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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4地通报查处一批党员干部 有人欺上瞒下执法犯法……

2019-08-05 12:09:00  来源:福建日报微信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近日,泉州、莆田、龙岩、厦门等地一批党员干部被通报、查处。

泉州

永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任科员颜耀文被查

永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任科员颜耀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永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姚启泽被查

永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姚启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永春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莆田

莆田市供销社副主任、党组成员范益腾被查

莆田市供销社副主任、党组成员范益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厦门

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海沧区海沧街道城管办负责人、综合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站长杨建民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至2018年春节期间,杨建民分别在办公室、青礁村院前社,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予的6瓶1.4斤装的轩尼诗洋酒和6条中华香烟等礼品。其另有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3月,杨建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翔安区执法局马巷执法中队中队长黄文彬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问题。2017年4月1日至4月3日,时任马巷镇镇长助理(挂职)的黄文彬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武夷山景区游玩,其间产生的住宿、门票、吃喝等费用全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共计5555元。2019年5月,黄文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元翔(厦门)空港快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春辉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9月至12月期间,张春辉9次使用厦门空港快线有限公司“元翔专车”办理私事。2019年5月,张春辉受到延长中共党员预备期处理,并补缴公车使用费用。

龙岩

武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陈福恩被双开

日前,经中共武平县委批准,武平县纪委监委对武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陈福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福恩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欺上瞒下,表里不一,对抗组织审查,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管理对象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私设小金库;作为司法工作人员,故意隐瞒他人犯罪事实,纵容包庇犯罪,涉嫌徇私枉法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并非法收受钱款,涉嫌受贿犯罪。

陈福恩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人民警察,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无视党纪国法,政治上蜕化变质,甘于被“围猎”,把公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滥权妄为,执法犯法,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陈福恩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龙岩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不良习气典型问题

1.武平县第三实验小学校长陈清兆弄虚作假骗取亲属入学资格问题。在2018年秋季小学招生过程中,为让不符合条件的侄女陈某能被县实验小学顺利招收就读,陈清兆绞尽脑汁、铤而走险,到桃溪镇小澜村开具“陈某为其与妻子林某(县实验小学教师)养女”的虚假证明。对陈清兆提供的村级证明材料,桃溪镇民政办干部王而明履职不力,不加以核实就盖上了公章。至此,一张虚假证明让陈清兆侄女“摇身一变”,以实小教师子女身份就读实验小学,骗取了入学资格,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3月,陈清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而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新罗区适中镇霞村村摊派集资建庙问题。2016年,贫困村霞村村个别村民自发成立“仙妈庵”理事组织,发动村民集资50多万元建设“仙妈庵”,摊派村里18-55周岁的男丁1000元/人,每户按人口再缴交200元/人,需连续缴交三年,7户贫困户迫于无奈连续缴交两年合计14800元。霞村村党员干部对此未予制止,20名党员更是直接参与集资,包括村党支部书记罗晓明在内的4名党员还加入“仙妈庵”理事组织,大行“劳民伤财”之事,助长封建迷信之风,增加群众负担。2019年4月,适中镇纪委对霞村村党支部作出全镇通报处理,责令4名党员退出理事组织并作出深刻检查,7户贫困户的集资款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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