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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事】你知道自己“被直播”了吗?

2019-06-04 09:37:34 冯川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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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4日福建日报网事版(09版)主要稿件:

你知道自己“被直播”了吗?

用餐场所顾客随手就可拍视频。东南网记者 冯川叶 摄

东南网6月4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 文/图)在餐馆吃饭,一众网友可能正在直播间观看你的“吃相”;在健身房里健身,网络“吃瓜群众”对你的动作“品头论足”;和朋友逛街闲聊,谈话内容悄然在网络传递……而这一切,你也许全然不知!

不知何时就会成为别人直播的对象,这是否让你后背发凉?直播者看到啥直播啥,是否侵权违法?

网友 猝不及防“被直播”

日前,西安市民张先生在一家网红餐厅与服务员起了争执。张先生说,放假期间这家网红餐厅生意特别好,他和家人吃饭时看到服务员拿手机拍大家吃饭的样子,便出声制止。服务员说餐厅正在平台上直播,让张先生不要争吵。“餐厅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某直播平台上直播包括我在内多位食客吃饭的样子,我认为该餐厅侵害了我的肖像权。”张先生说。

在几个热门的直播平台,记者输入“餐厅直播”等关键词,跳出不少内容。有的视频展示餐厅人气爆棚的画面,有的展示特色菜品,有的则是拍摄餐厅里表演的节目,几乎都拍到了在场的食客。这些视频有的来自店家的宣传,有的来自普通食客,有的则来自一些网红大咖。能看出,视频里的大多数的食客并不知道自己已经出现在别人的画面中。

福州市民何小川有过和张先生类似的经历。不同的是,他不是在现场发现自己被拍,而是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偶然“刷”到了自己。何小川说,当时和朋友在福州一家餐厅吃饭,正好有人在餐厅里求婚,很多人都掏出手机拍了起来。自己坐在求婚者附近,因此也入镜了。事后,有人把视频上传到网络平台。何小川说,虽说只是“人肉背景”,但他和朋友一眼就能认出自己。“后来也有其他朋友‘刷’到这段视频,赶紧发微信通知我。”何小川说,和朋友聚餐原本是挺私密的事,这下被“广而告之”,总觉得不对劲。

网友“小莫”也分享了自己被拍的经历。她说,有一次自己在一家美发店做头发。做头发的过程,发型师时不时掏出手机拍摄。后来她就在发型师的朋友圈里见到了自己的照片。“小莫”说,发型师拍摄照片时并没有征求过自己的同意,直接拍下来进行商业宣传,让人气愤。

“被直播”的情况比我们想象中还要普遍。两年前,某直播平台把全国各地多个中小学教室内上课、自习的监控画面直播出去,课堂上的一举一动都被平台公之于众,连学生做笔记、发呆、睡觉甚至挖鼻孔都被看得一清二楚,引发公众强烈谴责。

对于“被直播”,网友们的反应不尽相同。有人和西安张先生一样,认为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直播必须征得全体对象的同意。而且网络的直播图像可能遭到篡改或污损,后期可能对被直播人造成更大的伤害,如此直播实在不妥当。也有一些网友认为,如今直播太常见,如果是在公共场所直播就无可厚非。只要没有恶意,大家没必要太较真。

某平台上网友分享的视频,不少在场市民都被拍了进去。

商家 引流助推“直播热”

直播真的只有娱乐这个单纯的目的吗?通过走访记者发现,直播早已经成为许多商家的促销手段。

为了吸引更多流量,一些商家如餐厅、健身馆、衣服品牌店等往往会请人气较高的网红来“探店”,通过网红的体验式直播吸引顾客,为商店带来人气。林先生在福州经营一家餐饮店,他告诉记者,请自媒体大号推广和直播是如今常见的促销手段。每次推广的收费不同,有的要几千元,有的则是通过流量分成的方式收费。林先生说,这些促销手段是有效果的,毕竟现在是移动互联网和全民直播的时代。对于直播中有时会拍到一些顾客,林先生也未觉得不妥。他认为,这样的直播并没有恶意,大部分顾客是不太介意的。

直播客除了商家、网红大咖,更多的是普通人。例如,一些旅游景区经常举办各种赛事,鼓励游客打卡景点,拍出有趣的照片来赢取奖品,吸引更多的游客。有的店家也会推出相应的促销活动,如发朋友圈集赞或是上传视频到网络平台可领取相应的优惠等。

