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民生 > 正文

@福建人 碰到这种行为快举报,最高奖励10万元!

2019-05-09 08:38:11  来源:FM1007福建交通广播、福建省财政社保处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为鼓励社会公众

积极举报

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

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隐患

近日,福建出台《福建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实施办法》。

《办法》明确对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将按查实被欺诈骗取的医保基金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每起举报案件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违规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三级、二级、一级举报奖励分别按查实被欺诈骗取的医保基金金额的1%-2%、2%-4%、4%-6%给予奖励。

● 经查实后发现未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或因举报避免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但举报情况属实,被举报者存在违法违规事实的,可视举报等级、违法违规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给予1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 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可将按标准获得的奖励金额提高20%。

此外,《办法》对欺诈骗保行为、奖励条件及程序等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