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从北京传来!记者从市住房局获悉,昨日厦门市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竞争性评审中脱颖而出,顺利成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示范城市,获得3年24亿元的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有了这笔资金支持,厦门市“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建设将如虎添翼。 根据相关方案,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主要目标就是要利用三年时间,支持部分人口净流入、租赁需求缺口大的大中城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构建有利的体制机制,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促进专业化、机构化租赁企业发展,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督平台,改善租赁住房消费环境,加快形成租购并举的格局。中央财政将对确定的示范城市给予奖补资金支持,资金标准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厦门市作为计划单列市,将获每年8亿元的奖补资金。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厦门市2017年7月被列入全国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住建部住房租赁试点工作要求,以打造“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宜居之城为目标,围绕市场、管理、保障等三大体系建设,在培育市场主体、完善配套政策、加大市场供应、加快平台建设、创新服务管理体制机制等多项内容上,形成鲜明的地方特色。而此次厦门市继续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则释放出一个信号和决心:厦门市将持续建立租购并举、健康可持续的房地产市场,并将坚持“一城一策”,继续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要顺利成为示范城市、获取奖补资金可并不是一件易事,需“过五关斩六将”,采用竞争性评审的方式,经过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地方材料基础性审核后,共有包括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等在内的多个城市入围竞争性评审。入围城市再进行公开答辩,专家组现场评审打分,择优确定入选城市,全程可谓高手如云、竞争激烈。为此,结合厦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实际,厦门市成立了申报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试点目标和具体指标,精心组织方案编制工作。同时派出由分管市领导,市住房局、市财政局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5人答辩小组,奔赴北京完成答辩,最终顺利入选。 “这不光是对厦门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肯定,更是肯定了我们未来三年相关工作的方向和具体规划。”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厦门市将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引导和调动作用,构建供给充裕、租金平稳、租期稳定、主体多元、服务规范、机制完善的可持续发展的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厦门市新增市民的住房租赁需求,进一步增强市民居住幸福感。(厦门日报记者 袁舒琪) |
相关阅读:
- [ 06-10]滨海新城租赁住房一期A区月底交付
- [ 05-27]厦门市住房租赁平台升级上线
- [ 05-26]马尾依托自贸区政策优势加大招商力度 融资租赁外资企业扎堆落户
- [ 05-23]福州:房屋租赁起纠纷 创新举措维护台胞合法权益
- [ 05-14]两家亿元融资租赁企业落户马尾
- [ 04-17]福州航空与福州金控租赁签订飞机融资租赁合作协议
- [ 04-16]福州金控租赁与福州航空签飞机融资租赁 福航获2亿元融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