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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发布2018年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2019-05-15 22:42:20 何祖谋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今年5月15日是第10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当天,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团省委、福建银联联合在福州举办发布会,通报2018年以来我省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主要情况,并发布2018年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2018年以来,我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9170起,挽回经济损失21亿余元,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取得丰硕战果。其中,相继组织开展“惊雷一号”至“惊雷六号”系列专项行动,破获“集成1号”、涉税“会战一号”等经济犯罪大要案件67起。同时,深入推进“猎狐行动”,成功从20个国家(地区)缉回在逃人员61名,库存逃犯缉捕数创历史新高。

据悉,省公安厅发布2018年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福建“集成1号”系列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2018年4月以来,公安部经侦局部署全国27个省(区、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开展打击地下钱庄及其上游犯罪的“集成1号”战役。福建作为“集成1号”战役发起地和重要线索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综合应用个案打击、集群打击、波次打击模式,精心组织开展了3波次统一收网行动,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47起(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15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11起、非法经营案件18起、逃汇案件1起、骗取贷款案件1起、洗钱案件1起),破案27起,成功打掉犯罪团伙21个,捣毁犯罪窝点4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5名,冻结涉案资金2.53亿余元人民币以及房产等一批资产。目前部分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福州沈某荣等人涉嫌生产、销售假烟标识案。2018年9月4日,福州市罗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公安部督办的1起特大生产、销售假烟标识案,捣毁非法生产假冒烟标窝点1个,当场查获单张纸凹版印刷机3台、烫金印刷机等机器10余台,以及中华、利群、南京等成品假烟标识346.8万个、原辅纸张27.67万张、电化铝烫铂2208卷,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人民币。经查, 2018年3月以来,沈某荣、沈某勇、沈某光等人,在福州市罗源县某镇租用厂房,购置专业印刷、切割设备,组织技术工人生产假烟标识,销往福建漳州、浙江苍南等地。该案查获的假冒烟标窝点规模之大、假冒烟标数量之多,系福建省近年来之最。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福州林某清伪造货币案。2018年11月,福州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林某清伪造货币案,现场查获10元面值的假人民币2412张,20元面值的假人民币10412张,共计面额232360元。经福州市闽侯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侦查查明,2017年至2018年间,犯罪嫌疑人林某清为了牟利,通过网络、QQ、微信等途径购买防伪纸、打印机等制假用品,在福州市闽侯县某镇采用打印方式,伪造面值10元、20元的假人民币,再通过其驾驶出租车时找零给乘客。2019年3月26日,闽侯县人民法院以林某清犯伪造货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4.厦门“3.03”骗取出口退税案。2018年8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黄某治、黄某扬、吴某娟等11名被告人2年至1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800万元。经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查查明,自201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某治、黄某扬雇佣犯罪嫌疑人吴某娟、庄某梅、王某全、王某龙等人,利用其实际控制的厦门某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从厦门永某贸易有限公司等12家贸易公司、江西吉水县福某服装织造有限公司等19家服装企业大肆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亿余元人民币。在没有实际货物出口的情况下,采取“买单、配票”方式,进行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活动,共向厦门市国税局骗取出口退税款4800余万元人民币。

5.厦门“百事易”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案。2018年5月31日,由福建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发起“集群战役”、在公安部经侦局的统一部署下,全国21个省(区、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对厦门百事易(福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云付”及由此拓展的“盛树宝”等173个网络APP涉嫌犯罪活动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全国共破获非法经营案件5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名。福建作为“集群战役”的发起地和主战地,厦门、泉州等地公安机关密切协同,共立案22起,一举抓获张某凉、周某荣等主要犯罪嫌疑人28名,冻结涉案资金6100余万元以及房产等一批资产共近1亿元人民币,及时关停“云付”平台,阻断对外提供支付结算服务通道。这是全国第一起利用第三方支付结算通道实施“互联网+”拉人头式的信用卡网上非法套现犯罪案件,仅福建省内“云付”平台交易金额就高达1069亿元。目前有关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6.泉州财佰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2018年8月20日,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破获财佰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经查,自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曾某强、杨某华通过在泉州注册成立财佰通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在网上设立“财佰通P2P网贷平台”(后更名为“特期贷”),开展P2P互联网金融业务。以虚构项目、虚构第三方等方式向社会公众融资,累计发生交易额达18亿元,通过涉案平台注册的会员达11万余人,至案发时尚未结清投资款达3.92亿元。案发后,主要犯罪嫌疑人曾某强、杨某华潜逃至越南胡志明市。泉州市公安机关在公安部经侦局、福建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的组织指挥下,迅速启动境外缉捕和边境警务协作机制,仅用两周时间即从越南成功缉捕曾某强、杨某华并押解回国,得到公安部“猎狐办”的通报表扬。公安机关共依法冻结涉案资金2061万元人民币,查封房产、汽车等一批涉案资产。目前,该案已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7.泉州“9.10”涉嫌制售假烟案。2018年10月24日,在公安部经侦局第二直属总队和福建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的统一指挥下,泉州市公安局组织晋江、南安两地公安机关会同烟草部门,对公安部经侦局交办的“9.10”涉嫌制售假烟案进行集中收网,在晋江、南安、漳州三地开展同步抓捕,现场共抓获涉案人员51名,捣毁生产、仓储假烟窝点6个,查扣滤棒成型机、卷烟机5台(套),缴获烟用丝束33.5吨、烟丝8.7吨、滤嘴棒1110万余支、散支卷烟783万余支以及高透纸、盘纸、水松纸2847盘(箱)等一大批制造假烟原材料以及半成品,全案总价值1亿余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8.三明魏某萍涉嫌骗取贷款、挪用资金案。2018年3月13日,在公安部、省厅“猎狐办”的统一指挥和大力协调下,我省“猎狐行动”赴境外缉捕工作组在柬埔寨金边,对涉嫌骗取贷款和挪用资金、企图再次潜逃他国的魏某萍实施“空中拦截”,并成功押解回国归案。经查,2013年,犯罪嫌疑人魏某萍在向某资产管理公司申请贷款过程中,虚构贷款用途、伪造施工合同及相关购买工程材料合同,骗取贷款3.9亿余元人民币;2013年10月至2015年8月间,犯罪嫌疑人魏某萍将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841.3万元的款项挪做他用。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魏某萍于2016年2月潜逃出境。该案被公安部评为2018年全国“猎狐行动”20大经典案例之一。目前,该案已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9.龙岩“老区红”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2019年4月12日,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被告人陈某、刘某全、林某等6名主犯,分别判处3年半至9年有期徒刑。经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经侦大队侦查查明,自2016年9月以来,被告人陈某等人,以推销福建和汇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老区红”期权为名,要求参加者通过“老区红”投资平台购买2000元、8000元、2万、5万元不等金额的期权成为不同等级会员,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截至案发,涉案平台共有传销组织层级155层,发展会员21736人,涉及全国19个省(区市),吸纳资金1.9亿余元人民币。

10.平潭黄某雁职务侵占案。2018年8月1日,平潭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黄某雁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责令退赔1824.95万元。经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侦查查明,自2013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某雁利用其担任平潭凯灏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出纳员的职务便利,在明知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通过上报用款申请,将公司转到其个人银行账户上的数笔应付工程款合计3412万元,以谎报库存的手段占为己有,用于个人网游、车房购置等方面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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