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信访局招聘1人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的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协助开展信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1.岗位:信访局相关工作。 2.待遇:月工资按《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莆秀委办〔2017〕6号)规定执行,月工资在2200-2500元之间(含“五险一金”中个人缴纳部分),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期间月工资2000元。 3.管理:按机关在编人员统一管理。 三、招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性别不限,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熟悉文字写作、电脑打字和EXCEL、WORD等现代办公软件,工作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会讲莆田方言,普通话流利,具有团队精神,能适应经常出差下乡,具有一定信访工作经验者优先。 5.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0日下午18:00。 2.报名方法:网上下载并填写《秀屿区信访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doc。电子版发送到:xyqxfj108 @163.com(邮件标题:报名表 姓名) 3.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接到电话通知的报名人员,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前往秀屿区人民政府文化馆207室进行现场审查。 4.面试:审查合格后电话或短信通知报名者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5.公示:面试合格者公示3个工作日。 6.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莆田市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向秀屿区信访局进行劳务派遣,聘期二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期满后表现优秀的可再续聘用。 7.未经录用的报名材料不退。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5855833 莆田市秀屿区信访局 2019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