、四季度分别以“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向王继才、黄群等同志先进事迹学习活动”“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为主题,开展专题学习讨论。三是加大督查力度。2018年8月,市委组织部结合上半年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督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查,下发整改通知书24份,反馈限期整改问题61个。11月20日,下发《关于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开展“回头看”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回头看”,全面开展查缺补漏。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农村(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存在弱化的问题 (8)关于部分农村(社区)党组织处于软弱涣散状态的问题 整改情况:高度重视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因村施策,强力推进,着力实现转化提升。一是加大集中整治。市委组织部制发《关于开展2017—2018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的通知》,对2017年以来确定的95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回头看”,截至目前,已全部整顿到位,调整不合格不胜任的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书记10个。二是突出晋位升级。制发《关于在农村(社区)党组织党员中开展评星定级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村(社区)党组织达标创星活动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达标创星”和基层党员“评星定级”活动。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把“入口关”,8月起全面开展党员信息及村“两委”资格条件“大排查”专项行动,重点对已当选的村“两委”成员进行排查,目前已劝退确实存在前科劣迹的52人。成立17个乡镇驻韩党支部,建成全市性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创新流入城区农村党员的联系、管理、服务工作体系,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四是强化考核考评。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措施及成效纳入2018年党委(党工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范围和基层组织考评范畴,进一步压实整顿工作责任。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9)关于“空壳村”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加大扶持力度,“输血”与“造血”并举,2018年实现全面消除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空壳村”,争取2019年全面消除年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一是加大投入。11月25日,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在原有市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的基础上,2018年至2020年,每年再统筹增加1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发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二是加强帮扶。定期召开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联席会议,优先研究3万元以下村申报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对可行性高、收益稳定项目下拨启动资金10万元,并实行滚动管理。截至目前,已召开联席会议、协调会议2场,研究村财项目42个项目,同意下拨财政资金494.97万元。同时,筛选24个村作为宁德市扶持项目,每个项目补助10万元,项目资金已拨付到位;剩余82个薄弱村的补助资金820万元已列入财政预算,相关乡镇党委已确定其中14个薄弱村的发展村财项目。分批次完成53个村省级财政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目前正在签订《关于福安市第一批、第二批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补充协议》,将试点村年收益率从4.9%提高至8%。三是强化责任。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2018年绩效考评以及党(工)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内容,推进村财增收目标落到实处。截至2018年底,已全面消除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空壳村”。此项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并长期坚持。 (10)关于基层党务干部力量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规范乡镇(街道)组织委员、组织干事队伍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对组织委员的工作分工进行调整,并配齐组织干事。截至2018年底,各乡镇(街道)组织委员、组织干事均已配齐,并已对组织委员的分工作出调整,确保组织委员主要精力放在抓党建工作上。下一步将结合机构改革、届中调整等适时优化调适补缺。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1)关于农村(社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多发易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党章党规党纪的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认真做好办信接访工作,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一是精准有序受理举报。依规依纪依法受理反映农村(社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件,把检举控告类问题受理好、办到位。2018年以来,共受理反映农村党员干部的初信初访149件,已办结95件,办结率63.76%。其中属实或部分属实45件,转立案9件11人,失实50件,查实率47.37%。二是提高信访分析水平。根据群众反映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并进行专题分析。2018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向市委报送《村民主任的职责由亲属代为履行的问题应引起重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呈现“三下降一明显”》《2018年上半年福安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情况》《省委巡视四组移交问题线索的情况分析》等呈阅件4期,市委主要领导均作出批示。三是搭建阳光平台。先后出台《福安市村集体小规模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福安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企业的选取和管理办法(试行)》,在22个乡镇(街道)成立招投标中心,促进阳光操作。自平台正式运行以来,共有87个项目录入、61个项目通过施工摇号选取施工企业。四是规范“三资”管理。出台《福安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各乡镇(街道)成立村集体会计代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村账乡镇代理管理。对农村“三资”管理进一步规范,明确村(居、社区)集体报账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进而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五是开展“互联网村级权力运行监督”工作。2018年初,在松罗乡开展“互联网村级权力运行监督”试点,开通各村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内容包括公开各村党务、村务、财务信息和村两委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分工情况、联系电话以及农特产品等信息。2018年11月5日,出台《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村级权力运行监督”工作的通知》,全市各乡镇(街道)全面推开“互联网 村级权力运行监督”工作机制。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2)关于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不正常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聚焦薄弱环节,落实整改销号,严把党员入口关,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一是加强排查摸底。落实好《关于对长期未发展党员村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的通知》措施,通过对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的排查摸底,建立长期未发展党员村整改台账。二是抓好整改整顿。对全市145个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按照“一支一策”办法,由各乡镇党委制定整顿方案,明确各包片领导为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季报制度。目前,已消灭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60个。下白石镇长坑村2018年11月已新发展预备党员2名(刘妙清、兰圣高)。同时,结合上半年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督查,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下发《2018年全市发展党员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及进度滞后提醒函18份;市委分管领导对存在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多的13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重点约谈,确保责任落实。