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下调工商业电价 为企业减负
2019-07-26 19:38:2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培欣 陈晖 |
东南网7月26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记者今日从省发改委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合计降低6.48分,降幅达到10.02%,年降价金额28.95亿元,并实现了一般工商业用电全省同价。 据介绍,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部署,福建今年工商业电价经历了两次下调,继4月1日一般工商业平均降价2.14分/千瓦时后,福建于7月1日再次下调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价4.34分/千瓦时,降幅6.71%,测算年降价金额19.37亿元。今年以来,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合计降低6.48分钱,降幅达到10.02%,年降价金额28.95亿元,并实现了一般工商业用电全省同价。 同时,我省也全面完成了工商业用电并价工作,继续推进了全省剩余的永泰、古田、尤溪等13个县级电网“大工业用电价格”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归并为“工商业用电价格”,下设“单一制用电价格”、“两部制用电价格”两个子类,其中大工业用户统一执行两部制用电价格,315千伏安以下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执行单一制用电价格,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可选择执行两部制或单一制用电价格,选定后12个月之内不允许调整。 “今年7月1日起调价后,按公司年用电量1013万千瓦时计算,降价后每年可节省电费66万元,大大降低了我们企业的负担,提高了我们的‘获得感’。”福州喜盈门实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针对今年出台的两批次一般工商业降价政策,省发改委积极组织各设区市发改委会同电网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确保降价措施及时得到贯彻落实。从7月1日起今年一般工商业降价政策开始全面落实到位,相应电价政策文件已通过网站予以公开,电网企业也通过营业场所等线下渠道以及95598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及时发布、更新调价政策,认真履行告知义务,确保一般工商业用户知晓电价调整水平、执行方式等内容,增进各方了解降价实效,增加用户降价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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