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起实行“3+1+2”模式 我省发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东南网4月2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谢婷) 23日,省政府发布《福建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推进部署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工作。作为全国第三批实施改革的8个省市之一,我省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将参与新高考。 方案提出,我省按照2018年启动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部署安排,2020年实施新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2021年实施新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根据方案,我省高考将实行“3+1+2”模式。“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两科中选择一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3+1+2”高考科目设置模式,理论上考生有12种科目组合可以选择。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两种科目组合方式,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促进文理交融,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 方案在招生录取上也有变革。从2021年开始,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按“两依据、一参考”政策,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新机制。 在投档录取方式上,现有普通本科高校招生采用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从2021年起,高校将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从2021年起,普通本科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录取模式,考生志愿由“院校+专业组”组成,采取一所院校的一个招生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传统的志愿设置是以一所学校为一个志愿单位,每个学校下可以填报若干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意愿;而高考改革后,普通本科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的模式,则以一个院校加一个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将每一个志愿细化到专业组,增加志愿填报数量,增加考生和院校双向选择机会。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在闽招生高校正在编报选考科目要求,将尽快向考生公布。 此外,方案中还提出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突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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