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社会 > 正文

莆田城厢区:耕地上经营砂石 十天内整改到位

2019-07-29 07:23:45 潘园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2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傅梅香) 7月26日下午,在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下尾村岐头的一块耕地,二十几名农民正在松土,并种植绿豆和花生。

“土地已基本完成复垦,正进入扫尾阶段。”正在现场监工的下尾村党支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复垦完成后,将把土地交还给村民,让村民自行管理。

7月17日,城厢区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件反映:周某占用灵川镇下尾村岐头的一块耕地作为砂场,无证经营,要求恢复耕地。

接件后,城厢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7月17日下午,灵川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核实。经查,2015年起,周某未经批准租用该地经营砂石。经现场核实并比对2019年遥感影像图斑,这块地面积23.95亩,其中水田6.65亩、旱地9.19亩、设施农用地8.11亩。场地内主要堆放砂石,还有3座共115平方米简易工棚和机械设备。

核实情况后,城厢区自然资源局立即向周某发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10日内自行清理非法占用土地上的砂石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同时,灵川镇组织工作专班每天现场跟踪督促业主自行清理,并上报清理进展情况。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