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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福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33元

2019-07-30 11:43:20 郑晓丹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张欢欢  

东南网7月30日讯(本网记者 郑晓丹)7月30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获悉,2019年上半年,福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3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9%。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087元,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28元,增长9.5%。

城乡居民财产净收入同步增长 收入差距缩小

近年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持续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上半年,福州市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2.25∶1缩小为2.22∶1。

由于福州居民投资理财观念增强、理财渠道拓宽,房屋租金持续高位,农村土地流转有序推进,进一步推动城乡居民财产净收入同步增长,增速均在两位数。上半年,福州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1.9%,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3.6%。

工资性收入对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超5成

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位居四大项收入之首,是拉动居民收入增长最重要的力量。上半年,福州市城乡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8.4%和9.3%,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62.6%和50.9%。

营商环境优化促进居民经营净收入较快增长

今年以来,福州市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壮大产业新动能。上半年,福州市城乡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6.8%和7.5%,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8.3%和19.7%。

社会保障水平提高促进转移净收入增长

近年来,社会保障和政府转移力度逐年加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继续提高,今年6月份第1期价格补贴发放等因素有力促进城乡居民转移净收入增长。上半年,福州市城乡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9%和11.9%,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0.1%和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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