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财政厅下达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3个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试点县、14个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9个现代竹业重点县建设。 资金怎么分配? 2019年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 日前,《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中,对2019年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了分配。
资金将用于哪些方面? 2018年印发的《福建省省级财政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 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补助资金 竹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助用于支持重点县(市、区)充分利用当地笋竹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一二三产业联动与融合,延长笋竹产业链,推动笋竹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笋竹精深加工附加值,促进当地竹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相关的补助,重点包括竹山道路、丰产竹林、笋竹产业园区建设、关键技术、设备的研发购置、品牌建设、电商平台建设、竹旅游竹文化产业融合等。 现代竹业重点县补助资金 现代竹业重点县补助用于支持开展竹山机耕道建设与维修、竹林培育相关设施设备、笋竹培育新技术推广与使用、笋竹采运新工艺新技术、丰产竹林示范片经营措施等的补助。 补助对象为国有林场、集体组织、农民及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等。 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补助资金 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补助用于支持笋竹精深加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研发,已建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维护运营,以及对开展森林认证、争创品牌和企业引进关键技术设备的补助。其中: (一)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研发:主要用于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发的相关仪器设备采购,购买专利技术(经知识产权部门认定)和新产品的开发。购买研发仪器设备、购买专利技术和委托开发新产品,补助标准不超过支出额的50%,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公共服务平台:对获取补助已建立的展示展销平台可以安排每年不超过50万元的运营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宣传推介、展品添置、设施维护等支出; (三)森林认证:开展竹林和企业产销链认证的,按实际支出经费的50%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四)争创品牌:对获得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的笋竹加工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五)设备引进:用于支持笋竹加工关键技术的设备购置,补助标准按设备采购金额的30%给予补助。原则上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国家推广的竹缠绕复合压力管等重大项目适当增加。生产有机燃料等低端产品加工设备不予补助; 补助对象为规模以上企业且安全生产达三级以上标准;新设立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应达500万元以上。获得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在有效期内优先。企业法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以及被安监、工商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予补助。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网站、三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