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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09-10 11:43:20  来源:漳州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林瑶 林雯晶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漳州市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云霄县公安局原主任科员陈建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8年,陈建斌任云霄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期间,多次收受制售假烟人员和酒店、娱乐场所经营者等管理服务对象赠送高档香烟216条、高档酒66瓶、消费卡3万元以及礼金0.74万元。因其还涉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5月,陈建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龙海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廖国连私车公养等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11月间,廖国连利用负责保管公车加油卡之便,先后2次使用公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295.78元,并多次指使他人使用公车加油卡到加油站购买柴油进行出售,违规获利12437元。2019年7月,廖国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南靖县金山镇原党委副书记吴家荣、卫生院院长卢南勇违规收送礼金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间,卢南勇为感谢并继续获取吴家荣的支持和关照,先后两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以春节慰问名义向吴家荣赠送礼金5600元。2019年6月,卢南勇、吴家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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