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仪式现场。 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 摄 东南网9月5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9月5日上午,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下称“清洁基金”)、福建省财政厅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兴业银行”)在福州共同签署福建省“绿色创新投资业务”合作协议。三方合作有利于促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融资增信、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预计本合作协议顺利落地实施后,以每年开展总额10亿元人民币的基金贷款项目计算,可至少拉动25亿元人民币的社会资本。 清洁基金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按照社会化模式管理的政策性基金,宗旨是支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低碳发展,绿色发展。截至2019年6月底,清洁基金已累计在全国26个省区市开展了284个、共计172.83亿元的绿色低碳优惠贷款项目,撬动社会资金近千亿元。 清洁基金、福建省财政厅和兴业银行按照清洁基金有关制度,经过近半年的酝酿、多轮研讨,共同打造了福建“绿色创新投资业务”新模式,构建有利于福建省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福建省“绿色创新投资业务”合作模式旨在支持福建省内有利于产生应对气候变化效益的产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开发和利用;技术先进的节能减排产品开发与产业化生产;集中供热、热电联产和余热余压利用;建筑节能与能效提高;提高工业能效的节能技改项目;绿色交通;节能、惠农项目,森林碳汇项目;与节能减排相关的装备制造业项目等。 据介绍,“绿色创新投资”项目主要以债权方式进行投资,原则上单个项目投资期限不超过3年,对于公益性显著、投资回报期长的项目,可适当延长至5年。清洁基金负责项目评审,并对审核通过的项目提供低于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资金,非公益类、公益类项目贷款利率分别为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20%和25%;兴业银行具体实施项目筛选和尽职调查工作,对清洁基金出资部分以融资性保函的形式进行担保,亦可提供项目配套资金;福建省财政厅组织协调项目申报、碳减排预算等工作,并对贷款给予适度贴补,保证节能减碳项目能享受低于市场利率水平的优惠支持,同时,福建省各地市也可向兴业银行推荐优质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