三是规范工作程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结合“2018年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轮训班”“福安市社区工作培训班”及乡镇新一届两委成员培训班等,开展发展党员业务培训,累计培训930多人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机关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虚化现象的问题 (13)关于党组织虚抓空转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制度建设,配齐配强基层组织班子成员,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查缺补漏,配齐配强班子。对全市党委(党组)班子成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目前已配备福安经济开发区专职副书记1名、挂职副书记1名、党工委委员1名。新配备商务局党组成员2名。福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已配齐机关党委和非公党委班子。二是开展基层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在松罗乡召开全市乡镇(街道)规范化标准化试点推进会,在市水利局召开机关党委(党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推进会,以点带面,推进基层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三是重申决策议事规则。2018年12月上旬,市委组织部下发通知,要求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各自决策议事范围和规则,不得以行政班子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将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纳入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检查和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内容。各级各部门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并反馈查摆整改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4)关于组织设置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工作条例》,努力推动机关党组织设置更加规范。一是11月27日,市公安局退休干部第一、第二党支部完成选举工作,市直机关工委深入市公安局督促检查整改工作情况,指导市公安局机关党委探索退休老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方式方法,就退休老党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到位率不高、组织退休老党员参加党内政治生活不便问题进行研究。二是12月20日,市法院机关党委完成选举工作,市直机关工委继续督促其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大力加强下属支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机制,建设模范机关党组织。三是市直机关工委将“一季一督查”与经常性督促检查相结合,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把问题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干部违规兼职清理不彻底的问题 (15)关于目前全市有27个科级干部在企业兼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的要求,分批分层次逐步清理到位,努力规范企业兼职工作。一是逐步清理。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国资与金融服务中心协商,目前已完成12名干部的企业兼职清理,并物色合适人选填补空缺。12月15日晚,市委书记叶其发、市长钟宜国召开专题会,进一步研究推进国企挂职干部清理工作。二是严守规定。严格落实中央、省、宁德市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文件精神,确保规范企业兼职工作。此项问题部分整改到位。 4.关于干部队伍老化问题突出的问题 (16)关于全市科级干部平均年龄47.93岁,其中机关科级干部平均年龄50.84岁;35岁以下科级干部仅88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着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干部年龄梯队。一是全面调查摸底。开展一线跟踪考察、蹲点调研、“议班子、评干部”等活动,及时对新储备的优秀年轻干部分析研判,对全市2745名年轻干部队伍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并针对以上不同类型进行分类管理。二是加强选派锻炼。2018年8月以来,再选派了42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参与重点项目建设、信贷风险化解、宜居环境创建、维护安定稳定等一线锻炼。三是充实基层队伍。2018年党群序列公开招考公务员7名(村主干考录3名)、事业1名均到岗到位。2018年选调生15名,除法检类和研究生选调生外,均安排到乡镇机关。2019年计划公开招考公务员10名,已申报待审批。四是加大交流力度。2018年共调整交流35岁以下年轻干部17名,其中提拔重用14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办事拖拉、漠视群众利益等情况仍然存在的问题 (17)关于福建省天荣茶叶公司等8家企业历经6年仍无法取得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分析,落实推进措施,妥善解决企业用地问题。一是压实职能部门责任。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已与8家企业对接商谈收储前期事宜,收集材料、委托摇号评估,其中5家茶企已经抵押银行。12月4日、12月20日组织企业座谈,争取企业支持。二是稳妥有序推进安征迁。针对原坂中茶叶加工区企业安置问题,由市住建局提出安置方案,并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和做好土地报批工作。坂中乡已于11月12日组织相关镇村干部召开专题部署会议,通过倒排时间、入户动员宣传,边动员边丈量,加快推进净地清表工作。目前已累计完成征地28亩。 (18)关于闽东电机三厂离职职工王雅莺社保问题至今未妥善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大力弘扬“马上就办”工作精神,鼓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提升服务质效。一是立即整改到位。由市人社局社保中心与税务局、财政局以及宁德市财政局协调,于12月3日将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退还至王雅莺个人账户,已完成退库的所有手续。二是提高办事效率。严格遵守《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坚决落实《福建省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标准化手册》及《福建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做到依法依规经办业务,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同时,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简化工作流程,清理不必要证明,继续推进业务提速增效。三是改善服务质量。充实工作人员,将原有4个社保独立业务窗口统一整合为4个通办窗口,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并增强学习教育工作力度,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19)关于城区街尾路旧城改造项目拆迁工作无法按进度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约谈推进。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牵头挂钩领导多次组织街尾危改办、城北街道、供电公司、市直各挂钩单位等部门负责人与刘月英等相关对象进行协调、沟通,寻找突破点;同时,通过约谈挂钩单位负责人、与未签约户协商、与宁德供电公司协调征收户子女工作调动、前往宁德中院协调拆迁诉讼案件等措施办法,加快推进工作进度。二是压实责任。由城北街道主要负责人每日坐镇街尾危改办督促动迁签约工作,第一时间了解工作进展情况,会商每户难点问题。市直挂钩单位积极作为,主动与被拆迁对象接触,深入做工作,争取支持。目前新完成签约3户,新作出电力公司宿舍A2楼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2户,剩余18户未签约。三是并进推动。2018年12月5日,开始对电力公司宿舍楼A2楼沿街一侧已签约的12户房屋进行人工拆除,同时稳妥完成回迁安置住宅357套、店面20间,促进对剩余户的签约工作。 (20)关于部门与部门之间遇事互相推诿扯皮,引发群众上访现象仍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机关作风整顿建设,激发干部担当作为,提高行政效率,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是加紧会商协调。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市效能办、住建局、执法局、国土局等单位召开整改专题会议,明确由市住建局牵头,国土局、执法局配合,协调宁德市中院尽快判决(2018年11月26日蕉城区人民法院做出行政判决书,认定林梅财房屋为修缮,不属于违建。林华已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阶段)。二是严肃批评问责。市纪委监委已于10月10日对涉及该事件的蒋晓鸿(市执法局办公室副主任)和汤少健(市执法局阳头中队原中队长)进行批评教育,并向省委巡视四组书面反馈了处理结果。三是加快调查进度。由市国土局向林华下发《接受调查通知书》,现林华已接受市国土局调查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同时由阳头街道配合做好林华的思想工作,维护安定稳定。 3.关于作风不扎实,办事敷衍的问题 (21)关于办事敷衍的问题 整改情况: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增强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一是严肃问责。2018年6月26日市审计局在干部大会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自我检讨。7月5日市纪委监委对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丽萱党纪立案,7月10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通报批评。二是建章立制。