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社会 > 正文

厦门全面实行由区委书记担任区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019-12-08 08:21:16 作者:何无痕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何无痕)为进一步压实各区党委主体责任,近日,厦门市全面完成区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工作,由各区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纪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推动巡察工作领导体系更加有力、更加高效。

调整后,市委巡察办第一时间下发工作建议,指导各区有序优化工作规程。要求按照“简便易行、实用高效、切合实际”的原则,由区委书记统筹谋划全区巡察工作,参加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等关键环节的重要工作。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五人小组”会议合并召开,日常有关工作由区委书记授权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组织落实。

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区委书记直接部署、直接参与、直接协调巡察工作,将更加凸显巡察权威性、严肃性,能有力推动我市巡察各项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开展。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