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机关学习推广新时代“漳州110”精神现场会在漳州召开
2019-03-12 08:25:3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3月1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黄如飞 萧镇平)11日,全省公安机关学习推广新时代“漳州110”精神现场会在漳州召开。副省长、公安厅长田湘利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对“漳州110”“人民的保护神”题词精神,认真传达学习国务委员、公安部长赵克志和省委书记于伟国、省长唐登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会议要求,要把“以人民为中心,做人民的保护神”贯穿公安工作始终。全省公安机关要深刻领会“人民的保护神”题词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心全意当好人民的保护神;要大力弘扬新时代“漳州110”对党忠诚、听党指挥的政治品格,不忘初心、担当奉献的为民情怀,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开拓精神,从严治警、严管队伍的优良作风;要深入学习推广新时代“漳州110”“四警四化”新型警务机制,强化主动预警,优化勤务机制,推行多维接警,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升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能力水平;要积极推动非警务类警情顺畅分流,完善12345平台建设,强化各类平台系统互联互通,推动公安110回归“保一方平安”主业,推动警力下沉,开创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工作新局面。 |
相关阅读:
- [01-23] 永葆初心,做“人民的保护神”——“漳州110”的启示(一)
- [01-25] 永葆活力,传承创新写“为民” ——“漳州110”的启示(三)
- [03-11] 福建省公安机关学习推广新时代“漳州110” 现场会召开
- [01-24] 永葆本领,迈步智慧新警务 ——“漳州110”的启示(二)
- [03-04] 公安部下发通报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漳州110”精神
- [01-10] “漳州110”:做人民的保护神
- [01-11] “漳州110”:29年坚守为民初心 群众信赖是最大的荣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