市审计局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制定印发《中共福安市审计局党组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方案》,重点围绕政治建设、纪律规矩、作风建设、纠正“四风”、履行审计职责和强化担当作为等方面进行对照整改,制作《上级临时来文处理单》《文稿呈阅审批》等临时公文处理、文稿审批审核程序,制发《公文处理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文处理。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2)关于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和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加快推进福安市(赛岐)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大协调调度力度。市委、市政府挂钩领导不定期到实地督查项目进展,督促施工方加大投入力度;同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问题。2018年12月1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下发督办通知,将该项目进度纳入督查周报。二是进一步加大约谈督促力度。市住建局、赛岐镇主要负责人坚持每周到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进度,每月约谈福建省福鼎市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福安赛岐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法人,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大施工组织力度。自BOT方3月28日正式进场施工以来,已实现无障碍施工。截至目前共完成土方回填439670立方,挡土墙基础浇捣商砼7403立方,主厂房基础石方爆破量80480立方,确保2019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的问题 (23)关于以工会的名义集体接受企业方宴请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以“钉钉子”的恒心和毅力,持续发力,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一是严肃追责问责。2018年7月10日,市纪委监委对市教育局纪检组长苏海涛、福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陈强进行诫勉教育;8月26日,给予福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李成文、校工会副主席缪亮云党内警告处分;9月29日,给予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强党内警告处分,并对林强、李成文等5人在全市通报曝光。二是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纠正“四风”专项检查工作,突出节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坚决从严从重从快查处。2018年以来,我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起5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期14起。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4)关于有偿补课之风屡禁不止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师德师风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整治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一是严肃追责问责。2018年6月23日,市教育局对赛岐小学党支部书记郭桦进行批评教育,对赛岐小学校长陈芝铃进行诫勉谈话;7月9日,市教育局给予陈爱容等7位教师记过处分;10月18日,市纪委监委对郭桦、陈芝铃等9人在全市进行通报曝光。二是畅通监督渠道。通过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三是划清师德“红线”。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开展校外有偿补课专项检查,并将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行为纳入“师风师德”建设,作为教师绩效考评、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市纪委监委在各学校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于2018年12月19日,组织开展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专项检查。四是严管从教不廉。各校成立教师校外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机构,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与教师签订“承诺书”,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师十条禁令”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并加强教师校外有偿补课的监管督查。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5)关于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以及领取津补贴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问责,进一步规范公务加油卡、公车的管理和使用,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一是及时清退严肃问责。2018年11月7日,市纪委监委给予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的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敬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教导员袁小柱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曝光;市公安局对涉及加油卡问题的11个科所队在局内部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对交警大队辅警吕海辉予以辞退处理。违规加油资金7.232万元已全部收回,责成派出所如数退回向乡镇违规领取和各类补助21.30万元。二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2018年8月,我市组织开展公车加油卡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逾期未交自查自纠报告的经信局等11个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曝光。三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对基层派出所公安事业建设支持经费的管理,明确此部分经费列入经费管理;同时要求各单位以专项整治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公务加油卡、公车的管理和使用,截至11月28日,共发现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问题8条,已处理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通报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问题1期2起。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6)关于挤占专项资金用于弥补行政经费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一是认真落实整改退还。甘棠镇修订完善《甘棠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目前共退还海西天然气管网建设专项资金和护城河指挥部专项资金等387.52万;针对挤占旧村复垦专项资金546.728万元(608.53万元中,55.472万元用于支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经费、6.33万元用于支出2015年防台减灾公共经费,属旧村复垦专项资金合理列支范围),因乡镇财力有限,无法一次性退还到位,承诺2020年12月底前逐步退还到位。二是完善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目前,国库集中支付已覆盖县乡两级263个预算单位,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定精神“1 X”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滥发、多头发放、重复领取奖金、工资、补贴等问题,对专项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表、一季一总结”工作机制,对移送的问题线索,认真细致调查核实。截至2018年11月28日,各职能部门共移送问题线索42条,线索查实2条,给予党纪处分1人。此项问题部分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7)关于前往旅游名胜景区组织培训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执纪问责,举一反三,引以为鉴,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一是严肃组织纪律。针对教师进修学校在培训过程中出现组织性、纪律性不够强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已于2018年11月2日对校长苏培园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规范学习考察活动。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通知》,严禁各级党员干部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等名义公款旅游。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28)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不断强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责任意识,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加强主体责任意识教育。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教育纳入市委、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范围。