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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福建通报、查处一批党员干部

2019-09-06 10:01:57  来源:福建日报app-新福建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漳州

日前,经中共漳州市委批准,漳州市纪委监委对诏安县委原常委、副县长孙洪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洪强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毫无敬畏之心,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目无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想方设法敛财,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违规赚取高额利息;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对上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甘于被“围猎”,追求低级趣味,接受企业老板安排的吃喝玩乐,与他人发生并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将公权力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职务犯罪,严重影响破坏诏安县当地的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

孙洪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入党初心,理想信念丧失,腐化堕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诏安县委给予孙洪强开除党籍处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龙岩

日前,龙岩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具体包括:永定区自然资源局、仙师镇国土所审批滞后,承诺办结时限成“摆设”问题;武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科员陈增发履职不力、弄虚作假问题。

通报称:

永定区仙师镇国土所窗口提供的业务申请办理一次性告知单明确承诺“个人翻建用地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初始登记)的期限为用户提出申请后80个工作日办结”,但经省纪委监委随机抽取2017年6月至7月提交的5份申请表,发现5份申请表的审批时间均为2017年12月23日,严重超过承诺时限。相关职能部门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审批事项上为图方便,积压申请表集中批次审批,工作拖沓敷衍,承诺办结时限成“摆设”。2019年5月,仙师镇国土所经办人赖晓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区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廖选庆受到提醒谈话处理;2019年7月,区自然资源局农用地转用征用股经办人江启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区自然资源局农用地转用征用股股长郑维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仙师镇国土所所长江汉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科员陈增发分别于2015年10月、2016年3月先后主办2起无任何手续的进口冷冻鸡爪行政处罚案件,在未办理寄存或存放手续的情况下,直接将没收的58件进口冷冻鸡爪存放在某食品公司。事后其未进行跟踪处理,还擅自伪造两张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及销毁清单应付巡察。2018年4月,市委县级交叉巡察组对涉案物品进行清点,发现存放的冷冻鸡爪遗失了32件。2019年4月,陈增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闻多一点

亏损320余万元!972亩林木被滥采滥伐!三明这8名公职人员被处分

1378亩天然林无端调整变更为人工林,其中972亩林木被滥采滥伐,林业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经济损失达人民币320余万元,11名涉案人员受到惩处,其中公职人员8人……2019年5月,福建省明溪县夏阳乡岭头村杨梅林山场滥伐一案宣判。

千亩天然林是如何通过层层审核违规变更为人工林,从而遭受“虫蛀”?事情还要从几年前说起。

2015年,杨梅林山场经营者杨某生、林某光、肖某兴等人得知,按照上级规定,该山场作为天然林将纳入生态公益林并按照标准进行补偿,禁止商业性采伐。

“这么多亩林木,采伐价值可达几百万元!”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杨某生等人动起了采伐山场的歪心思。

“只要把天然林变更为人工林,进行采伐、买卖就水到渠成了。”杨某生等人经过合计,提出了一个自认为绝妙的发财“路子”。于是,他们找到县林业局夏阳林业站站长林克华、夏阳乡岭头村村委会主任饶木清,向二人接连抛出“诱饵”——拉拢他们入股该山场,并提出丰厚的分红方案。很快,林克华、饶木清相继“沦陷”。

有了这一层“庇护”,以杨某生、林某光、肖某兴为首的山场恶势力开始活泛起来。

一方面,杨某生等人通过夏阳林业站伪造了山场造林登记,并向县林业局提交天然林转人工林变更申请。与此同时,他们又按照变更申请审批程序,依次向县林业局副局长黄积科、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队长及工作人员等6人扔出一枚枚“糖衣炮弹”,以贿赂打通层层关系。层层失守之下,明显伪造的造林登记,经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草草地在现场目测查勘后,居然获得了签字认可。披上“羊皮”的变更申请顺利获得了逐级审批通过,如愿拿到采伐许可证。

至此,一场掩人耳目的滥采滥伐上演了。

这一问题线索,在2018年7月三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交叉巡察中被发现。有群众反映,夏阳乡岭头村杨梅林山场一片天然林被滥伐。巡察组综合分析后,了解到这与当地恶势力团伙以及林业站站长有关联,第一时间将问题线索移交至市纪委监委。接上级转办后,明溪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核查。

一开始,核查并不顺利。据了解,从逐级审批上报林分变更及采伐申请许可一应程序上看,手续齐全,并无明显违规。

“变更材料都是复印件,真伪难辨。原件呢?变更材料与原件会一致吗?”案件调查组从这一重大疑点出发,调取比对造林原始档案,发现造林记录中并无杨梅林山场的造林登记。循着这一线索,调查组在固定银行账户、涉林资产交易记录等一批书证的基础上,运用技术侦查手段,对杨梅林山场林分性质开展鉴定,进一步明确其天然林属性。

面对越来越完整的证据,林克华、饶木清等人防线松动,开始主动交代前因后果。慑于反腐高压,其他涉嫌收受贿赂的公职人员也纷纷主动到县纪委监委交代问题。

经查,截至案发时,杨梅林山场1378亩天然林中972亩林地被削平伐没。目前,包括林克华在内的8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0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天然林中揪出一群蛀虫。明溪县夏阳乡岭头村杨梅林山场违规采伐背后牵出官商勾结、抱团庇护的贪腐“戏码”,敲响了生态环保领域纪法警钟。案后,明溪县纪委监委已向县林业局发出《案件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深入开展问题剖析和警示教育,对相关行政审批进行流程再造,加强风险防控。

(来源:漳州市纪委监委、台海网、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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