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财政“两优一高”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
2019-02-23 08:10:3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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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财政“两优一高”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 财政教育支出比重连续6年保持全国前列 东南网2月2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我省财政系统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把教育作为国家战略性投入予以优先保障,做到优先保障投入、优化支出结构、高效使用资金。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从2013年到2018年,我省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保持在17%至19%之间,始终位居全国前8位。2019年,即使在财政收入增长面临很大压力的情况下,教育预算安排仍然保持增长,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达到906.16亿元,比上年增长14.3%。 “优先保障投入”突出体现在教育支出的硬增长上。十八大以来,我省财政教育支出从2013年的574.91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923.06亿元(含中央专项),累计支出4521.4亿元,年均增长8.6%。2019年,我省继续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增长、两确保”要求,即“保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教育投入保持持续增长。 “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体现在支持和保障重点上。在学前教育方面,近年来,我省通过省级统筹,连续多年将公办幼儿园建设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了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供给。在义务教育方面,通过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实行城乡义务教育免学杂费教科书费,以及落实校舍安全和薄弱校建设经费等,确保了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同时,推动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改革完善省属高校生均综合定额拨款制度,提高生均定额标准,省财政在不减少高校“双一流”建设经费前提下,从教育经费增量和专项中统筹资金用于生均拨款改革。 “高效使用资金”突出体现在资金管理的放管结合上。一方面,完善教育经费拨款制度,改革教育专项经费分配方式,扩大地方和学校经费统筹权;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并适时建立社会捐赠收入财政配比政策。另一方面,推进教育领域省级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教育转移支付制度,促使各级财政按规定履行好教育投入和管理责任。同时,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教育支出列为重点评价内容开展绩效考核。 我省财政投入“两优一高”工作,有力推进了新时代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学前、义务、高中、职业、高等教育多项指标保持全国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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