二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机构改革,市委主要领导已与市委班子成员逐一谈心交心,与22个乡镇(街道)、32个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开展谈话;市政府主要领导已开展廉政谈话3次,其中集体约谈2次,与市政府党组成员及各开发区、乡镇(街道)、市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全面约谈1次。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履行好“一岗双责”。三是认真开展述责述廉。2018年11月30日,召开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市政府党组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学习省委“八个坚定不移”、《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12月3日晚,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通知》《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已对述责述廉问题进行查摆。12月25日,召开市委常委述责述廉会议,市委常委对一年来履责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剖析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四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12月17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对林旭荣、兰如春、薛世平、林小楠等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刻剖析,开展警示教育;并对在宁德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评”中排名靠后、下滑明显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查找问题根源。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9)关于压力传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明晰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完善拒腐防变和监督机制,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强化追责问责。重新修订下发《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全面从严治党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清单,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结果运用,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各乡镇党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责任人,形成“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倒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强化督促整改。从12月20日起,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党员副市长带队开展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落实“三转”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三转”不到位的责令立即整改。市水利局、潭头镇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以负责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切实抓好整改。三是强化压力传导。已于年初颁发《中共福安市委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党工委)主体责任。加强市直单位和乡镇(街道)“一把手”的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同时已将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列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范围。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0)关于廉政教育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切实严肃纪律规矩,确保廉政教育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精度不偏,时刻绷紧拒腐防变防线,确保警钟长鸣。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向省纪委报送1篇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材料,向宁德市纪委报送4篇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材料作为《警示录》教材;同时,组织22个乡镇(街道)700多名村主干学习省纪委《警示录》中福安城北街道东风社区居委会原主任违法违纪典型案例。12月17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对林旭荣、兰如春、薛世平、林小楠等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刻剖析,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充分发挥廉村等廉政阵地作用。2018年已举办3期“廉政讲坛”,开展3次旁听庭审活动;廉村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共接待参观人数达60多万人(次),市廉政教育基地共接待党员干部1000多人次,切实做好“廉村话廉”品牌。三是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市委、市政府班子领导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廉政党课制度;市委文明办于11月26日已制发《关于建立廉政约谈制度的通知》,主要负责人并作说明。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31)关于执纪审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深化对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理解深度,层层传导压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是坚持严审严结。2018年共办理检控类初信初访件292件,已办结178件,属实或部分属实83件,转立案14件23人;已结案14件23人,给予党纪或政务处分21人、诫勉谈话1人(占转立案人数的95.65%),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人,党内警告12人,政务警告2人,政务记过1人。二是提升办信能力。进一步规范《福安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理流程》《福安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保密规定》等制度,明确信件办理程序及要求。共举办信访举报业务培训1期,《宪法》《监察法》专题讲解辅导1期,2名乡镇纪委专干到信访室跟班学习,共计培训办信人员210多人次。三是强化信件督办。对转送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办理的信访件,每月通过电话或面对面督促,实时了解办理情况;在核查到期前1月,发函督办;每季度、半年、全年进行定期发文通报;适时选取重要信访件开展实地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核查材料、深入相关村居了解情况等方式,了解、指导信件办理情况。一年来,共发催办函5份10件次,行文通报4期,开展重点信访件实地督查7件次。四是加大案件督办力度。2018年以来,全市共发出执纪监督函24份,行文通报25期,电话督促、实地督查20余次。五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2018年以来,共立案192件(同比增长6.1%),其中经济大案12起13人,科级案件23起24人(同比增长41.2%),采取留置措施3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其中移送公安机关2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5人)。六是严肃追责问责。市纪委监委已重新核查陈柏崇、林裕明案件,于12月6日、12日分别对陈柏崇、林裕明进行诫勉谈话。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2)关于“一案双查”开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把“一案双查”作为落实执纪监督问责的重要手段。一是加大问责。2018年共对46人、6个单位进行问责(同比增长17.33倍),其中党纪政务立案11人,党纪政务处分11人,诫勉谈话26人,通报批评11人、5个单位。二是严肃处理。市纪委监委对市环卫处案件重新核查,2018年12月6日责令市住建局主任科员林树光、市环卫处干部赵烨作出书面检查,12月13日对市环卫处进行全市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垃圾填埋场负责人林松铃进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其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其退出的违纪款3000元予以收缴。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3)关于监督力量比较薄弱,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意识,紧盯缺口,配齐配强各级纪检监察力量,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一是配齐配强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市纪委监委机关行政编制49名,实有干部45名,1名行政编制进行公务员公开招考,1名行政干部正在办理调入手续。事业编制17名,实有事业干部13名,正在办理调入手续3名。二是加强派驻纪检组人员力量。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已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市纪委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协作协调机制的意见》,明确各驻在单位至少配备一名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目前已全部配备到位。三是加强乡镇纪委监督力量。