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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6000元!省财政对企业新型学徒培训给予补助

2019-11-15 17:36:38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东南网11月15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记者获悉,近日,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福建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在全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企业新型学徒制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加快企业技能人才培养。

办法对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象、培训投入和财政补助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其中,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省财政根据考核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徒人数及其培训技能等级,以中级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由企业自主决定参加培训人选,学徒培训对象为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人员,以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

企业新型学徒培训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

学徒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特别是工匠精神的培育。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据悉,省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学徒培训补贴,学徒培训补贴标准按照培训职业(工种)等级等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为5000元—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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