通过直播引流并非商家一厢情愿,很多消费者“吃”这一套。记者走访发现,这类直播很受喜欢。网络平台上不少网红餐厅的视频点击量从几千到几万不等,有的甚至有几十万。不少网友在底下评论,被视频内容“种草”(想要体验或拥有),等等。

网友“大蘑菇”告诉记者,前段时间,自己被网络上的各种直播“种草”了泡面店。看到食客吃得津津有味,自己也想尝尝,便按图索骥找到了视频里的网红店。虽说并没有想象中好吃,但是作为网络达人,“大蘑菇”还是拍了照片发朋友圈打卡。“这可能是年轻人的习惯吧。”“大蘑菇”说,平时和朋友聚餐吃饭或者是出游,总要先上网看看哪家人气高、评价好,网红们的推荐和直播是他们参考的一大因素。

商家要求消费者以拍照拍视频来换取优惠。东南网记者 冯川叶 摄

专家 隐私保护意识别掉队

可是,如此直播合法吗?如果自己“被直播”应该如何处理?全民直播时代的背后,又折射了什么现象?

福建景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江一泓认为,直播、拍摄视频要分情况来判断是否侵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个人信息、个人私事或个人领域不受他人侵犯。餐厅不属于私人空间,属于公共场合,如果普通网友在公共场合拍摄了照片、视频等,并不构成侵权。但如果这些视频或直播是用于商业行为,目的是招揽顾客,那就侵犯了被拍者的肖像权。即使商家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未经当事人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中,除非具有正当合法的事由,如新闻报道、公安机关“通缉令”等,否则也同样构成侵犯肖像权。

和西安涉事商家类似,许多人并未意识到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福州大学社会学教授甘满堂认为,在移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全民直播越来越火,有些商家或单位却不知道此举可能违法,说明在全民直播时代,隐私保护意识并没有跟上信息传播发展的速度,势必会导致类似侵权问题的高发频发。

他认为,这些以公共场所为背景的直播,往往只有进行直播的单位或人员知情,许多出现在镜头中的人却不知情,不知不觉充当了“群众演员”,成了帮助商家扩大影响、招揽生意的“道具”。

“人们吃饭休息的时候难免会有一些不太雅观的动作,肯定不想让陌生人看到,但是现在却被商家通过隐藏的摄像头向全国的网友直播,甚至被网友调侃、取笑,一般人难以接受。”甘满堂建议,网友们应该向新闻中的张先生学习,当自己的隐私权益受到商家的侵犯,应该积极发声,必要的时候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这是对商家的一种警醒,也是一种普法行为。当这样的公众越来越多,客观上会对商家及个人直播形成约束力量。同时,他也呼吁相关部门要重视这一现象,给直播戴上“金箍”。

莫让直播变成“楚门的世界”

东南网评论员 江德斌

吃饭、健身、逛街、旅游……这些本是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却在不经意间被商家、网友拍下来,放到网上现场直播,成为“人肉背景”,甚至于直播里的“主角”,受到万千网友的围观。这样的场景并不陌生,在网络直播全面流行之后,通过智能手机拍摄、上网直播,已成为越来越常见的现象。各大直播平台的流量也很大,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直播内容,其中不少是餐厅、商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将商家和消费者的情况一览无余。

直播可以给商家和网友带来流量、人气,并将流量变现,获得直播衍生利益,而消费者并不知情,往往是处于“被直播”的状态,成为商家和网友获取流量、牟利的工具。显然,这对消费者来讲是不公平的,不仅存在被商家、网友利用,还有个人隐私遭泄露、肖像权被侵权等风险,甚或衍生出其他麻烦,给自己的工作与生活带来困扰,俨然就是现实版“楚门的世界”。

截至2018年,网络主播数量已超过3000万人,这些主播虽然从事的直播领域各有不同,但都会在直播中以卖东西、导流等获利,亦属于电子商务范畴。今年正式实施的《电商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可见,商家在进行网络直播时,未经消费者同意,就将消费者的身体面貌特征暴露出来,实则属于侵权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和赔偿。

为避免直播变成“楚门的世界”,给大众生活带来麻烦,急需对网络直播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定限制性措施,划定直播内容红线。比如,应明确商家在进行现场直播时,要有醒目的提示,告知本店正在网络直播,并需征得消费者的同意,方可将其形象拍摄上传网络,否则就应采取打码处理,避免将消费者个人隐私泄露出去。同时,司法机构对于消费者的隐私维权,也应积极支持,给予最大的法律帮助,简化维权流程。监管部门需提升技术监管力度,要求平台对直播内容进行审查,加强内容筛选、打码技术等,对违规商家及时处置,全力保护消费者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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