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文教 > 正文

面向全国!“闽东之光”宁德市首届短视频大赛征稿启动

2019-04-23 11:26:3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闽东之光”宁德市首届短视频大赛启动仪式。

东南网宁德4月23日讯(本网记者 陈翊群)即日起至今年8月31日,“闽东之光”宁德市首届短视频大赛面向全国征稿,征稿分微视频版(1分钟以内)与短视频版(5分钟以内),征稿项目创作扶持经费最高60000元。

图为“闽东之光”宁德市首届短视频大赛启动仪式现场。陈翊群 航拍。

习近平总书记在《摆脱贫困》一书中指出,“什么是闽东之光?闽东的锦绣河山就是一种光彩,闽东的灿烂文化传统就是一种光彩,闽东人民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善良质朴的精神就是一种光彩。”“如果我们充分认识了闽东之光,并把闽东之光传播开去,大家就会向往闽东,热爱闽东,把心血汗水浇灌在闽东”。

为“讲好宁德故事,传播闽东之光”,营造“爱我闽东、建我闽东”的良好氛围,2019年4月9日,“闽东之光”宁德市首届短视频大赛正式启动。大赛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反映新时代宁德发展的正能量短视频作品。以全新的影像视角展现一个包容大气的宁德、绿色美丽的宁德、跨越发展的宁德,展现宁德市弱鸟先飞、滴水穿石、生态良好、产业兴旺、久久为功的精神,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全面推进宁德市“一二三”发展战略实施凝聚强大的网上正能量,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本次活动由中共宁德市委宣传部、中共宁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共青团宁德市委员会、宁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征稿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征稿内容凡是“反映宁德美丽的山海风情、丰厚的人文底蕴、日新月异的发展新貌和人民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善良质朴精神的正能量短视频作品,展现宁德制造、宁德速度、宁德温度、宁德形象、宁德经验”的作品均在征集范围内。

微视频类:视频表现形式不限,微视频作品时长控制在1分钟以内,适合在抖音、快手、微视等平台播出,所有视频需保持原创性和完整性。短视频类:视频表现形式不限,短视频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所有视频需保持原创性和完整性。大赛提供有项目创作扶持经费,短视频版最高6万元,微视频版最高3万元。大赛颁奖仪式拟定于9月底举办。

奖项设置

微视频版

(1)特等奖:1名,项目创作扶持经费30000元;

(2)一等奖:2名,项目创作扶持经费20000元;

(3)二等奖:6名,项目创作扶持经费5000元;

(4)三等奖:10名,奖品为宁德市旅游景点套票(价值1000元);

(5)参与奖:50名,奖品为宁德市旅游景点门票(价值300元)。

注:参与、获奖作品共计69名。一、二、三等奖作者不重复。

短视频版

(1)特等奖:1名,项目创作扶持经费60000元;

(2)一等奖:2名,项目创作扶持经费30000元;

(3)二等奖:6名,项目创作扶持经费10000元;

(4)三等奖:10名,奖品为宁德市旅游景点套票(价值1000元);

(5)参与奖:50名,奖品为宁德市旅游景点门票(价值300元)。

注:参与、获奖作品共计69名。一、二、三等奖作者不重复。

征稿须知

1.本次征集的视频作品必须在宁德境内拍摄,在市级以上各种展赛中获三等奖以上的作品不在征集之列。

2.投稿作品数量不限,表现形式不限。

3.微视频作品时长在1分钟内,短视频作品时长在5分钟以内。所有视频需保持原创性和完整性,不得抄袭。

4.投稿方式:本次征集作品以网络投稿进行。参赛作品一律发送至宁德网官方邮箱(ndwww@qq.com),投稿请附报名表(下载报名表请点击此处),参赛作者应按要求填写。单位或企业参赛,请填写“单位或企业名称+联系人真实姓名”,个人参赛仅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上传作品应标明标题、拍摄地点、拍摄时间,附上简要文字说明。

5.本次大赛统一使用MP4格式。必须保证作品的清晰度,若作品画面不清晰,或投递不及时,主办单位将取消作品的获奖资格,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

6.征集作品截止后,由赛事组委会进行筛选、初评,确定入选作品,并进行展播和投票。赛事组委会将根据入选作品的专家评审情况,以及“新宁德”APP内点赞数+播放量总和,按照“网评(40%)+专家(60%)”比例评选出获奖作品。

7.作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出现低俗、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及其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8.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入选、获奖作者将获主办方颁发的奖励、证书。

9.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入选、获奖作品的视频用于专题展览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或播放,并在其宣传推介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并不再支付稿酬,但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

10.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展资格。

11.大赛颁奖仪式拟定于9月底举办。届时,优秀作品将在新宁德、宁德网、大梦蕉城、今日福安等新媒体,以及微信、今日头条、抖音等网络平台上进行展播推广。

12.主办方拥有对此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