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9-11-28 07:49:10 来源:福建日报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1月27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11日在福州召开,会期约5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福建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建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福建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建省2020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事项。
因特殊情况需对会议时间作出调整的,授权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责任编辑:林雯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