2018年12月14日,出台《关于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机构的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监察组全部挂牌成立,组长全部任职到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巡察工作开展不够到位的问题 (34)关于采用“走读”式开展巡察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封闭式巡察管理制度,实行集中办公封闭式巡察,努力提升巡察工作质效。一是实行集中驻点巡察。从第9轮巡察开始,实行封闭式集中巡察,保证巡察时间和精力双到位。2018年11月19日,市委巡察一、三、四组分别巡察卫计局、市直机关工委、住建局已在富春大酒店集中驻点巡察。二是制定集中驻点巡察管理制度。结合我市实际,于2018年11月19日印发《福安市委巡察组集中办公制度(试行)》等文件,同时严格考勤制度,对封闭管理的巡察人员每天实行5次签到签退,每周专人上报巡察办报备,巡察办适时进行抽查,确保巡察工作保质保量。三是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18年11月13日,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工作,将封闭式巡察工作经费、巡察人员工作补贴等经费列入2019年财政预算。并明确将原市公安局附属楼三至五层重新装修后做为巡察组封闭式巡察办公场所。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5)关于巡察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巡察“熔炉”作用,切实提升巡察能力和水平。一是建立完善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10月29日印发《福安市巡察干部人才库及人员抽调管理办法》,对人才库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并对人才库重新进行调整充实。二是加强巡察业务培训。采取“以老带新”办法传、帮、带新巡察干部;每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安排时间对抽调的巡察干部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同时择优选派5名巡察业务骨干人员参加宁德市培训,提升巡察干部业务素质和发现问题能力。三是建立巡察干部激励机制。每年在综合巡察办、巡察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一批抽调参与巡察工作2轮以上且表现优秀的建议人选,部分向市委组织部推荐作为年度考核优秀对象人选;部分推荐作为重点项目(工作)表彰人选。对不服从工作安排、消极怠工、甚至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巡察干部,坚决清除出巡察干部队伍,并给予相应的处理。市委组织部将2018年选派参与巡察的112名干部列入一线跟踪考察范围;对2017年参与巡察表现突出的2名干部单列年度考核优秀。四是加强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及时跟进,加强和规范市委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目前已配齐巡察办领导班子,新配巡察办科级非领导职务1名,下一步将适时调整。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6)关于对巡察整改落实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高标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严实深细”的作风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一是重新梳理未整改到位问题。全面梳理前六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其中未完成整改问题33项,采取对账销号形式,明确整改单位和时限要求,于2018年12月4日向未完成整改事项的10个单位发出函询;前六轮巡察共发现被巡察单位864个问题,现已完成整改855个,余下9个问题正在抓紧整改推进。二是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开展巡察以来,向市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44条,向被巡察单位移交28条,截止目前立案31人,党纪处分29人,行政(政务)处分12人,诫勉谈话13人,通报批评5人,下发通报1期。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建立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并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结合巡察发现问题,对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做到从严要求,抓早抓小抓苗头。加大谈心谈话力度,加强约谈提醒,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四是开展巡察“回头看”。从第9轮巡察开始安排市住建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市委巡察四组已于11月21日入驻巡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关于土地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37)关于土地出让金未缴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省委巡视指出未缴齐出让金的8宗地块,目前5宗已经整改到位,其中2宗共收回出让金、滞纳金1003.112万元,余下3宗正在履行司法程序。二是建立电子动态管理台账,使用省国土厅系统实现自动化管理。三是梳理历年来出让金数据,均已起诉至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此项问题部分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8)关于土地闲置量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底。认真梳理134宗闲置土地情况,逐宗拟定处置方案,通过采取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司法查封、解除合同、置换等方式,目前已整改114宗。二是妥善处理。稳妥处置余下20宗闲置土地,其中,对已延长开竣工时间又到期未动工建设的闲置土地发出催促动工函8份,司法查封闲置土地2宗,闲置处置方案、处置意向待市政府研究批复3宗,启动闲置调查3宗。此项问题部分整改到位。 (39)关于由于未净地出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实施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公告审查制度的通知》文件相关规定要求,现已严格做到“净地”出让规定。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0)关于违法占地,未批先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整改落实。在实地查看和调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2018年12月17日,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国网宁德市供电公司宁德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简化变电站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手续办理的备忘录》《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电网输变电工程许可证办理等相关问题的函复》文件,原则同意已建设完工的穆云110KV变电站和晓阳35KV变电站无需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再对穆云110KV变电站、晓阳35KV变电站项目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加速办理进程。晓阳污水处理厂保护区审查省厅已退件;溪尾污水处理厂项目11月29日经省厅网络审批通过,缴税发票、纸质文件已上报待省厅审核,由国土局跟踪省政府农转用及土地征收批文;范坑污水处理厂、上白石污水处理厂两个项目相关材料已报省厅,12月17日收到宁德市国土局通知农转用暂停补件及上报,目前农转用系统无法上传资料。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已对8家乡镇污水处理厂立案查处,项目业主近期将接受调查。四是加强动态巡查。市城市管理局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格落实日常巡查零报告工作制度。 2.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不够规范的问题 (41)关于招投标违规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工程领域管理,加强对全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一是重新梳理。由市发改局牵头梳理省委巡视组提出的10个存在招投标问题项目具体情况,其中9个项目已按或高于市发改局核准的招标方式开展招标;1个项目(福安市高坂片区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已于2015年对其进行处罚,结案后已移交市纪委;市纪委监委于12月6日前往城建公司及城阳镇开展实地调查工作。二是加重处罚。进一步加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从重处罚。三是规范管理。已制发《福安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实施企业的选取和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工程领域管理。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2)关于政府采购有待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即落实整改,加强检查查处和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非公开采购的福安大剧院运营管理单位项目、福安市公安局其他租赁服务、全市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技术服务等三个项目分别属于“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经市财政局审核,其提供的法律依据及采购流程符合法定要求,属于合法的政府采购行为;市住建局非公开采购的福安市溪北洋五福大道绿化提升工程苗木项目和福安市坂中公园路东侧绿化景观工程苗木项目,经审核属违反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行为,2018年12月18日市住建局机关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诫勉谈话1人、谈话提醒1人、通报批评2人。2018年12月11日,市财政局制发《开展政府采购监督等专项检查的通知》,对10家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到位。收集整理政府采购常用法律法规,汇编300册,分发各预算单位供学习参考。