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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年底前发布支持新能源汽车新政 2020年城市公交全部更新为新能源车

2019-05-10 08:31:2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省将启动以“推广新能源汽车,倡导绿色出行,加快建设‘电动福建’”为主题的新一轮政策措施研究,新一轮支持新能源汽车全面推广应用政策措施将于年底前发布。

东南网5月10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 李珂)记者从今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将启动以“推广新能源汽车,倡导绿色出行,加快建设‘电动福建’”为主题的新一轮政策措施研究,新一轮支持新能源汽车全面推广应用政策措施将于年底前发布。

据介绍,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产业集群方面,我省将重点培育和打造闽东北乘用汽车、闽西南商用汽车千亿产业集群 壮大宁德、漳州、南平锂离子动力电池基地,支持福州等设区市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打造全省千亿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材料产业集群。

关键技术方面,将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的研发应用,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等技术与汽车产业深度融合,加快研发应用;扩大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优势,加强固态电池和石墨烯等新技术研发;加强氢燃料电池生产技术的引进和消化吸收,推动制氢、储氢、加氢等配套技术研发应用。

据悉,为加快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发展,我省成立研究小组,启动以“推广新能源汽车,倡导绿色出行,加快建设‘电动福建’”为主题的新一轮支持新能源汽车全面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研究。 新一轮的政策措施将于年底前发布。

根据初步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

2020年,全省城市公交车全部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全省适宜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公路客运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50%;全省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等城市出租车及分时租赁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时租赁车辆实现电动化;全省城市环卫和物流等城市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50%以上。

力争通过十年左右时间努力,全省适宜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公路客运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全省城市环卫和物流等城市专用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氢燃料物流车占比位列全国前五;全省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等城市出租车及分时租赁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位列全国前三;全省私人乘用车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位列全国前五。

据介绍,本次明确并提出新一轮支持新能源汽车全面推广应用政策措施——

电价优惠。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送接装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站用电,免收基本电费,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电度电价按大工业目录电价减半执行。据了解,目前我省电网执行的电价为全国最优惠。

停车优惠。倡导绿色出行,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2020-2025年,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超过2小时,停车费减半征收。

不限保有量、不限行。不限制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对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货车(重型货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在市区道路通行不限行。

公务车更新。党政机关更新公务用车的,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全部选用新能源汽车。

出租车更新。全省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原则上选用新能源汽车。

高速通行优惠。省高速公路公司对省内新能源汽车办理电子收费的,予以赠送电子标签(ETC),提高通行费用折扣比例。

免收牌照费。对新能源汽车免收牌照费。

充电(加氢)设施建设提供便利。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允许利用临时用地建设充电设施。加氢站建设(包括建设标准、运营管理体制等)由省住建厅会同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加紧制定。

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福建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71570辆(折合标准车23万辆);共建设充电站1594座、换电站12座,充电桩46662个,全省110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含海门岛)已建成充电站的有103对,覆盖率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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