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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阻扰施工、围堵乡镇干部 长乐一恶势力团伙获刑

2019-02-13 19:05:43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2月13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通讯员 林旻煜)日前,福州长乐法院对以李某民、李某云、李某官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作出一审宣判,分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民等17人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期。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民、李某云、李某官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以本村被征用土地补偿费用标准太低为由,借用村老人会名义,以为村民谋利为幌子,筹集村民捐款作为经费,组织、指挥、煽动村民采取殴打、威胁、辱骂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工人,安排老人会成员轮流值班看守,破坏设备、拦截施工车辆、围堵工地出入口等方式阻扰长乐某房地产项目工地施工活动,致使该项目工地生产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在李某云、李某官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审查后,为迫使长乐区政府释放上述人员,该犯罪集团部分成员组织数十名村民到长乐区政府门口聚集,围堵区政府大门口出入通道,推搡现场维持秩序的巡特警执勤人员,严重影响区委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上班和通行,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另外,该犯罪集团部分成员还有以谩骂、威胁等手段,阻止乡镇干部依法宣布村党支部副书记人事任命、围堵乡镇干部等妨害公务行为。

据悉,长乐法院认为长乐检察院指控各被告人分别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妨害公务罪的罪名成立,并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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