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公款私存、挪用数额巨大的问题 (43)关于巡视发现福安市一中出纳王坚多次挪用账户资金用于理财并获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收支行为。一是进一步问责追责。2018年8月19日,市纪委监委给予王坚开除党籍处分,8月20日移送检察院依法处理,11月14日福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严肃问责追责,12月7日,市纪委监委给予福安一中原校长苏锦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福安一中校长陈平生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开展公款私存重点检查。由市财政局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款私存问题专项检查,并于2018年11月28日向市纪委监委移送公款私存重点检查有关材料。三是重申制度要求。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市卫计局制定《关于规范医疗卫生单位收入缴存完善现金管理制度的通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四是健全内控制度。市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于2018年11月22日组织全市各类学校财务人员(72人)开展为期2天的业务培训;12月11日,市财政局组织对湾坞中心小学、下白石中心小学、上白石卫生院3个单位公款私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单位公款出借长期挂账的问题 (44)关于福安市有多家单位出借公款未收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7月中旬以来,全面开展个人借用公款清理整治工作,印发《福安市个人借用公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124个单位涉及个人借用公款金额共计5324.97万元,进行逐笔逐项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整治到位。出台《进一步规范福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管理的规定》,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依法依规核销,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关于扶贫领域问题突出的问题 (45)关于扶贫对象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政策宣传,因村因户施策,强化考核问效,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扶贫。一是狠抓整改。57户危改对象(上白石镇9户、下白石镇4户、康厝乡5户、社口镇7户、范坑乡2户、溪潭镇9户、赛岐镇1户、溪尾镇16户、潭头镇1户、松罗乡1户、甘棠镇2户),已由乡镇依据住建部《农村危房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自行认定,并已按程序补发补助资金。二是突出精准。由市扶贫办严格按国家、省和宁德市相关文件规定,完善贫困户识别和退出相关程序。三是全面审核。根据2017年《关于福安市精准扶贫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最后一公里”专项审计报告》提出认定对象不精准情况,经核查,共清退不精准扶贫对象152户592人,并追回发放不精准扶贫对象资金137.1万元。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6)关于扶贫资金使用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扶贫资金使用。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做好扶贫资金预算安排。认真落实《福安市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各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确保扶贫资金投放精准。二是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按上级文件精神,将相关部门发放的扶贫资金录入福建省扶贫资金监管系统,实现扶贫资金预算安排、分配使用、资金拨付动态管理。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度,完善扶贫资金的全程监管,加强项目建前的申报审查、建中的监督检查、建后的验收审计工作。四是严肃落实整改。已于2018年12月5日将2015年至2016年间涉及20个村的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点补助资金共190万元全部上缴国库。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7)关于扶贫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市纪委监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出台《关于调整乡镇纪委协作区及牵头领导的通知》,建立分片协作机制,统筹整合乡镇纪委监督力量,切实解决乡镇办案末端力量薄弱问题。二是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对我市涉及扶贫贷款、造福工程、雨露计划培训等省、市、县三级扶贫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018年共开展全市的入户访查1批次,发现问题线索12条,并从问题线索中筛选重点线索,进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三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集中开展专题通报,通过文件、会议、新闻媒体等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充分发挥和持续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截至目前,我市共接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4件,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通报扶贫领域问题6期9起。四是强化考核问效。对于扶贫帮扶工作责任不落实的扶贫干部,降一个等级扣发年终个人绩效奖方式进行问责,到目前为止降等扣发年终个人绩效奖83人。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七)落实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关于2013年2月九届省委巡视三组巡视福安市,反馈整改6个方面52个问题,还有5个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48)关于“甘棠工业园区、铁湖工业园区没有通过环评规划”尚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7月16日市环保局出具《关于印发福安市甘棠工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的函》。二是2018年10月19日市环保局出具《关于印发福安市铁湖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的函》。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49)“坂中片区和街尾片区雨污未实现分离”“福安市(赛岐)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污水直排富春溪”等问题尚未解决 整改情况: ①关于坂中片区雨污未实现分离的问题 整改情况:坂中污水管网项目工程已于2018年7月动工,已完成五洲山至职专北路段、满春街段及工业区段污水管网3.6公里和湖口提升泵站挡墙建设,职专南路段和湖口提升泵站正在抓紧施工。湖口提升泵站2018年12月底完成,管道工程2019年3月底完成。 ②关于街尾片区雨污未实现分离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12月街尾路(富春南路)改造工程开工后,就一并建设雨污水管道,于2018年7月完工。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③关于“福安市(赛岐)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问题(同26点) 整改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和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加快推进福安市(赛岐)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大协调调度力度。市委、市政府挂钩领导不定期到实地督查项目进展,督促施工方加大投入力度;同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问题。2018年12月1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下发督办通知,将该项目进度纳入督查周报。二是进一步加大约谈督促力度。市住建局、赛岐镇主要负责人坚持每周到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进度,每月约谈福建省福鼎市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福安赛岐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法人,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大施工组织力度。自BOT方3月28日正式进场施工以来,已实现无障碍施工。截至目前共完成土方回填439670立方,挡土墙基础浇捣商砼7403立方,主厂房基础石方爆破量80480立方,确保2019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④关于“生活污水直排富春溪”的问题 整改情况:富春溪东岸污水截流管道工程于2018年11月5日动工建设,已完成1公里管道建设。大溪边污水管道长400米,已完成施工招标,目前排水箱涵已完成施工方案论证调整和图审,现正在对河道进行清淤。富春溪东岸污水截流管道工程将于2019年2月底完成;坂中片区污水管网和大溪边污水管道建设将于2019年3月底完成。 (50)关于街尾片区危房改造项目还有23户未安置妥当的问题(同23点) 整改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约谈推进。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的牵头挂钩领导多次组织街尾危改办、城北街道、供电公司、市直各挂钩单位等部门负责人与刘月英等相关对象进行协调、沟通,寻找突破点;同时,通过约谈挂钩单位负责人、与未签约户协商、与宁德供电公司协调征收户子女工作调动、前往宁德中院协调拆迁诉讼案件等措施办法,加快推进工作进度。二是压实责任。由城北街道主要负责人每日坐镇街尾危改办督促动迁签约工作,第一时间了解工作进展情况,会商每户难点问题。市直挂钩单位积极作为,主动与被拆迁对象接触,深入做工作,争取支持。