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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两级法院联合启动闽江河口湿地生态司法保护
2019-11-07 19:18:3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11月7日,福州中院、长乐法院在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闽江河口湿地保护区举行闽东北协同发展区五地法院——福州闽江河口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启动仪式及相关活动。
长乐法院代院长林岩与湿地管理处主任郑航签署共建协议。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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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法院代院长林岩与湿地管理处主任郑航签署共建协议。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