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民生 > 正文

平潭警方开出首张“反恐罚单”

2019-04-12 08:47:25 何祖谋 来源: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1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 日前,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平潭分公司被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开出一张五万元的“反恐罚单”,这是平潭警方因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简称《反恐法》)而开出的首张“反恐罚单”。

据悉,平潭公安民警在对平潭长途汽车客运站反恐防范工作进行整改复查时,发现该车站并未按照之前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落实,即车站没有严格落实安检措施,有的旅客未经安检就进站,据此要求整改。根据我国《反恐法》相关规定,平潭警方依法对负责该车站营运管理的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平潭分公司开出罚款五万元的处罚决定,并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处三千到一千元不等的罚款。

据了解,“反恐罚单”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因违反我国《反恐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对此作出行政处罚,但收到“反恐罚单”并不意味被处罚人的行为就是恐怖行为,未履行《反恐法》规定的监督管理等法定职责义务,也会依法承担罚款、拘留等法律责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