目前新完成签约3户,新作出电力公司宿舍A2楼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2户,剩余18户未签约。三是并进推动。2018年12月5日,开始对电力公司宿舍楼A2楼沿街一侧已签约的12户房屋进行人工拆除,同时稳妥完成回迁安置住宅357套、店面20间,促进对剩余户的签约工作。 (51)关于非法采砂屡禁不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协调联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24小时蹲守值班,全天候监控、齐抓共管。二是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对全市海域进行巡查,并对交溪流域联合开展非法堆砂场重点整治行动,累计清理堆砂场15个。2018年11月以来,组织开展非法堆砂点整治行动2次、海上打击违法采砂专项执法行动5次,常态化执法、夜间突击巡查和值班蹲守20余次,期间共查获违法采砂船只6艘,除两艘属福州辖区海域移交福州市海渔执法支队查处外,剩余4艘案件均在办理中。三是推进行刑衔接。从源头上加强非法采砂监管力度,目前已连续打击非法采砂类违法犯罪行为8起,其中破刑事案件2起,刑拘4人,刑事处理2人。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2)关于“两违”问题未完全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调查摸底,强化监管手段,加大拆违力度,稳步推进此项工作。一是深化“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按序时进度完成宁德市下达的73万㎡年度任务。二是稳妥推进“两违”分类处置,积极加快城市建成区历史违法建筑存量分类处置工作,目前已清理37.33万㎡,尚余57.5万㎡。 2.关于2017年3月十届省委巡视二组对宁德市进行巡视,反馈整改意见涉及福安市有5个方面16个问题,其中1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还有2个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53)关于“福建鼎信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渣综合利用项目”,设备处于安装调试阶段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市直相关部门、属地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该项目于2018年8月建成投产,比原定要求时间提前2个月完成。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54)关于“2013年福安市借给福安市福州商会的1000万元资金未收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司法追缴。福安市财政局在多次催收借款未还后,依法向福安市人民法院起诉,福安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14日下达判决书,判决福安市福州商会偿还借款1000万元及利息,并于2016年4月11日出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4月12日,市财政局向法院申请福安市福州商会强制执行还款。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4月19日,共收回229.8万元。二是申请强制执行。福安市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分二批查封福安市福州商会用来抵债的23部车辆和15部房车,以评估价607.08万元和345万元用于抵偿债务。2018年6月15日,市政府常务第十八次会议纪要同意市财政以市人民法院第二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451万元接受福州商会被查封且二次流拍后的23部车辆,用以抵偿福安市福州商会的债款;2018年10月9日,福安市人民政府同意福安市财政局根据《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闽0981执恢374号之一〕的要求接受拍卖财产车辆15部作价345万元,用于抵偿福安市福州商会的借款余额319万元,余款用于冲抵相关评估费用等。三是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规范财政对外借款审批程序,切实加强财政资金拨付、使用管理。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四组共移交福安市纪委监委信访件170件、反馈问题涉及3件,福安市委、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抽调市纪委监委系统骨干力量,集中时间、精力,聚焦工作重点,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梳理、调查核实,目前已办结160件,依规依纪依法对116名相关责任人及5个单位作出处理,其中立案7件16人(科级10人),给予重处分1人,轻处分14人(科级10人),行政记过处分7人,采取留置措施1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1人,诫勉谈话25人(科级8人),通报批评12人(科级1人)及3个单位,批评教育20人(科级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2人(科级4人)、2个单位,提醒谈话22人(科级4人),警示谈话2人,解除劳动合同1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15人,分别是: 1.因校工会违规组织教师参加企业宴请问题,给予福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李成文、校工会副主席缪亮云2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 2.因福安职业技术学校违规组织参加企业宴请及赛岐中心小学部分教师校外有偿补课问题,给予福安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强党内警告处分(1人)。 3.因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给予福安市公安局副局长汪敬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教导员袁小柱党内警告处分(2人)。 4.因在处理王小松案件中不正确履职问题,给予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林建生政务警告处分,给予赛岐派出所教导员李英惠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看守所科员林坚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城北派出所民警徐陆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阳头派出所综合中队副中队长周律政务警告处分(5人)。 5.因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给予福安一中原校长苏锦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福安一中校长陈平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福安一中出纳王坚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3人)。 6.因在解决富春山水小区群众诉求过程处置不当问题,给予市住建局副局长刘赋民党内警告处分(1人)。 7.因向省委巡视四组提供审计材料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给予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丽萱党内警告处分并通报(1人)。 (二)诫勉教育25人(科级8人),分别是: 福安市住建局正科级干部林裕明(科级);福安市阳头街道党工委书记陈柏崇(科级);福安市统计局主任科员张品福(科级);福安职业技术学校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陈强(科级);福安职业技术学校工会副主席李伟民、教研室副主任蔡寿春、政教处主任林建书、教务处副主任吴晓辉、兼职督学郑敏、招生就业处主任刘清生、副主任陈泽华、阮宇、实训处副主任范锦华;福安市国土监察大队大队长郑国雄(科级);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中队长江建平;福安市公安局上白石派出所副所长刘若寒;福安市范坑乡文化站管理员陈松德;福安市商务局局长陈华容(科级);福安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陈银福(科级);福安市城阳卫生院院长黄庄珠;福安市赛岐中心小学校长陈芝铃;福安市康厝乡政府原会计吴文华;福安市康厝乡政府干部缪石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安支行行长潘声华;福安市教育局纪检组组长苏海涛(科级)。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1.关于部门与部门之间遇事互相推诿扯皮,引发群众上访现象仍时有发生的问题 情况说明:2018年11月26日,蕉城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书,认定林梅财房屋不属于违建;由于林华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尚未裁定。 整改措施:由市住建局牵头,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配合,协调宁德市中院尽快判决,并由市自然资源局向林华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阳头街道配合做好林华的思想工作,维护安定稳定。同时,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完善并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增强干部担当作为意识,加大不作为、慢作为整治力度,不断提高政务效能,解决好群众的诉求问题。 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前。 2.关于“坂中片区和街尾片区雨污未实现分离”“福安市(赛岐)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污水直排富春溪”等问题尚未解决的问题 ①关于坂中片区雨污未实现分离的问题情况说明:由于工程动工时间较迟,加上施工地段位于市区,人流、车流密集,致工程进度缓慢。 整改措施:紧盯完成时限,进一步优化倒排工期,上足施工机械力量,加快工程进度。 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前。 ②关于“生活污水直排富春溪”的问题情况说明:由于因项目用地与岩湖坂路网项目重叠交叉,需待路网排水箱涵基础施工完成后方可施工。 整改措施:紧盯完成时限,进一步优化倒排工期,上足施工机械力量,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按期完成。 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完成。 (二)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1.关于补齐民生短板进展缓慢的问题 情况说明:教育、医疗卫生和民政等补短板项目,因资金拼盘落实困难,安征迁难度大,前期环节时间安排估计不足,致使项目进展缓慢。 