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15日,省法院在福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全省法院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主要情况,发布一批我省法院审理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典型案例。 据悉,福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快立快审快判快执,加强与各地工商、消保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诉调对接,着力多元解纷。2018年,全省法院共审结生产、销售有毒和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假药、劣药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刑事案件378件,生效判决469人;审结商品房预售、物业服务、医疗服务、产品责任、网络购物等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45850件。 从受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特点看,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大幅下降,2018年全省法院受理网络购物合同纠纷493件,较2017年1151件下降57.17%;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刑事案件明显下降,2018年全省法院受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刑事案件422件,较2017年受理532件下降20.68%。但物业服务合同案件在服务类纠纷中仍占比最大,2018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1085件,约占同期全部服务类合同纠纷案件总量的90%,与2017年占比基本持平。商品房预约、预售、销售合同纠纷居高不下,2018年全省法院受理商品房预约、预售、销售合同纠纷22050件,较2017年20841件仍略有增长,并多为群体性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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