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社会 > 正文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进入收官阶段 我省纳入普查的对象约11万个

2019-11-10 07:48:50 作者:潘园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1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我省2017年初启动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目前已进入收官阶段。全省纳入普查的对象约有11万个。国家核查组对我省的普查质量核查结果表明,我省各类污染源的关键指标差错率低于1%,普查质量达到国家要求。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每10年进行一次。为切实做到“严、紧、实”,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我省提高采集与填报普查数据信息的专业水平,要求所有参与普查工作的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针对火电、水泥、造纸、钢铁等重点行业,以及晋江、石狮、闽侯、厦门集美等污染源量较大的重点区域,召集企业负责人,集中讲解和答疑,手把手指导做好填报。

为完善质控体系,确保数据质量,我省建立健全普查责任体系、普查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和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制度,全过程做好普查工作各项记录。加强数据审核,反复多轮次开展数据自审、集中会审、现场抽查及质量核查工作。从每个设区市随机选取若干个县(市、区)、若干普查小区,先后两次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核查,确保普查对象应查尽查、不重不漏。在县级100%审核、市级抽样复核的基础上,从各地各部门抽调技术骨干先后三次组织开展省级集中审核,努力实现普查对象审核全覆盖。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