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获中央充电基础设施财政奖补 推动“电动福建”建设
2019-06-14 21:47:2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王祥楠 |
东南网6月14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记者获悉,为提高福建省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支持各地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近日,福建省获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8100万元。 按照“财政引导、市场主导”原则,福建省鼓励各地充分发挥财政奖补政策作用,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快建设“电动福建”。 据悉,资金补助对象为省内公用、公交专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补助标准按直流桩421元/千瓦,交流桩128元/千瓦补助,公交专用直流桩346元/千瓦。 享受补助的充电设施必须符合《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闽政办〔2016〕62号)的相关规定,项目已经过备案和竣工验收合格,且承诺运营时间不得少于3年。 另外,福建省财政厅要求各地充电基础设施牵头部门要负责落实公共充电桩建设任务,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的审核,防止“骗补”等情形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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