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党组召开会议 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
2019-04-17 07:31:1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赵舒文 |
省政府党组召开会议 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东南网4月1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 16日,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唐登杰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审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与会党组成员结合实际开展学习研讨,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部署省政府党组贯彻意见。 会议指出,做好新时代党组工作,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贯彻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更好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履职尽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会议强调,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落实我省关心关爱基层干部二十条措施,激励广大党员在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中展示更大作为。 会议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定政治信仰,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党的政治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特别是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会议强调,要把请示报告作为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做到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确保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有机统一。 会议还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强调要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健全激励保障机制,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更好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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