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进一步支持和鼓励台胞来岚就业创业 吸引台胞台企来岚追梦逐梦 东南网9月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霞) 日前,平潭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台胞来岚就业创业的办法(暂行)》(下简称《办法》),推出7条含金量高、支持力度大、覆盖面广的措施。 《办法》具体包括:为台胞在岚创业提供场地、厂房、门面等必要场所支持;为台湾青年创业提供启动资金扶持;为台湾青年创业提供融资扶持;支持民营企业、台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吸纳台胞就业;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建设;为台胞来岚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住房保障;满足台胞就学需求。 “为将实验区打造成为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桥头堡’,今年,平潭实施‘两岸同胞共同家园工程’,对实验区成立以来国家、省直部门和实验区出台的惠台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推动‘两个同等待遇’落细落实,通过走访台胞台企、了解他们的需求,对原有的惠台政策进行补充完善。”平潭综合实验区台工部部长薛理豪说。 《办法》进一步扩大扶持对象和使用范围。以往,惠台政策主要惠及台湾青年,来岚创业就业的台胞中不乏超过45周岁的台胞,此次新出台政策的部分条款突破台青限制,扩大到所有台胞。同时,《办法》还进一步扩大原有的扶持区域范围,不再局限于平潭台湾创业园和对台小额贸易交易市场,而将政策扩大至全区范围。如,对个体工商户,给予50平方米以内80%的租金补贴(年补贴额最高3万元);对小微企业,给予200平方米以内80%的租金补贴(年补贴额最高6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新招聘台籍员工,按每人每年1.8万元给予补助等。 《办法》还在执行省级奖励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叠加,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企业、院校、医院和社会组织,认定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的,给予其运营机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在此基础上,继续支持其申报省级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基地以及国家级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 此次推出的7条措施,与实验区原有的相关惠台政策相衔接,在台胞来岚就业创业生活方面,初步形成围绕“支持台胞来岚就业创业”“支持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建设”“鼓励台湾青年来岚实习实训”“为台胞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保障与便利”等方面的政策体系,将吸引更多台胞台企来岚追梦逐梦圆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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