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名曝光!泉州通报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019-12-01 08:48:38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为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泉州市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 1 惠安县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违规使用伙食补助款问题。 2013年6月至2016年5月,惠安县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未将该县财政局拨付的伙食补助款(54万元/年)全部用于设立专灶、集体开伙等正常支出,而是将部分伙食补助款用于发放该校教练员现金伙食补贴、支付临时工工资以及弥补学校经费不足方面的开支等,共计35.7784万元,侵害了青少年运动员、专职教练员等集体用餐人员的利益,造成不良影响。蔡元发作为惠安县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校长,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0月,蔡元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予以追缴。 2 永春县医药公司质量管理部主任、质量负责人颜建清工作履职不力、监管失责问题。 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期间,永春县医药公司因6次违规经营部分假劣药品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处罚。颜建清作为该公司药品质量管理监督主要负责人,对药品验收、质量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部分假劣药品多次违规验收入库及销售。同时,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能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查摆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对该公司连续多次被行政处罚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8月,颜建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假劣药品已全部销毁。 3 石狮市宝盖镇塘后村党支部委员,计生协会秘书长、专职副会长李富碧在低保提升金发放工作中不作为问题。 2012年12月至2018年12月期间,李富碧在负责发放塘后村计生“三户”(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计生贫困户)低保提升金工作中慢作为、不作为,违规将低保提升金9660元滞留在塘后村村委会账户(其中有7200元滞留时间长达6年),导致该村12户计生“三户”未能及时领取低保提升金,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0月,李富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滞留的低保提升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违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有的漠视患者用药安全,工作失责不作为;有的履职意识缺失,“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责任没有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违背初心使命,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侵蚀党和政府公信力,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泉州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抓好专项整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把专项整治的政治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确保各项整治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聚焦重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改”字当头,“实”字托底,细化整治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倒排时序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和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持续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往实里抓,往深里走。 泉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落实专项整治任务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要聚焦扶贫领域、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对照专项整治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紧盯不放、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要严明纪律规矩,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遇到问题不管、不问、不解决的,搞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的,以及虎头蛇尾、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以强有力的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取信于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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