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检察机关对虚假诉讼严格监督、严厉打击—— “检察之眼”识骗局 东南网8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闵凌欣 通讯员 陈章群) 农民工的工资债权可以优先受偿,黄某水却通过虚假手段骗取法院裁定,企图让部分债主违法优先受偿。日前,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的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18份因当事人虚构讨薪事实作出的司法确认裁定书被撤销,相关执行案也被终结执行。 至此,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以来,发生在龙岩的情节最严重、涉案人员最多、判刑最重的虚假诉讼案件终于水落石出。 所谓虚假诉讼,就是打假官司,此类案件往往能形成闭合的证据链、严丝合缝的证言材料,需经专业、严谨的调查核实,才能识破骗局。“虚假诉讼损害司法公信力,破坏社会诚信。我们对此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监督,织密虚假诉讼‘过滤网’,对扰乱司法秩序的行为‘亮红灯’,形成严厉打击的‘检察之力’。”龙岩市检察院检察长罗辉表示。 察辨真假讨薪农民工 “案件数量有出入,欠薪数额对不上,调解日期出奇一致,你说怪不怪?”2018年6月,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在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的专项监督中,发现了奇特的倒挂现象:黄某水实际控制的某油脂有限公司被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数量远远高于劳动监察部门的受理数量,几十人的调解协议、裁定书均在当天全部完成,且工资欠条数额存在重大疑点。 新罗区检察院立即启动查处虚假诉讼检警联动机制。6月18日,黄某水因构成虚假诉讼罪被判刑,其他参与人员也被依法追责。7月22日,该院发出防范虚假诉讼的检察建议。 “检察机关对此类利用特别程序进行虚假诉讼的行为应当依法监督,维护司法秩序和社会诚信。这也是一场漂亮的‘监督战’。”新罗区检察院检察长朱灿生如是说。 立体监督应战新形势 近年来,虚假诉讼呈现“三多”新趋势:线索来源多样化、涉及领域多样化、案件类型多样化。龙岩市检察机关主动应战,积极行使调查核实权,展开多角度、全方位监督。 5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起“打击虚假诉讼”指导性案例,武平县检察院办理的“王某兴等人劳动仲裁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案”入选。 在债务清偿顺序中,职工工资位列首位。“一个停工许久的工厂,厂房、土地被拍卖后,竟然一下子多出数十起劳资纠纷。”武平县检察院在审查某茶业公司拖欠王某兴等人工资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中发现,13名申请执行人中,有12人均委托王某兴为代理人,初步判断该13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该院检察长钟凌艳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核实,厘清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最终,一起虚假诉讼浮出水面,还牵扯出了仲裁员曾某明与王某兴串通枉法仲裁的犯罪线索。随后,王某兴、曾某明被判刑。此案查处后,该院还联合公、法、司和人社局出台“加强协作”的意见,在制裁和防范虚假诉讼中形成合力。 在龙岩市检察院审结的虚假诉讼案中,再审检察建议是主要监督方式,占比76.2%。同时,还采取抗诉、检察建议、监督撤销劳动仲裁和移送犯罪线索等方式,维护司法秩序。 形成严打不懈“检察力” “防范和严查虚假诉讼,不是检察院一家独唱,还要多方协调推进。”龙岩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邱祥美介绍。 对外,龙岩市两级检察院与公安、法院、相关行政部门会签文件,形成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合力。对内,龙岩市检察院指定专人负责基层院查办虚假诉讼案件督促指导,推动基层院案件查办工作顺利开展。 近年来,龙岩市检察院还出台《龙岩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线索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办理虚假诉讼案件的参考意见》,对虚假诉讼案源发现渠道及办法等提出详细的指导意见。 2016年以来,龙岩市检察机关共查办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提出抗诉2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9件,移送刑事犯罪线索被公安立案42人,被判决定罪21人,涉及金额2867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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