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辉)为指导各地更好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省住建厅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并于2月28日公布《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指南》。 该指南主要针对农村村民住宅整治提出规范要求。指南指出,我省农房整治行动应秉持整体协调有序、地方特色、经济性与乡村性四大原则,主要指向既有农房“层数过高、体量过大、布局过密、裸房数量多、私搭乱建严重”等现象,并将进一步深化“两违”综合治理。对既有裸房,应实施“平改坡”及“平坡结合”,确保外墙装饰装修完整,改善居住功能,体现地域特色,提升建筑风貌。 这份指南还就建筑材料,建筑屋顶,建筑墙身,门窗、防盗网,阳台、栏杆、外挂空调器等具体整治内容,明确了整治规范与标准。 去年,我省印发《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通过3年努力,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建立“审批简化、服务到位、监管有效”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机制;村容村貌明显提升,铁路、高速公路沿线整治取得显著成效;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有效运作,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全省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按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市、县(区)应该编制出台本地区技术方案、地域风格的建筑立面图册等,并依托技术团队持续跟踪加强技术指导,提升环境整治水平和乡村建筑风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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