整改措施:采取“一周一通报”方式,优化前期环节,倒排施工计划,实行挂图作战,对标对表倒逼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抓紧进度,确保项目按序时推进,按期建成投用。 完成时限:教育补短板项目2019年3月底前完成2018年的投资额;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2019年4月底前挂网招标社会资本方;民政补短板项目2019年1月底前完成。 2.关于“空壳村”较多的问题 情况说明:我市共有485个村(社区),总量大、任务重,由于各村(社区)发展村财受地理条件、资源配置、能力素质等因素影响,且村级产业层次低、规模小、基础条件薄弱,无法在短时间内消灭全部薄弱村。 整改措施:我市将持续加大扶持力度,通过整合资金、统筹安排项目建设、捆绑发展、共享红利等方式,争取2019年全面消除年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3.关于目前全市有27个科级干部在企业兼职的问题 情况说明:考虑到我市部分国有企业组建不久,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匮乏,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延续性,避免因仓促免职致国有企业经营困难和管理混乱以及延误项目建设造成损失,便采取分批次清理的方式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我市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的要求,分批分层次逐步清理到位,努力规范干部企业兼职工作。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4.关于福建省天荣茶叶公司等8家企业历经6年仍无法取得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问题 情况说明:因其中5家企业存在不良资产、征地难等问题,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多次与8家企业商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造成进度滞后。 整改措施:我市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由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坂中乡按照各自职能分工,有序推进安征迁,妥善解决企业用地问题。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5.关于城区街尾路旧城改造项目拆迁工作无法按进度完成的问题 情况说明:拆迁户提出的补偿要求远超《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标准范围,被征收人拒绝提供产权依据、拒绝评估人员入内评估、拒签所有的文书,大部份老宅存在内部产权纠纷、产权界定难、协调难度大。 整改措施:我市将继续强化工作职责,组织各牵头挂钩单位入户协商,穷尽一切办法,力争2019年6月底完成拆迁工作。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6.关于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情况说明:由于此前项目所在地群众对项目建设存在偏见和误解,项目推进阻力巨大,经多方动员、协调、引导,自BOT方2018年3月28日正式进场施工以来,已实现无障碍施工,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整改措施:我市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的具体指导,督促推进工程进度,为施工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2019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7.关于挤占专项资金用于弥补行政经费问题突出的问题 情况说明:由于乡镇财力有限,无法一次性退还到位,承诺分期逐步退还挤占旧村复垦专项资金546.728万元。 整改措施:甘棠镇承诺从2019年起,每年节约部分工作经费退还。我市将严格规范专项资金使用,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和预算绩效管理。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8.关于土地出让金未缴齐的问题 情况说明:由于企业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原因,经电话提醒、当面约谈等多方式催缴无果后,余下3宗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其中福安经济开发区南安村2011—28出让地块(86家联合体)、福建佳信工贸有限公司地块待宁德中院判决、执行;福安富春实验中学地块已向福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整改措施:将与法院加强对接,争取尽早判决、执行,坚决杜绝国有土地出让收益流失。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9.关于土地闲置量较大的问题 情况说明:由于闲置土地处置须规范履行调查、认定、告知、听证、作出处理决定等必要程序,同时存在当事人不配合调查、处置联动机制不够健全、调查取证难度大等因素,导致剩余20宗尚未处置到位。 整改措施:我市将针对剩余土地闲置的成因,分类施策,逐宗销账,依法依规妥善处置闲置土地。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10.关于违法占地,未批先建的问题 情况说明:未完成用地补办手续的溪尾、范坑、上白石、晓阳等4个污水处理厂,由于涉及限制建设区,影响报批进度。 整改措施:将加快材料补齐工作,加强向上沟通汇报和部门协调衔接,抓紧完成用地补办手续。 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前。 11.关于街尾片区危房改造项目还有23户未安置妥当的问题 情况说明:拆迁户提出的补偿要求远超《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标准范围,被征收人拒绝提供产权依据、拒绝评估人员入内评估、拒签所有的文书,大部份老宅存在内部产权纠纷、产权界定难、协调难度大。 整改措施:我市将继续强化工作职责,组织各牵头挂钩单位入户协商,穷尽一切办法,力争2019年6月底完成拆迁工作。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12.关于“两违”问题未完全解决的问题 情况说明:由于未处置到位部分主要是历史遗留问题,需要逐步按照补办手续进行疏导、拆除、保留使用等方式给予处置。 整改措施:我市将继续加强各职能部门间协作配合,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加快城市建成区历史违法建筑存量分类处置工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在省委巡视办和省委巡视四组的悉心指导下,福安市委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仍有一些难点问题需要加大整改力度、逐步解决,还有一些复杂问题需要长期坚持、形成长效。市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坚决彻底地抓好巡视整改,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效体现“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为推动福安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开发三都澳、建设新宁德”作出应有贡献。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把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情感认同转化为实际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宁德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是从严从实管党治党。严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省委“八个坚定不移”、省纪委“五抓五重”要求,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抓好“关键少数”监督管理。旗帜鲜明支持纪委监委履行好党内监督责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观念。 三是扎实推进后续整改。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担当的勇气、扎实过硬的措施,高标准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加强跟踪督查;对尚未完成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步骤,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对整改工作配合不力、行动缓慢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倒查追责。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理,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弛而不息的作风,持续抓好整改提升工作。 四是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在巩固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突出查漏洞、补短板、抓反弹,扎实推进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切实将巡视整改过程转化为纠正问题、改进作风、提升工作的过程。借势发力做好结合文章,推动巡视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省委、宁德市委全会精神相结合、与推动福安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相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努力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新福安建设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6562686;通讯地址:福安市城北上杭路22号福安市委办公室;电子邮箱:faswdcs@163.com。 中共福安市委 2019年2月11日 |
相关阅读:
- [ 02-11]中共福建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 [ 02-11]中共龙岩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 [ 02-11]中共沙县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 [ 02-11]中共建宁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 [ 01-19]福建:强化巡视整改 做好“后半篇文章”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